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折纸星人
暗号其实还有其他的解法,但作为小学生的见识局限了她,认为这个暗号只有一个答案。就好像当你提问‘什么东西正着念能飞,倒着念能吃’的时候,小学生只能想到‘蜜蜂’这一个答案,而想不到‘八级大狂风’一样。
柯南也说道:“去掉英文的部分,博士给那三个小鬼出的题其实也是这种风格的。”
“那她和博士还真是臭味相投啊。”
“你明明可以说情意相投的。”
“嘿嘿嘿。”阿笠博士摸着后脑勺,既高兴又得意的笑着。
其他人看着博士,都露出了或轻微或明显的姨母笑,只有毛利兰仰着头看着天花板发呆。
“小兰,在想什么?”
“银杏叶一样的金发……我好像见过那位女性诶!”毛利兰不是很确定,有些迟疑的说道。
十年前秋季的某一个下雨的日子,当时上小学的毛利兰因为没有带伞,放学时在校门口的银杏树下躲雨。
在当时的小新一直接头顶着书包发起冲锋的时候,一位同样站在树下,有着金色长发的阿姨将自己的雨伞送给了她。
“作为交换,等你长大之后,就买一个阿姨设计的小饰品吧,标志是银杏叶的模样,虽然现在还没有什么名气,但阿姨一定会努力的。”
“——当时那位女性是这样说的哦。”
“银杏叶……”对时尚品牌有些兴趣的灰原哀听完之后,想到了一个现在可是非常有名的牌子:“莫非就是那个吧?芙莎绘——”
接着毛利兰和灰原哀同时精神一震,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每年的11月24日,都是芙莎绘品牌的新品发布日!”
答案可以说是甩到众人的脸上了,很显然阿笠博士的这位初恋,正是现在闻名海内外的芙莎绘品牌的创始人,芙莎绘·坎贝尔·木之下。
“还是个富婆!”马丁表现的很激动:“上啊博士!冲冲冲!以后不用努力了!”
柯南斜了一眼扔在墙角井盖大的金币,还是和一开始一模一样的角度靠在墙角,显然没有人动过:喂喂,这个家里好像就没有对金钱特别在意的人吧。
“重要的是,既然十年前她依然在约定的地方等着博士,并且用银杏叶作为商标创造出知名的品牌。”毛利兰看着博士,目光炯炯:“她现在绝对绝对,还在等着博士啊。”
“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品牌,记忆中的银杏作为标志,约定的日子作为发售日,为了让博士注意到她,真的是已经努力到极致了。”马丁感叹道,然后促狭的用手肘捅了捅博士的大肚子:“这博士不用人家的名字发射一颗卫星作为回应,对得起这份心意吗?”
“唔……”看得出来,博士真的开始考虑发射一颗卫星的可行性了。
会被马丁的玩笑话牵着走,也就是说,博士心里有点慌了。
马丁甩甩手,走向博士的电脑:“我查点资料去,万一闹乌龙了呢。”
毛利兰:“比起卫星什么的,芙莎绘小姐最想看到的,还是博士出现在她的面前吧。”
宫野明美也连连点头。
阿笠博士的神情肉眼可见的慌乱起来:“那个……就等到今年的11月24日吧。”
显然,即便是以这个世界的混乱时间线,也不可能再过几集就从二月份跳到十一月份,毛利兰对于博士的回答有些不满:“那也太久了,博士!”
灰原哀也无情的说道:“还是仔细想想吧,人生还有多少份九个月可以浪费。”
阿笠博士还是不同意:“还是等到约定的那一天比较有纪念意义,她会更高兴吧?”
“这不一样!”毛利兰很认真的说道:“如果等到那一天相见,芙莎绘小姐一定很高兴,但如果是今天或者明天,她也一定会感到惊喜,而且接下来的每一天都有额外的喜悦吧!”
电脑前还在等开机的马丁也高声应和:“十一月份那天可以直接办婚礼!”
怎料,阿笠博士反而退缩的变本加厉,他突然神情寂寥的摇摇头:“我想,还是算了吧……回忆只有停留在过去才是美好,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这幅头发都掉光了的模样。”
显而易见,博士在打退堂鼓。
不过马丁早就猜到博士会打退堂鼓,所以之前才把准备回家的小兰留了下来。
宫野明美和博士关系尚浅不方便发表意见,灰原哀目前的性格和多管闲事还不搭边,柯南肯定稳坐理中客的位置两不相帮,所以说起能阻止博士打退堂鼓的人选,比起马丁更合适的就是小兰了。
“博士——!”小兰果然一副生气的模样,实际上只是佯怒:“这么说太差劲了,芙莎绘小姐可是会一直等下去的哦!”
