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第一卧底 第167章

作者:中二少年肤浅

  林玉听着林云说跟她一起就是携美同游,不禁有些心虚,还没来得及脸红,便听到林云的打算,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林云虽然经历过很多凶险,但江湖经验还是太浅薄,哪有刚下山就想着跟人打架的,这多危险。

  有这样的想法,不看着他的话,他一定会出事。

  “那我跟你一起的话,你一样可以积累战斗经验,不遇到危险,我不出手便是。”

  “这样也好,那你就跟我一起下山,不过,你可千万不要随便出手,遇到事情就交给我吧!”

  “行。”

  林玉笑了笑,林云还是这么幼稚,不过,这也是年轻人的天性吧!

  她以为林云幼稚,殊不知这波林云在第五层。

  要是他主动请求林玉陪自己下山,林玉或许要觉得他太怂了,缺了锐意进取的心,反倒不会答应和他一起。

  原本两人之间就有些暧昧,她再跟着两人一起下山,以林玉的性格,一定会推辞,就算她不放心林云的安危,也最多是暗地里跟随保护。

  这多没意思。

  林云便反其道而行之,先拒绝,却又提到花仙子,让林玉产生竞争心,接着再表现出自己的莽撞,让林玉放心不下,同时也算是给了她一个不得不跟着的理由。

  这一波有几个细节就不谈了,总之,半个时辰后,两人就已经到了紫云山下。

  若是用飞的,速度当然会快一些,但两人全程都只是在跑。

  到了山下,林云才道:“我们有七天的时间,租只飞鸡过去,两天内可以到,但未免太无聊,不如我们去买两匹快马怎么样?”

  小时候看的武侠剧就都是这样的,林云心里也一直想策马崩腾。飞鸡虽然快,但感觉太LOW了,一点都没有修仙者该有的样子。

  然而,林玉提出了反对意见。

  “骑马太慢,你只有七天的时间,宜早不宜迟,我们还是去租只飞机吧!”

第211章 姐姐

  小镇里也有租飞鸡的地方,这毕竟是紫云山下的小镇,也算的上繁华。

  据林云所知,提供这种服务的,只有广寒宫和御灵宗。

  在三十年前,花仙子率先提出共享飞鸡的概念。

  飞鸡虽然有运输之能,但平时没什么用,也不像其他灵兽一样可以战斗,上境修士自己可以飞,若无必要,不会使用飞鸡,而且有其他飞禽可以进行替代。

  而上境以下的修士,无法进行长远距离的飞行,但饲养一只私人的飞鸡所需要的钱财虽然不多,却也足够让人心痛,很多中境界的修士更希望把资源用在修行上。

  所以,商业鬼才花仙子就发现了这其中的商机,即飞鸡出租与代养。

  在大周境内的各大城镇设立租借点,修士们只要给够了押金,便可以领走一只飞鸡,在任意一个分店归还都可以退还押金。

  代养则是一些已经有鸡的人,但平时不怎么用,闲置也是浪费,还要吃粮食,很不合算,这样就可以送到租借点,由店家代养,不仅如此,还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收益。

  不得不说,花仙子真的是个商业鬼才,当初林云听说共享飞鸡的时候,一度怀疑花仙子才是真正的穿越者。

  理念是花仙子提出的,但御灵宗可以抄,他们才是最擅长饲养灵兽的,他们最开始也是做飞鸡业务,甚至提出了你的鸡就是我的鸡的概念,后来业务越做越大,只要是灵兽,都可以租借使用,甚至包括战斗类的灵兽。

  只能说,修仙者真会玩,大概是活的久了,总会有一些能产生奇思妙想的人。

  林云和林玉和花仙子都是老相识,自然是要去广寒宫的店里租鸡。

  缴纳了押金之后,两人便领了一只飞鸡,直接原地起飞。

  在两人离开之后,角落里,一个红衣女子迅速地勾画着符文传讯。

  她就是林云专用的联络员红菱,然而……

  林云都没有好好联络过她几次,东方红月似乎也把她忘了,从来没有指派过什么任务让她交代给林云。

  好家伙,她这算是被抛弃了吗?

  尽管如此,红菱对东方红月依然是忠心不二,她潜伏在紫云山下,一直在静候时机,时刻准备着。

  今天她就看到了林云和林玉离开,想起东方红月似乎不太喜欢林云和别的女子过于亲近,红菱也把这一条写上去了。

  正在修行的东方红月收到消息,眼睛都绿了。

  好啊,我以为你这些天没联系,都是在修行,没想到你又勾搭到漂亮妹子了啊!

  东方红月先给红菱传讯,斥责了她一句:“我是让你联络林云,不是让你监视他。不过,这次就算了,你给我跟紧他们!”

  红菱:“……”

  这就是口是心非的教主吗?

