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霍格沃茨的转校生 第5章

作者:乐子宁

回到《哈利波特》世界后,林德又去了一趟古灵阁,上次接待他的柜员笑眯眯地问候,还问他对服务是否满意。

林德能说什么呢?虽然要价高了些,但妖精的办事还挺可靠,没有缺斤短两,也没有以次充好,用他们的话来说,“本行工作人员有良好的信誉担保。”

“我希望能拥有一只或数只家养小精灵,替我发一条公告吧,有意转让家养小精灵的巫师可以提供报价,我将不吝资财。这件事委托贵行当中介,我会拿出成交价格的百分之十作为贵行的中介费,另外,如果能在九月一号前联系到卖家,我会额外向贵行支付五百枚加隆。”林德语气轻松,满是暴发户的慵懒气质。

柜员眼中金光闪闪,笑眯眯地答应下来。

这件事不是短期内就能办成的,家养小精灵不是人才市场的劳工,他们被有财有势的巫师家庭垄断,只有等他们主动出让,旁人才有机会购买。

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

林德平时就住在藏书塔,床铺也都搬了进来。

身处藏书塔的时候,林德的学习状态会变得非常好。之前晦涩难懂的教科书,如今可以顺顺利利通读下来,仿佛那些知识在主动向他敞开,他能从字里行间把握作者的思维,阅读的过程就像是在和一位朋友互相交流。

从这些“朋友”口中,他得知魔法是一门古老的技艺,他听到了巫师们的抱怨,抱怨真理的深邃与吝啬,也听到了他们的欢呼,为自己探索到更多奥秘而欣喜。文字的每一次呼吸,林德都能感同身受,那些知识也就在不知不觉中印在脑海里了。

这种学习方式,真正是快乐的,让人沉迷。

除了理论学习之外,更让林德惊叹的是,藏书塔对他施展魔法的帮助。如果说以往在外界施法的感觉像是祈求世界回应,那么在藏书塔里,他就是在命令!

他挥舞着柏木魔杖施法,从最简单的荧光闪烁开始,到艰难深奥的消失咒,都是一次成功。假如他能学到不可饶恕咒,毫无疑问,他也能立即就施展出来。

正因为他拥有全能的权柄,所以他的所有魔咒,在藏书塔里都得到了极大的加成。

就以变形术为例,这门学识算得上魔法界最复杂的课程。想要掌握初级的变形术,就需要上百个课时的理论学习,然后在一次次重复的施法中,不断锻炼对变形术的掌握。而这个过程里是免不了失败的。

林德知道自己不是变形术的天才,他初学变形咒的时候,是用荒野破屋作为对象,那时候他尝试了十多次,总算把一块破木板变成凳子。连基本的形态转化都如此费力,就更不必说性质转化了,每一点微小的进步,都靠苦练得来。

但在藏书塔,一切都不同。他的变形咒就是金科玉律,只要他的魔力足够支撑他完成施法,只要他掌握的理论知识允许他认清所有细节,他甚至可以把石头变成导弹——可以发射的那种。

身处藏书塔的林德,尽情发挥魔法的力量。他在这里锻炼出来的技巧,哪怕离开藏书塔,也能得到一定的保留。

这就相当于是飞快地刷熟练度。

藏书塔给林德高屋建瓴的体验,亲身体会过魔咒的高级应用,进步也就一日千里了。

他很快就掌握了无声施法,然后更进一步,是无杖施法。

藏书塔里没有昼夜分别,林德也不知自己在塔里学了多久,他只是如饥似渴,不断攫取知识,不断获得力量。

当他把最后一本教科书记在脑海中,林德开始与自己的魔力共鸣,那是一种如同超能力的本能,施展魔咒就像是挥舞手臂,操纵手指,可以不假思索地进行。

到了这个程度,他终于肯放松下来,放慢生活的节奏,思考今后的道路了。

他首先想到的还是如何升级藏书塔。

作为一个湮灭领域,藏书塔不算五脏俱全,它缺少一颗“心脏”,就像汽车需要发动机一样,湮灭领域也需要能源核,它既是神国的太阳,也是魔神力量的源泉。现如今,藏书塔的运作离不开林德自身的魔力,就如种籽需要雨露的灌溉,林德的魔力连一阵小雨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一团雾水。

建造能源核心的工作是未来一段时间里,林德应当为之努力的方向。他其实也已经选好了目标。《上古卷轴》世界里的神器一大堆,好多都挤在天际省,搁那批发大白菜呢。等他的实力再成长一些,就可以试着去谋取了,至于现在,不必着急。

