大秦唯一玩家 第411章

作者:zhishen

不知何时,近二十万秦军与北方狼族大军已是退守一处,紧张的看着林木四周合围而上的韩军精兵,不敢轻举妄动。

李牧眼中光芒闪过,拔剑喝令道,“夏荣四位,夏至!”

话音落下,十余万海军精兵立时挪步而动,阵势随之再变。

陡然间一股灼气在战阵之中升起,长戟周身红芒大盛,带着灼灼热气,围攻而上。

夏荣之势攻势迅猛,本该兵力更盛的秦军与北方狼族大军,却在下一刻如同杂草败叶一般一触即溃。

厚盾层叠高起的严密阵形转眼间便已溃不成军,伤亡惨重。

看着只是一次兵阵掠杀便已伤亡近半的秦军与北方狼族,蒙骜与头曼同时脸色苍白,只有一句话在脑海之中盘桓。

今日恐怕已经难以全身而退了!

新郑韩王宫,卯时。

公子府的后院之中,风拂树梢,假山远处的花树上,轻轻落下瓣来。

屏风间,韩凌做席凭几,案几之上放着一张锦帛,他一手拿着酒樽,一手执笔在木板之上写着什么,颇有兴致。

案几左侧,紫女细抿了一口,缓缓放下酒樽,好笑的看着他写的东西。

第七百七十八章 天子执要

案几右侧,焱妃也是眼眸轻弯,面色稍显古怪,似乎是在忍笑一般,这惫懒的浑人画的未免有些让人难以猜出是什么。

这时廊道一侧传来一行轻柔的脚步声,焰灵姬绕过假山,近前轻道,“公子,九公子韩非与张良、卫庄两位先生求见”

韩凌眉峰微挑,看向廊外,只见他那便宜九哥韩非与张良、卫庄三人转过假山走~了过来。

他神色一动,轻笑道,“你们三个联袂而来,看来,和氏璧之事已-经雕刻完毕了”

张良含笑道,“兄长所托,幸不辱命”,说着取出一方龍纽玉玺,双手奉上道,“按兄长之意,由当年血衣侯自百越火雨山庄押回新郑的数名能工巧匠雕刻而成”

韩凌接过玉玺,打量了一眼,上纽五龍盘绕,下面“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赫然。

紫女轻笑道,“连火雨玛瑙都能雕刻的能工巧匠,确实天下罕有”

她说着好笑的看向韩凌道,“我记得你当初曾说要做一做这功盖三皇,德比五帝的始皇帝,如今看来已经做到了”

韩凌眉峰轻挑,放下玉玺笑道,“在封禅祭天之前,还不算做到”

封禅祭天,焱妃眼眸微动,抿嘴笑道,“当年先祖周武王封禅,由姜太公分封功臣,如今你打算怎么做?”

韩凌神秘一笑,示意向案上的锦帛道,“答案就在上面”

卫庄皱眉看向锦帛,微微一怔,上面正画着一座山峰,一个人立于山顶,数人立于山腰,而在山脚之处却还有数人,不过笔法实在有些拙劣。

张良与韩非皆是一奇,这似乎并非分封诸侯之策。

张良捏着下巴疑惑道,“一人立于山顶之上,数人立于山腰,倒是与周朝天子为重,诸侯次之颇为相似,只是不知这下方还有许多人又作何解?”

韩凌神秘一笑道,“自然是为山腰与山顶之人效力之人”

为山腰与山顶之人效力之人?韩非呆了一呆,思索片刻,忽然眼中亮如朝阳,已是有所知意,道“周室八百而亡,其动乱的根源,便在于分封诸侯,令周室日渐式微,自春秋之时便已几乎名存实亡”

韩非说着目光灼灼道,“所以,老十的意思是一国而治,以法治国?”

韩凌微微一笑,不置可否道,“如果分封诸侯,又如何以法治国”

张良眼神清亮道,“如此说来,兄长这锦帛之上所画,倒是与法家“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天子执要,四方来效”一言,颇为相似”

说着含笑道,“若无诸侯割据之事,动乱的根源也就少了许多”

卫庄拿着酒爵,目光深邃道,“天子集万千强权于一身,对于赵王迁等人而言或许是自取灭亡之道,不过对于你来说,却是利远大于弊”

卫庄说着看向锦帛之上所画的人影,微微皱眉道,“不过这虽然不是分封诸侯,而是一国而治,但为天子效力的权位依旧需要授予,又该如何分封?”

第七百七十九章 前车之鉴

韩凌微微一笑,悠然道,“春秋之时,楚武王以县制治国,国力强盛一时,就连齐赵等地也有所效仿。

此后秦穆公效法楚王,又欲图革除弊端,而以郡制治国”

“直至商鞅变法之时,合郡县两制为一,自成一脉,秦国因此而国力大盛”

他说着轻点酒杯道,“如今七国虽然一统,但七国民众受乱世之苦久矣,骤然大肆改制自然并不稳妥”

“但县制与郡制却早已在七国之间延续多年,区别只在于并未合二为一而已”

紫女眼波流转,笑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以郡县制所需权位加以分封?”

她说着掩嘴笑道,“如此说来,当年秦国冒着风险试行的商鞅变法之策,最终却为你所用了”

韩凌悠然一笑,轻捏下巴道,“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秦国的这架“前车”正好可以一用”

张良含笑点头道,“当年秦国以商鞅之法得以日益强盛,又与此时韩国之内变法之法颇有相通之处,确实是最佳的选择”

张良说着眼中渐渐放出光来,道“而如今七国权贵大多都已消亡,存留下来的则已尽数彻底投效兄长,动乱的另一根源已除”

“如此一来,只需将变法之事遍及七国,“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想来便可彻底除去动乱的根源”

韩凌点了点头,笑道,“子房果然一针见血”

他说着轻晃酒杯道,“所谓民心如水,而水无常势,若任由其私心驱使,必然会失去控制,肆意横流,直至为他人暗中所用”

“而法之一字,正可驱使民心趋利避害,再无横流无度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