  红菱心里吐槽一句,然后也租了一只飞鸡跟了上去。

  她虽然会飞,但无法进行长途飞行,有灵兽那当然是最好了。

  “我忽然想小公主了。”

  林云闲着无聊,忽然开口说道。

  林玉眉头微蹙,又恢复如常,冷淡地道:“想她就可以去找她,以你的身份,想要迎娶公主,也不是难事。”

  神霄宗宗主的亲传弟子,名义上的地位低了公主不知多少,但实际上的地位比公主还是要高出几分的。

  至少在这天下,不给神霄宗面子的少,不给皇族面子的多。

  “啧啧啧,又是个醋坛子。”

  林云默默在心里吐槽,却也没有揭穿林玉。

  真要揭穿了,林玉怕不是没脸再见他,又得花时间哄她,多麻烦。

  林云干脆装不懂,只是随意地解释道:“我只是在想她的大鸟,大红飞的多快,坐着也舒服。”

  这么一说,林玉的心里也舒服多了,却还是装作冷淡地教训林云道:“你在人间行走,不能只贪图享受,风餐露宿,刀光剑影,这才是我们的生活。”

  “我知道啦,对了,既然我们两个人一起走,如果遇到别人,也该定个身份吧!”

  “你……”

  林玉本来干脆地想让林云叫娘,但思虑几分,还是没有自行决定,而是改口道:“你觉得什么身份好?”

  此时,林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四个选项,娘,姐姐,老婆,妹妹。

  选择第一个那可太禁忌了,第三个也特别作死,所以,到头来,林玉还是只能在姐姐妹妹中选择了。

  “我给别人介绍的时候,就说你是我妹妹吧!”

  “不可!”

  林玉很干脆地拒绝了林云,林云这才无奈地道:“那就姐姐了,反正我只接受这两个,你选一个吧!”

  “那就姐姐吧。”

  林玉当然不会叫林云哥哥,她才不会像花仙子那样,一把年纪了,叫林云哥哥,就真的不羞臊么?

  她也知道林云不会接受叫她娘,这点还真是让她困扰呢,以前还能以寿命不多作为推辞,现在可怎么拒绝林云才好啊!

  林云发现她已经没有对“娘”这个身份的坚持了,之前为了不把辈分降下来,两人可是打了一架的,争吵了很久也没有结果。

  现在林玉却是这么轻易地答应了,林云眼睛一亮,察觉到了真相。

  一定是亲了他一口之后林玉也开始馋他身子了,所以丢掉过往的身份,她才能展开行动。

  一时间,林云有些兴奋,但想到已经没了娘这个身份,竟有些索然无味。

  啊这……我不对劲。

  “其实,姐姐也挺好的。”

  “?”

  林玉总觉得这句话有那么一点不对,却也没有细想。

  飞鸡往南方飞了两个时辰,便到了日中最热的时候,太阳太大,两人虽然有修为在身,却也感受到了炎热。

  修士不惧寒暑,却也不喜欢严寒酷暑,这太阳晒得人很难受,正好,林云看到下方有一处澄澈的小湖,风景也很不错,便对林玉提议道:“我们要不下去游个泳?”

  林玉用手揪住林云的耳朵拧了几下,这就是她的回答。

  这小子,满脑子都是色心,她怎么可能跟他一起戏水,那成何体统!

  林玉想象了一下那样的画面,两人在水里嬉戏,林云这个小坏蛋一定会趁机对她动手动脚……

  一想到这里,她整个人都开始发烫了。

  一定是太阳太大了。

  “咻……”

  林玉忽然听到了数道破空之声,正在害羞的她也瞬间清醒。

  “不好,有埋伏!”

第212章 我最喜欢玉剑仙啦

  在林玉反应过来的时候,林云也发现了敌袭。

  这还是他第一次被偷袭,以往每次出行,都有大佬相随,除了那次跟王婉秋一起逃命,那也全程都在跑路,没什么偷袭的价值。

  以至于林云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有埋伏。

  不过,他一点都不慌,这不是有林玉在么?

  方雨都说了,此女修为不在我之下,加上她的白虎属性,也不知道白虎有什么效果,总之肯定是不同寻常,那我慌个锤子。

  “不必惊慌,看我的万剑归宗!”

  林玉也被林云的这个招数名字惊到了,只见林云的剑上环绕着一道金色的雷霆,引而不发,林云挥动着剑,那些箭枝便朝着林云飞了过来,速度却放慢了许多,最终都被林云捕获。

  这一招,没别的,好看。

  林玉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林云是释放了强大的雷霆法术,这应该是神霄宗的御雷真诀,将雷霆藏于剑中。

  但林云释放的灵力特别多,所以对外界的铁器也有了吸引力。

  有一说一,对付凡铁,用这么多灵力纯属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