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老婆找上门 第570章

作者:变化无穷

“嘿嘿!”李辉笑道:“玩WOW做任务的时候,如果敌人想去攻击我方要保护的NPC,我方当然是需要放一个群体嘲讽,把他们拉走呗!而放群体嘲讽这种破事,交给肉盾去做就最好了。”

“你在说啥,我完全不懂。”贞德大汗。

李辉指着她嘿嘿笑道:“拉怪吧,我的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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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们出了教堂,借着街边昏暗的墙影,小心翼翼地潜行。

说来也有趣,亏得他们现在身处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他们在我大天朝的城市里乱来,早就被十字路口的监控摄像头给拍到了。但是在一个“民煮”的国家里,“民煮”人士们为了不暴露自己的隐私,坚决抵制政府在街头巷尾安装摄像头,这倒是给了这些骑士们潜行的机会。

(注:本书不讨论政治,这里只是说明为啥没摄像头,免得较真党不开心。)

骑士们只潜行过三条街,就到达了目的地,神父还不敢让这些家伙走太远,怕他们迷路,或者被人发现。但又不敢让他们抢劫的地方离教堂太近,因为这样容易被查到。

三条街不远也不近,挺适合。

目标是一间二十小时营业的超市,昨晚神父让骑士们抢便利店试了个手,虽然抢的钱不多,却知道了这些骑士确实很好用,他们毕竟是中世纪的精锐正规军,行动速度快不说,杀人的时候连眉头都不眨一下,做事情毫不拖泥带水,令行即止,杀了人立即拿了钱就走,半点都不会横生枝节,这样的打手真的是太好用了。

经过昨晚的测试之后,神父今天打算再试试抢个超市,这里的规模更大一点!能再一次测试出骑士们的行动力,如果这一次依旧顺利,他就要考虑指挥他们抢个小银行了。

神父打算最后抢了银行后就把骑士们抛弃,带着钱远走高飞。

不过,就在骑士们正打算冲进超市里杀人越货时……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了远处的街道上!

金色的短发,骄傲的表情,虽然身上穿的衣服有点奇怪,但骑士们还是一瞬间就认出了贞德。

“啊,是那个邪恶的女巫!”骑士们不禁低呼道:“好大的胆子,居然敢主动出现在我们面前。”

贞德双手举起重剑,对着骑士们遥遥一指,然后……突然转身就跑。

“该死,这女巫挑衅咱们。”

“干掉她!”

“哎?我们答应了神父大人剿灭异教徒的交易据点啊。”

“那件事毕竟不如杀死女巫重要,别忘了,我们进入地狱,是为了杀死女巫贞德!”

骑士们仔细想了想这个问题,然后把小超市抛到了九宵云外,对着贞德恶狠狠地冲了过来……

作者留言:

PS:下一更凌晨0点,我就不多说了,只说一句,神圣的星期一,你懂的!

第六九八章 我是魔王,哇哈哈哈

凌晨0点,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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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德转身就跑。

在出来吸引仇恨之前,贞德已经在李辉的手机上看过了附近的地形图,沿着前面的街道狂奔几十米,向左一拐,就进入了一条人迹罕见的小巷,再顺着小巷一直跑,前面就是赛纳河了,骑士们穿着一身重装备追在后面,完全追不上穿着运动服的贞德,追着追着,骑士们就失去了信心,停下来呼呼地喘了几口粗气:“不行,这样是不可能追上邪恶的女巫的,我们也许该听神父的话,先杀掉异教徒,然后再慢慢研究抓女巫的事情。”

“我也觉得理应如此!”

“没错!”

骑士们议论纷纷:“走吧,回去杀异教徒,向神父交差,他说那是上帝交给我们的任务啊。”

然而他们刚刚才聊了几句,前面的贞德也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傲然地看着他们,伸手一指,然后,李辉就从旁边跳了出来,他双手拿着一柄伸缩枪,哈哈大笑道:“I am Lord!Load!Hahahaha!You 死拉死拉地干活。”

躲在旁边花园里的西思雨不禁一把捂住了脸:“天啊,为什么好好的一句英语,最后也能说成这样?”

花兰在旁边叹道:“别激动,这家伙是个文盲,我早就发现了。”

西思雨惨哼道:“为什么文盲能当上编辑啊?”

花兰在她的肩上轻轻一拍,长叹道:“因为编辑这个工作,什么人都能做啊。”

(咔嚓……整个书客编辑部的所有编辑一起戴上了拳套。天野橙子大汗,赶紧挡在了公公前面,大声道:“别打,打死了他,我手下就少了个坑爹作者,我的奖金会减少啊!”)

“I'm Lord!”的怪笑声传入骑士们的耳中,他们不禁脸色大变,因为Lord在英语里是魔王的意思。

“魔王!”骑士们大惊失色。

几名骑士认出了李辉,大叫道:“这个人,就是昨晚带走女巫的男人。”

“对,就是他!我还认得他。”

“这家伙自称魔王?”

骑士们一百个不信,魔王不可能长成这样啊,魔王应该是长着黝黑的皮肤,诡异的暴炸型肌肉,红血的眼睛,头上还长着尖角,看起来狰狞恐怖,最好是流着口水,那种东西才像恶魔。

这男人长得又瘦又小,像个逗逼一样,究竟哪里魔王了?

“男巫!这家伙一定是个男巫!男巫通常就是长得这样又干又瘦了。”骑士们立即就明白过来:“这男巫和女巫贞德狼狈为奸!把他们两个都杀掉。”

“胡说八道!”贞德大怒:“我根本就不是女巫,那是你们英国人的恶意抹黑。而且,这个人也不是男巫,我才没有和什么男巫狼狈为奸呢,他是我的剑,是我的圣剑布雷泽。”

“剑?蛤?”骑士们大笑起来:“这明明是个男巫,你说他是剑?而且还说他的名字叫光辉?别逗我们笑了。”

原来,布雷泽在英语里写作“Blaze”,翻译过来就是“光辉”的意思。

李辉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他身后的草丛里却响起了西思雨的笑声:“哈哈哈,笑死我了,这下我真的相信你是一把剑转世了,先前还没想到,直到听这些英国人碰到我才终于明白过来,布雷泽是个音译名,如果用英语写出来,就是光辉啊!正应了你名字里的辉字。”

李辉大汗:“纳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