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求你们别脑补了 第63章

作者:猫神大人

就在

这时,几个村警打扮的警署,吸引了娜美的注意。

只见那几个村警,似乎正在一堵墙上,张贴着什么东西。

这是在贴哪个海贼的悬赏令吗?

等那几个村警离开了之后

娜美好奇的凑过去看了看。

然而就是因为看了一眼

她整个人都懵住了!!

“这不是我吗?!!”

娜美彻底懵了!

大脑宕机了!

足足呆了十几秒钟,娜美才回过神来,神情怔怔地看着那张悬赏令,一时之间有点

反应不过来,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出现在悬赏令上。

是的!张贴出来的几张悬赏令上,她清清楚楚看见了自己的画像!

虽然悬赏令上标注的名字是:姓名未知。

但是那张画像所画着的那个人

百分之百是她娜美啊!!

就连瞳色都一样!!

不可能是巧合!

我被通缉了?

我干了什么?

娜美懵了,自己究竟干了什么事情,才会出现在海军的悬赏令上?烧杀劫掠?自己

没干过这种勾当啊!难道是因为之前,当着海军的面愉走了黑刀海贼团的财物的原因

?可是也不可能啊!

自己偷的是海贼的东西,又不是偷海军、平民、贵族的东西。

海军根本不可能会以这个理由,通缉她这个只愉海贼的人啊!

到底是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

自己打开方式是不是错了?!

自己现在是不是在做梦?!

娜美一手扛着沉重的大包裹,另一只手不太确定地掐了一下自己,一种疼痛感顿时

袭来,这让她整个人都不好了不是做梦,这是真的!自己真的莫名其妙,被海军

给通缉悬赏了!

她抿了抿粉嫩的唇瓣,美眸的目光往下移,移到了悬赏金那一栏。

“噗!!!1亿5000万贝利?!!!”

看到这个令人十分瞠目结舌的数字,娜美整个人都差点傻了!

一个亿外加五千万贝利

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

这是要她的老命啊!!

“假假的吧?!”

娜美忽然感觉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都有点发頭,这可是1亿5000万悬赏啊!单单是

悬赏金的零头,就937比得上2.5个鱼人阿龙了!

要知道统治了可可亚西村,以及附近好几个村庄的那个鱼人阿龙。

悬赏金也才不过只有2000万贝利而已!

自己为什么会被悬赏这么多贝利?

是不是自己一不小心看错了?

其实是1万5000贝利?

怀着最后一丝丝的希翼,最后一丝丝的侥幸,娜美再次鼓起勇气,看了一眼悬赏金

然后再一次傻了!整个人都傻了!整个人都要裂开了!

自己之前没有看错!那就是1亿5000万贝利!自己被悬赏了1亿5000万!!

有那么一刹那,她都想拿自己的人头去换这1亿5000万悬赏了。

那样就不仅可以把可可亚西村赎回来。

甚至还能把附近的村子也赎回来。

但是这个想法还没有持续一秒就被娜美赶紧摇头打消掉了。

忽然,自己悬赏令旁边的一张悬赏令,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一个眼熟到不能够再眼熟的画像——

映入了娜美的视线当中!

“竞然是是他!!

“他也是悬赏犯!“.

第八十章:赏金35亿贝利!!!

”哥德·罗亚这就是他的名字吗?感觉有点耳熟的样子,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别人议论过,但是具体议论的是什么内容,好像忘的七七八八了,毕竟这种事情谁会特意

去听、去记住啊!”

娜美呢喃自语着,目光往下移,很快她就看见了更多的信息-

―海贼王罗杰的前老大!——

十分危险的男人!——

年龄80~90!——

大剑豪!

以及那带着一个个“0”的恐怖悬赏金!娜美仔仔细细,看了五六次悬赏金金额,

才终于确定悬赏金金额的位数,居然达到了十位数!

哥德·罗亚,东海当中最危险的罪犯,悬赏金:35亿贝利!!

335亿贝贝利?35亿贝利!!!

娜美的小嘴张得越来越大

差点就能塞下一颗鹅蛋。

她整个人再一次懵了。

那个男人是悬赏犯也就算了,毕竟她早有预料,如果那个男人不是悬赏犯的话,为

什么罗格镇海军,会以那种面色对待那个男人?

罗格镇的所见所闻,让娜美可以肯定,那个男人是个悬赏犯。

而且赏金估计不会低于1000万贝利。

否则那些海军也不会不敢过来。

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就是

哥德·罗亚岂止是使劲不低于1000万贝利?1000万贝利连罗亚悬赏金的零头都没有

!甚至就连悬赏金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啊!

足足35亿贝利的悬赏金啊!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恐怖概念?!

鱼人阿龙的悬赏金才2000万贝利而已。

也就是说这个男人可以比得上

足足175个鱼人阿龙吗?

娜美顿时目瞪口呆。

满脸的匪夷所思!

“我我和一个悬赏35亿贝利的危险罪犯,在一艘小船上一起吃喝、一起航行了足

足三天三夜?我甚至还从他身上赚了50玩贝利,并且并且还很作死的想把他

剩下的钱也赚走‘~?”

娜美傻了!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已经在开始怀疑着人生了。

自己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有关注东海的各种新闻而已。

然后东海就出现一个这么恐怖的家伙?

并且好巧不巧还被自己遇到了?

甚至自己还和对方接触过!

p;娜美忽然反应过来,她呢喃自语:“也就是说他不是什么所谓的盗贼同行?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