林德抽空研究了一下跟随自己穿越过来的几件物品,主要是叉子、睡衣和手机,当初掉地上那坨螺蛳粉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他这一研究的确是有收获,所有这些跟随他而来的物品都有了一定魔法属性,泡面叉子具有引导魔力的作用,所以才能当作魔杖用,睡衣有自我修复的功能,即便是烧成灰烬了,也能慢慢复原。

手机就比较奇特了,所有需要联网的应用都已经失效,包括电话也是,不过林德可以通过复制咒把手机进行拷贝,拷贝出来的手机是原版的复制品,它们之间是可以互通电话的,哪怕没有信号,没插手机卡也可以用,甚至可以拨通到异世界。

林德神情古怪,他想起西游记的花絮了,白象给张丰毅打电话,说在永定河畔吃唐僧肉呢……

魔法,很神奇吧?

《上古卷轴》世界,宴会结束后,林德把溪木镇饲养的家禽都买下来,这些拥有灵魂的生物才会附着魔神的烙印气息,越是弱小的灵魂,残余的气息也就越弱,只余虫子一类的微小生物,根本无法承载魔神气息。

他集齐了最后一点莫拉异质,这些气息自发凝聚成一颗弹珠大小的,浑浊的黄绿色眼球,上面血丝密布,看起来又虚弱又痛苦。

研究莫拉气息对林德提升魔法水平大有帮助,只是太过高深。即便林德拥有全知的视野,但以他目前的学识水平,也无法解析魔神的本质。无奈之下,也只好暂时封存。

莫拉带来的风波和收获都已经告一段落。林德开始享受假期剩余的时间,成天就留在《哈利波特》世界,偶尔练练魔咒,免得手生。

他白天会在伦敦闲逛,去对角巷采购一些书籍、魔法材料,再跑跑图书馆,买一些人类世界的书籍,数理类、生化类、工农类,他是来者不拒。魔法与科学虽有隔阂,但也可以触类旁通。

下午空闲的话,就拎一袋面包去特拉法尔加广场(也叫大狗广场)喂鸽子。他以前的室友在这里向女朋友求婚,白鸽飞起,场面还挺梦幻,就是鸟粪多了点。

后来室友和女朋友离了婚,那会儿他们还在读博士,室友寻死觅活的,哭得像个二百多磅的孩子,林德就每天拉着他喂鸽子。

二十世纪的鸽子还是那么贪吃,伦敦的天气也还是那么多变。忽然一阵小雨就下起来了,林德犹豫着要不要用一个魔咒来避雨。有个棕色头发的女孩打着伞走过来,“你没带伞吗?”说着,递给他一把备用的长柄雨伞。

“谢谢。”林德朝她微笑,“这年头像您这样好心的女孩可不多了。”

女孩局促地笑了笑,脸膛泛起红晕,转身跑回父母身边,那对中产阶级的夫妇文质彬彬地朝林德挥手。

他把没撒完的面包揣进怀里,紧了紧上身的短款风衣,快步离开了大狗广场。

离开学没有几天了呀。

第9章 有钱人的枯燥生活

《哈利波特》世界最有名的魔法学校是霍格沃茨,这当然毫无疑问,其他几所学院只能屈居人后。天际省最有名的魔法学校则是冬堡学院,其历史可以追溯至第一纪元,伟大的诺德法师沙利多创建了一个供施法者交流讨论的平台,成为后世法师争相模仿的体系。

如果将这两所学院进行对比,那么霍格沃茨算是中小学,有成体系的教学流程,学校管理更严格,相应的,年幼的学徒们可以得到“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但不管怎么说,魔法都是危险的,麻瓜的学校还会死人呢,魔法学校里出个意外也很正常。

冬堡学院则是大学,只要通过测试入选,每个法师都可以自行决定研究方向,受到的约束更小。同样的,他们需要面对的风险也更大,那些在冬堡地下偷偷召唤魔人的学徒可是尸骨无存。

林德趁着假期把丽痕书店里能买的书都挑了一份,现在它们已经是藏书塔的展品了,摆了足足三面墙,看着这琳琅满目的书架,林德打心底里有种囤积癖被满足的喜悦。

就知识水平来说,他完全可以去参加O.W.Ls(普通巫师等级考试)和N.E.W.T(高级巫师等级考试,不过直译过来其实是超级疲劳轰炸式的巫术测验,乐)。

就实践水平来说,林德的施法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他掌握了书上所有魔咒的无声、无杖施法技巧,这可是了不起的成就,对普通巫师来说,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触碰到这个门槛,他们在林德看来,只不过是傻乎乎挥舞魔杖,死守着前人留下僵死体系的学术食尸鬼。只有真正触及魔法根源的巫师才可以轻描淡写地把施法融入日常生活。