“博士,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的话,我也不会拿着芙莎绘小姐的付出作为理由来逼迫你行动,但你的表情已经很明显的告诉我们,其实你也想见到她的吧!”
柯南在那里冷静分析:“那位芙莎绘小姐,一直在等待着博士做出选择吧。如果她的述求只是再见到博士,大可以委托一个私家侦探来寻找博士的下落。”
阿笠博士作为科学家的活动并不低调,只要还记得这个名字,东京任意一个私家侦探都能在三天内找到阿笠博士的下落。
“但是她没有,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扩散出去,只要博士想要找她的话,就一定能找到。所以是否见面的决定权,她一直交给了博士。”
说着,柯南看向了马丁:“马丁,你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他哪里看不出来,马丁留下小兰就是为了这个时候让小兰逼宫博士,那又怎么能看着马丁一个人早早溜走一言不发?
随着柯南的话题移向了马丁,众人看过去才发现,明明声称自己要查资料的马丁,双手都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比起查资料更像是在写作。
“马丁?你在干什么?”阿笠博士心中产生了不妙的预感。
“……”马丁手下的动作更快了,抽空解释道:“在写电子邮件。”
哔哩啪啦,噼里啪啦。
“给谁?”
“通过官网获得了芙莎绘小姐的电子邮箱。”话音落下,马丁敲完了最后一个回车,连错字都没有检查就急匆匆点了发送。
等到阿笠博士理解了马丁话里的含义,慌乱的跑过来时,电脑屏幕上已经只有‘发送成功’的对话框了。
在对方阅读之前撤回电子邮件是后来的电子邮箱平台推出的功能,而现在最早期Hotmail平台还没有这项功能,所以已经无法挽回了。
马丁在椅子上身体后仰,头扭向了沙发的方向与柯南对上了视线:你小子以为我独善其身去了?哥先斩后奏去了!
“马丁你写了什么啊!”阿笠博士慌张的从邮件箱里找出已发送的邮件。
柯南跳下沙发走了过来,同样感到好奇:“你该不会又把那个生命之光欲念之火系列改个名字发过去了吧?还是又写了一篇做芙莎绘小姐的狗?”
阿笠博士显然更着急了,总算在28.8kb的网速加持下打开了马丁刚刚发送的邮件。
【致芙莎绘:
我是阿笠,转眼间已经是第四个十年之期了。我是个笨拙的家伙,至今也没有找到我们的回忆之地,第一个十年,我在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野井家外面等了一整天;第二个十年,我去蝶野家借宿,因为你捧着小仓鼠露出幸福笑容时的模样是我最深刻的记忆;第三个十年,我走了一遍我们的上学路,担心你有没有被雨淋湿。
今年我打算去小学门前的那几颗银杏树下坐一坐。
好久没有看到银杏了,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想念。】
第155章 消失
“马丁,你都发了些什么啊!”阿笠博士抱着脑袋,有点小崩溃。
马丁套着长筒袜的小腿轻轻一蹬,推着带滑轮的电脑椅向后滑行一段距离,让开了电脑前面的位置。宫野明美的秀发被他染烫成金色的卷发,抬起右手拨弄一下,像是凯旋归来的王者。
“考完试当然要批卷子。”马丁理所当然的说道:“大侦探推理出了一个结果,但还不知道它是不是正确的呢。当然是请出题人公布正确答案啦。”
“怎么能直接给芙莎绘发邮件啊!”想要退缩的阿笠博士直接被斩断了后路,又抱起了最后一丝希望:“那真的是芙莎绘的邮箱吗?你是随便发给了其他邮箱,骗我的对吧?对吧!说到底,公司的网页上只是公司的对外邮箱,根本就不是个人邮箱吧?”
