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将夜开始签到诸天 第113章

作者:温酒紫衣

只要稍微小心一点,霍湫还是能稳赢,甚至为了保险起见,霍湫将小白从系统空间放出,让他隐藏在空间内,保护好书痴姑娘。

至于宁缺嘛,作为昊天的男人,昊天是不会让他死的,夫子也不会让他死,霍湫反倒不是那么担心,他绝不对承认自己重色轻友。

“你是书院弟子?”

莲生三十二不知道又在算计什么,估计想拿轲浩然的关系,忽悠这些年轻男女,他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这满山尸骨的肉,都是被莲生大师吃掉的,他吞噬掉无数魔宗强者,才能活到现在,而不是辟谷。

“不错,我是现任书院天下行走,夫子的亲传弟子。”

霍湫挡在书痴姑娘身前,宁缺依旧保持警惕,他不认为霍湫口中魔头,会是什么好人,除非他自己是个傻逼。

“好好好,轲疯子后继有人。”

莲生大师的脑海快速思考,怎么才能骗个人过来,霍湫警惕性太高,估计很难,这人压根不按套路出牌,他有招没处使。

“十二师兄,他是被小师叔囚禁的人?”

宁缺不敢确定,霍湫说的一定是莲生大师,此人眼中佛性十足,眼神也很温柔,不自觉的让人相信他。

“不错,他名莲生三十二,是神殿的裁决大神座,烂柯寺的佛子,魔宗的大祭司。”

霍湫淡淡的语气,吐出的每个身份,都是各方势力的首脑,这些身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想想确实牛掰。

“他是莲生大师!”

书痴姑娘听到这个名字,眼中闪过一抹光彩,仿佛遇到早前的信仰,王书圣口中的莲生大师,是何等惊才绝艳之人。

“你知道我。”

莲生大师心里得意,还是有识货的人,书院弟子都一样,不太容易被忽悠,看轲浩然就知道,他运筹帷幄数年,也没骗到对方。

“我是王书圣的弟子。”

书痴姑娘不会撒谎,把自家师门报出来,她虽然崇拜莲生大师,却没有离开霍湫半步,无论莲生大师是好是坏,她都不太过在意。

“小王的弟子,已经这么大了。”

莲生大师算上个时代的人,王书圣这样的白胡子老头,也只是小王而已,不是什么隔壁老王啊,这年龄大辈分高,确实很爽。

曲妮玛娣难怪喜欢仗势欺人,原来这种感觉这么爽,你看看莲生大师,也逃不过这个定律,得与书痴姑娘套关系。

“莲生,你不用白费力气,你可是魔宗大祭司。”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学习连魔宗也厌恶的饕餮功法,以人血肉为食,人人得而诛之。”

霍湫掌心形成一道符篆,这道符篆呈现为黑白两色,太极分阴阳,小黑圈和小白圈内隐隐有字迹。

可惜字太过模糊,几人都看不清楚,隐约认出有两道横杠,下面歪着些笔画,模模糊糊未曾显露。

这道符是霍湫新研究的神符,其中蕴含阴阳之道,是元素神符的升华版,霍湫还未完全领悟,只得其型而已。

那两朵黑、白色的小圈,是霍湫的异火所化,算变相把两种异火,终于融合到一道神符。

“书院天下行走,你已入魔。”

“神符师的身体,怎么可能承受得住,这般强大的天地元气。”

莲生三十二见多识广,一眼看出这道神符的异样,如果说神符师是以驱动天地元气,书写一道神符。

那霍湫则是将这些天地元气,储存在自己体内,如果没有强横无比的身体,怎么可能支撑的住神符威能,唯有爆体一途。

宁缺和书痴姑娘的眼睛,转而望向了霍湫,看着他掌心的迷你神符,感受到其中气息的强横,甚至强的难以置信。

“要说魔头,你才是世间最大的魔头。”

“我修的既不是昊天道,也不是魔宗。”

霍湫扔出那道雏形神符,神符迎风渐涨,瞬间将莲生三十二罩住,原本一脸慈善的莲生大师,脸色突然变得狰狞。

任凭他如何伪装,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也无法再淡定,轲浩然的樊笼大阵,经过几十年的消磨,已经出现一道缝隙。

从那道缝隙里,莲生三十二可以汲取一丝念力,慢慢累积蓄力,直到樊笼大阵被神符笼罩,他与天地元气的感应彻底断绝。

第77章 道魔相通,便是神术

莲生三十二身上红光一闪,体内自成一方天地,魔宗的修行方式就是在体内,建造属于自己的世界,从而储存天地元气。

而道门讲究借用天地之力,通玄后可借昊天的力量,此境名为天启,而莲生大师此刻在以自身的世界,催动昊天神辉。

那指尖的一抹白光,点亮整个魔宗大殿,昊天神辉是最纯粹的火焰,是太阳的力量,是昊天赐予人类的最强神术。

无论是小师叔,还是眼前的莲生三十二,都已经达到五境之上,到这等境界,早已没有门户限制,道魔相通便是神术,最强的昊天神术。

柔和的白光,将尸骨堆照亮,莲生三十二企图以此诱惑莫山山,奈何神术在太极图内,受到极强的压制。

任凭莲生消耗囚禁几十年修炼的念力,昊天神辉的光芒,也只有蜡烛那般亮,甚至神辉根本无法穿透太极图的封锁。

“莲生大师竟然以魔宗功法,施展出昊天神辉!”

书痴姑娘很茫然,她从小接受的教育信奉昊天,对魔宗嫉恶如仇,誓要诛杀所有背弃昊天的人。

所以她在遇到魔宗余孽时,会毫不留情的出手,因为她潜移默化认为这是对的,可今日得见莲生大师,令她对魔的概念完全刷新。

“道魔相通,便是神术。”

“魔宗出自千年前光明大神官之手,实则为昊天道分支,莲生大师能以魔功催动神术,倒也合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