林德不能算是极具天赋,穿越前也不过是一个平凡人,但他如今可是一位魔神,有什么不懂的,在藏书塔里稍加练习就明白了。

以他现在的能力和学识,别说是当一个五年级插班生,直接应聘教授也不成问题。

那么还有必要去霍格沃茨吗?有必要,林德眼馋霍格沃茨的图书馆,而且,当学生没什么不好的,他喜欢在学校里的感觉,和人打打交道,无忧无虑的日子会过得飞快,等长大之后可就没这份清闲了。

除了霍格沃茨,林德还要去冬堡学院,他肯定是要去一趟的,不只是在那儿学习《上古卷轴》世界的魔法体系,也不只是为了他们的图书馆,更重要的,这个学院的剧情涉及到重要的神器——马格努斯之眼。

林德对马格努斯之眼不能说垂涎三尺,那也是觊觎已久。为什么呢,这要从开天辟地开始讲起……

马格努斯是创世神灵之一,被誉为工程师,凡界的样貌就是祂一手设计的。不过当祂意识到维持凡界需要付出巨大牺牲,很可能要搭上神命,马老哥毫无政治觉悟,连夜带着工程队提桶跑路了,隔壁盘古同志那可是二话不说就顶天立地,神与神的差距真是一目了然。

要说这群神灵逃走的方式也挺特别,直接在天空上开了洞,通往光界,于是光芒就从洞中流淌到凡界,所以上古卷轴世界的太阳和星星其实就是这些洞。马老哥当初创出来的洞最大,也就是太阳。

光界流淌出来的能量就是一切魔法的根源,所有法师的至高野望就是亲赴光界,一探究竟。传说伟大的沙利多法师就曾造访光界,冬堡学院祖师爷的牌面的确是没谁了。

马格努斯之眼据传就是马老哥遗留的神器,内藏无穷无尽的魔法能量。

林德想要取得马格努斯之眼作为藏书塔的能源核心,有了这玩意,他就可以挥霍魔力,如真正无所不能的神灵。

世界Ⅰ的九月一号马上就要到了,古灵阁通知林德,他们已经找到了家养小精灵的卖家。林德高高兴兴地拎着一手提箱的黄金上门。

出让家养小精灵的那位巫师带着儿子一起来了。林德赶到的时候,那孩子抱着父亲哀求,“爸爸,不要让嘉利走,求您了,不要卖掉他。”

家养小精灵也在一旁,他看起来还不错,皮肤还紧绷光滑,眼睛也很清澈,年纪应该不大,这会儿耷拉脑袋,一副愁云惨淡的模样。

“哦,抱歉。”衣冠楚楚的男巫朝林德点点头,一边轻轻拍打儿子的肩膀,“别这样,家里需要这笔钱。”

林德恳请男巫和他单独去一旁的会谈室交流,“让您的孩子与这位嘉利,做一个道别吧。”他朝那男孩笑了笑,可男孩只是生气地瞪了林德一眼。

等他们走进会谈室,林德立即严肃地指出,“您不该带着孩子来参加这场交易。”

“切尼是个顽固的孩子。我们谈谈价格吧。说实在的,我真的不想把嘉利卖出去,他是个勤劳而聪明的小精灵,非常能干……”男巫滔滔不绝地夸奖起自己的商品。

林德把皮箱丢在男巫面前,“好了,拿着这些。今后忘了嘉利,他现在是我的仆人了。”

男巫对这孩子的态度很不满意,他大声呵斥:“得了吧,你根本不明白嘉利对于我们这个家庭的分量,他不只是一个家养小精灵!更是我们的家人!我们……”

会谈室外,男孩抱着家养小精灵,对父亲大发雷霆的宣誓暗暗叫好。“嘉利你听到了吗?也许爸爸回心转意,不让你走了!”

