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元的写轮眼 第363章

作者:老妖

“等会儿你就把这些‘脑袋’一个挨一个的扔到空中,然后我让你看看这MP5到底称不称得上暗器之王!”

随后,第一个小西瓜被韦小宝用力扔到空中,林萧手里的MP5枪口迅速瞄准飞落的小西瓜,扣动扳机,砰砰,枪响,一个点射,西瓜被达成了碎块,汁水飞溅。

“一个西……脑袋!”林萧嘴里报着数。

“好厉害!”韦小宝眼睛放。

随后又连续扔西瓜,结果都被林萧用枪打碎,当然林萧之所以能百发百中,一来是MP5枪械性能好,本身后坐力就小,瞄准了就能打中,而不像ak那样,后坐力太大,枪身跳得厉害,瞄准了不一定打得中,得靠经验。二来,林萧的写轮眼也功不可没,在他变态的洞察力下,这些西瓜从空中飞落的速度几乎被放慢了好几倍,虽然是动态射击,其实跟静态差不了多少。

此后,林萧又直接将扳机扣到死,不再采用点射方式,而是一口气朝着瓜田里的西瓜哒哒哒将弹夹里的子弹全部崩了出去。

不少西瓜都被打得炸开。

“小宝,你说如果这些西瓜是真脑袋……呵呵……”

韦小宝聪明地接口:“那这些飞溅的就不是汁水,而是脑浆和血了!林大哥,这暗器太厉害了,就算我这不会武功的,拿着它也能把陈近南给哒哒了!绝对是暗器之王啊,不不,是暗器之王他爷爷!”

他一边说一边两只眼睛盯着枪,口水都差点流到地上。

林萧将MP5扔给小宝,笑道:“拿着,在这好好练练,顺便等等看瓜农会不会过来,过来的话,就掏银子赔偿人损失,或者直接把这片西瓜买下来也行!我先回去了!”

接下来十多天,林萧和韦小宝一路北上,陆续又遇到过十多次伏击,不过都被一一解决,林萧很少动手,都是韦小宝直接端着冲锋枪哒哒哒开火。

自此,血手人屠大魔王林萧和冲锋枪少年暗器之王韦小宝的名号传遍大江南北,天下震动!

第五百一十二章入京城,探皇宫

京城在望。

林萧不是第一次来北京城了,在未遇到露娜女神之前,林萧虽然是北方某小城市的居民,但曾经到过北京城旅游过。

“林大哥林大哥,京城哎,这就是京城哎,我终于到竟成了!这城墙看起来真是胸围壮力啊!”韦小宝斜背着一个大包袱,包袱里包的自然就是他那把MP5冲锋枪,以及一些银子。

林萧点了点头,笑道:“不错嘛,臭小子,这次终于说对了一个成语,京城嘛的确雄伟壮丽!”

其实他哪里知道韦小宝还是说错了,虽然读音差不多,但他那个胸围可跟雄伟差得远呢!

林萧也打量着四周,值得一提的是鹿鼎记里的北京城还是跟后世有些差距,起码这几丈高的城墙就跟后世不一样,当然本位面倒也不至于像大唐世界那种完全不科学的世界,稍微一个有点名气的城就敢铸出八九丈乃至超越十丈的高墙,而像洛阳,长安那种天下重城更是超过二三十丈以上。

那绝对是红果果地坑爹的节奏啊,碰到那种城墙,就算你轻功再好,也得英雄气短。

不过这对于林萧来说当然不成问题,他要进城根本就不需要翻越城墙。

林萧寻了个没人的空隙,带着韦小宝直接将身体虚化到异空间,就这样拉着韦小宝跟鬼一样从城墙上穿了过去(参考火影里的面具男带土),城门把手的重兵却连他的影子都看不见。

只是林萧没想到他刚才的行动被一个游学的士子看见了,这士子二十多岁,名叫蒲松龄。

此刻蒲松龄眼睛瞪得老大,看着林萧刚才穿过去的那段墙壁发怔:“怎么回事?莫非刚才见到鬼了?居然穿墙而过……看来这世间真的有鬼怪神仙的存在啊……也罢,游学数载,一事无成,何不回家结草庐专心写一本关于世间妖怪神仙的志怪小说?”

