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之星影天下 第1078章

作者:天朝城主

妖宇缓步走动,眸光深邃地望着湛蓝的天边,轻声低语道。

“少主,要不要……”那位老者眼中闪过一丝杀气,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妖宇直接打断了他的话,摇头道:“不需要,我们天妖宫与他并无瓜葛,也无仇怨,没必要这么做……”

“可是他是人族,道宫五重天就有了这等战力,真的不比姬家的神王体弱多少了,若是让其成长起来……”

“好了,你不用多说了,妖族和人族虽然谈不上什么和平共处,不过这些年来即便是小争斗不断,但也没有发生过什么较大的流血事件……”妖宇摆手,脸色平静,而后沉声道:“且此人太过神秘,万一无法一击必杀,反而让其逃走,将来说不定是一场大祸……”

“少主也太抬举他了吧,凭借老奴这个化龙巅峰的强者,对付一位道宫五重天的小子还不是手到擒来!”那老者脸上带着自傲,有些不太相信的道。

妖宇转身,盯着那位老者,淡笑着问道:“那我问你,如果你全力对我出手的话,有绝对的把握杀了我吗?”

“少主身上有老主人赐下的宝物护体,老奴全力出手的话,或许可以重伤您,但应该无法强行留住……”

说到这里,那老者话音一窒,停了下来,有些惊讶的看向了妖宇,失声道:“少主你是说,他身上有秘宝?”

“我身上的五彩天妖灯,虽然仅仅是一件王者神兵,但却是以一位圣人级别的天妖老祖化道后留下的天妖圣骨祭炼而成的,这些年来我一直以心神苦心祭炼,拥有了一项特殊的能力,冥冥中可以感应到一个人的危险程度……”

妖宇说着,身上的轮海发光,直接飞出了一盏闪烁着五彩光华的神灯,散发着一阵绚丽而又柔和的光芒。

“在与无殇在醉仙阙对饮时,我能够感应到,他的危险程度要远比姬家的神王体强得多!”

“这……”那老者瞪大了眼睛,一位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神秘少年,居然比姬家的神王体还要危险,这代表了什么?

若是传出去,各大圣地和荒古世家都无法平静了。

“不管他身上到底有什么,总之我们不要去淌这趟浑水,我有种感觉,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惹出一场大风波……”

……

如果太一知道妖宇拥有这种逆天能力的话,肯定会离得他远远的。

他可不比段德那家伙,有各种各样的手段隔绝掉帝兵的气息,一不小心说不定会引来大祸。

不过很可惜,太一他不知道。

此刻他正在神城几万里外的某处荒野上,在一座小山中开辟出了一个临时洞府,正在里面静心修炼。

三天后。

一大早太一便来到神城外,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进城。

他的道宫发光,从中掠出了一尊神祗,化作了他的模样,大摇大摆的向着神城内走去。

而后他的本体直接找了一片隐蔽的山脉,布下了道纹,隐匿了起来。

防人之心不可无,太容易相信别人,只会让自己陨落的更快。

“当……”

悠悠钟声响起,传遍神城,并不是无始钟,而是天妖宝阙的大钟,昭告神城所有人将有绝世稀珍拍卖。

每当这样的钟声响起,神城都会轰动,这次亦不例外,很多人冲天而起,向着天上的宝阙飞去。

云雾翻涌,宫殿成片,这里亦有空间结界,比在下方看到的要广阔很多倍。

正中有一座巨大的宫阙,像是太古的巨人建造的,极其的高大与宏伟,犹如一座山一般矗立在中央。

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天妖宝阙,纵然来十万人都可容得下,且皆有座位。

它极度奢华,通体紫光闪烁,完全是以珍贵的紫阳石铸成,流动着梦幻般的色彩。

当太一来到天妖宝阙前,妖宇早已等候多时,将他引到了一个贵宾包间,位于楼上,可以清晰的观看到拍卖大厅中的一切。

此时,人山人海,也不知道来了多少修士,几乎座无虚席。

此次拍卖,将有很多珍品,根据妖宇所说,还有可与人元果相提并论的宝物。

太一见到,有几名头戴龙冠的人,一看就器宇不凡,也不知道是哪个不朽皇朝的,他们进入了一处贵宾包间。

……

第027章 三十三万斤源

金碧辉煌的拍卖大厅中座无虚席,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人头,据说有不少大人物都来了。

太一看向了身边的妖宇,有些好奇的问道:“妖宇兄,刚刚那几位头戴龙冠,器宇轩昂的人,是哪个皇朝的?”

“是中州古华皇朝的人,似乎是为了人元果而来,应该是古华皇族的某位重要人物寿元无多,想要以人元果续命……”

妖宇简单介绍了一下,而后对太一轻笑道:“若是无殇兄你切出的不是人元果,而是地命果的话,估计各大势力真的要争得发疯了。”

“妖宇兄太抬举我了,我不过是凭借运气而已,况且即便是真的得到了地命果,也不可能会拿出来拍卖,自己留着说不定将来还能够用上呢!”太一很平静,轻轻摇头道。

“也是,成熟的地命果效果虽然比不上不死药,但却可以延寿两千多年,相当于让一个人再活一世了!”

“当……”

悠悠神钟响起,天妖宝阙安静了下来,拍卖即将开始。

这时,进出的人较少了,该来的重要人物与大势力几乎都到齐了,无需再等。

最前方,是一座黄钻龙台,晶莹闪烁,流转金辉,瑰丽无比,完全以黄钻雕刻而成。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走上龙台,宣布拍卖开始。

十六名少女站在龙台两旁,出自天妖宫,自然皆为妖精,她们婀娜多姿,以粉纱蔽体,将负责呈出拍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