男巫怒目圆睁,气势如虹,仿佛咆哮的雄狮,一双手却慢吞吞地把皮箱的搭扣解开,他面朝林德,眼珠却直往下溜,他这样高喊:“假如伱以为靠金钱就可以收买一位家……嗬、咳咳、呃、嗯咳咳……”

当刺眼的金色照亮他的脸庞,男巫陡然从雄狮变成了阉过的猫咪,语调断崖式下跌,语气也变得极度肉麻起来,他不断咳嗽,仿佛嗓子里卡着几百根鱼刺。

林德:平静的暴发户凝视.jpg

男巫苍白而油腻的脸上洋溢着黄澄澄的反光,他哈哈一笑,改口说:“可是,话又说回来,把家人托付给真心对待他的朋友,比让他留在凄惨的家境里受苦要好一万倍,不是吗?那什么,和您谈生意真是愉快,这位小先生,愿梅林保佑慷慨的您,今后学业有成,出人头地。”

林德微微一笑,他觉得这个场面很有意思,看着原先趾高气昂的绅士,是如何在黄金的诱惑下卑躬屈膝。作为成年人,林德完全理解这个男巫的言行作为,他只是有些感慨,自己曾经渴盼的黄金不过是土石瓦砾,有些改变真的是很突然。

只要拥有魔法伟力,他永远也不用像这个男巫一样讨好别人。

当林德带着抽抽嗒嗒的嘉利从古灵阁正门离开时,男巫也带着哭哭啼啼的儿子往外走,那个衣冠楚楚的家伙用了漂浮咒,好让沉甸甸的黄金能和他的良心一样轻飘飘。

“好了,别哭了,小子,你不知道咱们赚了多少钱……”男巫的悄悄话逐渐远去。

林德却遇见了一个意外的熟人,“哦,梅林的胡子,奇洛教授,见到您真高兴,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帮助。”

戴紫色头巾的奇洛坐在路边,似乎一直在观察古灵阁,也或许是在监视进出古灵阁的巫师。他看到林德的时候神情略有些慌乱,但很快,他挤出笑容,二人寒暄一番,就飞快道别了。

第10章 漫漫求学路

八月的最后一天,哈利·波特不得不向他那讨厌的姨父弗农·德思礼讨论明天送他前往国王十字火车站是事宜。自从混血巨人海格吓唬过德思礼一家,德思礼夫妇就已经完全接受了哈利是个巫师的事实,不,与其说是接受,不如说是死心了。

他们一家人——尤其是德思礼先生与德思礼太太——可是对魔法、巫师这类事物戒惧万分,别说亲眼看到,就算是提一句,都能叫他们暴跳如雷。不过我们都知道,麻瓜对巫师的愤怒,多半是出于恐惧和嫉妒。

整个七月份,德思礼夫妇都试图阻止哈利接到霍格沃茨的通知书,为了躲避猫头鹰不断送来的信封,弗农甚至带着全家人跑到海礁上,他满以为躲在暴风雨笼罩的孤岛就能阻止巫师来找寻他们的救世主。

结果就是霍格沃茨猎场看守人海格夤夜造访,把事儿说清楚了,并且教训了德思礼一家。

事到如今,弗农·德思礼依然讨厌哈利,不过他同意明天载哈利一程,“反正我们明天要去伦敦,要不然我才不去找麻烦呢。”

哈利对这个回答已经很满意了,这户人家对他的冷遇和欺凌是常态,偶尔的小恩小惠都叫哈利止不住涌现高兴,他很善意地接了一句话,然而这句话又把姨父惹毛了。

哈利问的是:“您上伦敦做什么?”

弗农咆哮起来,“带达力上医院!在他上斯梅廷之前把那条可恶的尾巴割掉。”

海格曾用魔法给哈利的表哥达力添了一条猪尾巴,真是羞耻而可怕,以至于这个爱欺负人的混账小子现在一看到哈利就会逃走。哈利被姨父骂得飞奔回到卧室,他把脸埋在被窝里,不停发颤,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

年中月(六月)的第一天,林德告诉溪木镇的人们,他就要去冬堡了。

“你去那儿做什么?”卫兵小哥很舍不得。

“说什么傻话呢,克里曼,冬堡满是林德这样神神秘秘的家伙,他这是要去找同伙呢。”卫兵队长耸耸肩。

“啧,这是什么话,太难听了。什么就同伙,林德又不是盗匪。”酒馆里很多人给林德帮腔。

克里曼一拍手,“那好吧,林德,你什么时候出发?我跟你一块儿。”

“伱既然承担卫兵的职责,就不要擅离职守了。”林德劝他留下。

“林德,你一个外乡人不明白,如今的天际省可不安全,你一个法师孤身上路太危险了。我会作为你的剑与盾,护送你去冬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