“喂喂喂,剑臣(蒲松龄的字)兄,我们快走吧,早点进城,然后我给你介绍几位朋友认识,都是京城有名的学子……剑臣兄,剑臣兄,你这人,发什么呆啊?”旁边另一位书生打扮的人说了几句见蒲松龄没反应,顿时心里不爽了,不由重重推了蒲松龄胳膊几下。

蒲松龄总算回过神来,等同伴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之后,蒲松龄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拱手道:“子清兄,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想通了,京城我就不进去了,就此拜别,期他日有缘再会!”

说完转身大踏步而去,却比来时抬头挺胸,显得更生机勃勃,其中原因,自然是因为他找到了人生目标。

“剑臣兄!剑臣兄!”名叫子清的人喊了两声,见对方不为所动,最后只能叹了口气朝城门走去,他这次来京城目的很明确,在京城他有些关系,想要通过这些关系看看能不能被招进皇宫做侍卫。

这位名叫蒲松龄字剑臣的家伙,回家之后,多方收集鬼怪故事,最后终于花费数十年时间,写就了一部奇书——《聊斋志异》。

而跟蒲松龄在一起的那位名字叫子清的人,却是姓曹名寅,说起这个人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他的孙子中有一个叫曹雪芹,后来写了一本红楼梦,却是妇孺皆知,被列为四大名著之一。

城中车水马龙,人流穿梭,倒也有几分喧嚣繁忙的景象,只是林萧放眼瞧去,满街的鼠尾辫子,实在让他提不起丝毫闲游的兴致。

他此刻绝对不知道,自己刚才无意间的举动已经影响了一个名叫蒲松龄的人,成了《聊斋志异》这本书问世的导火索。

行步到了东大街,踏进一座酒楼之中,林萧要了两间上等客房,又点了酒菜,着店小二送进房来。

进了房间,林萧摘下头上的帽子,夹在帽子后面的假辫子便掉了下来,他随手拾起来嫌弃地扔到桌上。

他也不想弄这个假辫子,只不过如今他跟韦小宝两个人的画像已经贴出来了,被官府通缉,古代这种画像又不是照片,只要人物明显的特征变变,便绝对认不出来,比如大胡子的盗匪剃了胡子便肯定不会有人认识。

林萧的画像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没辫子的一头碎发,只要把这变了,谁特么能认出来?

林萧这么做倒不是怕通缉怕官府,对于那些追缉的官兵,他的宗旨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干掉一双,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住店或者用饭的考虑,你一进店,老板认出你是通缉犯,谁还敢做你生意不是?

用过饭之后,睡了一觉,入夜时分,林萧让韦小宝在客栈等候,他自己则身形一掠,穿窗而出,准备去皇宫转转,如果兴致到了,说不定直接一个超神罗天征放出去把皇宫给拆了。

身形连闪,时隐时现,朝着紫禁城的方向飞掠而去。

片刻工夫不到,巍峨的宫墙已出现在眼前,宫墙之上,灯火通明,一队队清兵往来穿梭,秩序井热的巡逻着每一个角落。

林萧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技能不停,身体消失,再出现时已经穿入皇城之内。

这城楼上固然是灯火通明,明晃晃的火光照得方圆百丈如同白昼,那一队队巡逻清兵更是瞪大了眼睛,但林萧进了皇宫了,却无一人察觉。

这就是空间能力的逆天之处。

虽已入夜,整座皇宫却仍是笼罩在一片灿灿光火之中,到处都是富丽堂皇,一片豪奢华贵的景象,只可惜这大好江山,如画宫墙竟落入满洲之手。

偌大的皇宫,要想寻到康熙行在绝非易事,不过林萧并不着急,飞身落入一座院子内,信步而游。

这戒备森严的大内禁宫,在他眼里只如自家后院一般,足可闲庭信步,甚至还有闲情雅致欣赏每一处的风景。

逛了半晌,也不知来到了何处。

“真特么晦气!”林萧暗骂一声,接着又是一拍额头。

“话说这皇宫内院搜集天下万宝,上好的美酒肯定也不少,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尝尝这所谓的御酒似乎说不过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