“可芙莎绘小姐就是把自己的个人邮箱放在网页上了,她会是在期待什么呢?博士?”面对在自己面前‘张牙舞爪’的博士,马丁直接伸出手指戳了戳博士的肚子。
滴滴!电脑响起了提示音,屏幕上‘收件箱’的字样变成了‘收件箱(1)’。
“回、回信了!”阿笠博士发出惊悚的叫声。
“好快!”“秒回!?”宫野明美和毛利兰先后惊讶道。
马丁却给大家泼了冷水:“别抱太大希望,电子邮件秒回很少见的,更大的可能只是自动回复而已。”
阿笠博士的手放在鼠标上,三分畏惧七分期待和九十分的紧张,慢慢将光标移动到了收件箱上。
【您好,感谢你关注芙莎绘品牌,我们已经收到了您宝贵的反馈,……】
果然是自动回复,果然只是工作邮箱。
原本提心吊胆的毛利兰和宫野明美,齐齐松了口气。
明明也该松口气的阿笠博士,却表现出了失落的模样,眉毛都夸张的耷拉下来,像一只被淋湿的猫。
滴滴。提示音却再一次响起,又是一封新的邮件。
阿笠博士木然的打开了它。
【真的是阿笠吗?】
非常简短的电子邮件,在这个电子邮件普遍按照写信格式来写的时代有些特别,但发信人的身份不言而喻。
而且,考虑到看邮件写邮件的时间和网速,真的相当于秒回了。
马丁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位大龄美少女,有事没事的时候就守在电脑前,期待着幻想着收到某个人的邮件,然后在真的收到邮件时反而慌张的手忙脚乱起来,匆匆打了一句话就发了出去的景象,感觉很可爱呢。
眼前还有一位大可爱呢。
“马马马马丁!她她她回信了啊!”阿笠博士原地蹦了一下,焦急转身看向马丁,如果不是他现在在宫野明美的皮囊之下,恐怕已经伸出双手抓马丁的肩膀了:“该该该该怎么办啊!”
“博士你就回复‘你好,我是秦始皇,朕其实没有死一直在沉睡,现在朕复活了,只要将朕的十万兵马俑复活就可以统治世界,现在就缺50元门票钱进入兵马俑景区,V朕50助朕复国成功,就给你记一个大功,占领世界后封一个省的地给你做王爷。’这样她就知道这只是一封诈骗邮件了,然后放弃希望,心灰意冷。”
“怎么可能这样说啊!”阿笠博士急到闭着眼叫道。
“所以,接下来的邮件要博士自己回复咯。”马丁从电脑椅上起身,然后抓着博士一推,今天明明是纤弱的女性,却把二百斤的博士摁在椅子上,然后推到电脑前面。
他自己边走边转了一圈,坐在餐桌的椅子上,用‘你们怎么还不夸我’的表情看着毛利兰、宫野明美和柯南三人。
对于马丁的‘丰功伟绩’,小兰反而觉得还不够,有些遗憾的说道:“马丁君你那封邮件这样写,不还是替博士约定了让他们11月份再相见吗?”
小兰是恨不得让他们今天就相见的那一派,最差也是明天认真准备一下再见面。
马丁摇了摇手指:“邮件的内容只是打开话题而已,具体什么时候见面就得看那两位交换意见了。”
阿笠博士坐在电脑前,一开始哆哆嗦嗦的咬起了手指,然后觉得不能让芙莎绘等急了,赶紧想着写点什么,结果写两句话删一句话,写一句话删两句话。
“心慌意乱。”马丁摇了摇头。
在修改了十几分钟后,阿笠博士终于写了一封其实很简短的信件。首先表明了自己是帝丹小学xx届的毕业生阿笠博士,然后澄清了上一封邮件并不是自己所发的,而且邮件里的内容也和事实存在出入。
其实在第三个十年,也就是十年前,那个四十二岁的老家伙放弃了寻找,连明信片也遗失不见了。
所以在知道芙莎绘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放弃,甚至把银杏叶打造成了自己的品牌后,感动于她的用情至深,阿笠博士还自卑于自己的中途放弃。
在阿笠博士把自己的邮件发送过去没几秒钟,又是一封邮件从对方发来。这次的邮件较长,应该是芙莎绘在发出那封较短邮件后,便和阿笠博士一样反复斟酌着词句写了一封长文。
为了不给博士造成压力,大家都没有接近电脑去看博士或者芙莎绘的信。在读完芙莎绘的来信后,阿笠博士又开始撰写了下一封。
写着写着,阿笠博士的脸上洋溢着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微笑,喜上眉梢。
除了一开始芙莎绘的急切邮件以外,其他的邮件他们全都按照过去的信件格式来书写,开头带上系念殊殷,结尾写上敬祝健康,用长长的篇幅讲自己过去的经历,讲现在的状态,讲自己的成就,讲自己的思念。
就像是回到了过去的时代,用笔写下一封封认真的信一样。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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