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执笔之狼
乔拉·莫尔蒙起身向多米利克行了一个骑士礼,这才道,“目前领地共有士兵4000人,其中3000人老兵,另有新征召的1000名新兵。
此外,还有战马3000匹,驽马2000匹,牛车500架,长矛10000杆,盾牌1500架,长弓2000副,各类箭矢30000支……”
多米利克一边听,一边在心里默默估算。
别看武器装备似乎挺多,但在战场上损耗极大,尤其是箭矢等消耗品。
“本次远征,领地出征3000人,另有卡史塔克家族的1000人,共计4000大军,另外征发10000名民夫运送物资……”
“准备的后勤物资,有面粉二十万磅,燕麦七万磅,豆类五万磅,另外,我们还储备了一万磅的肉干,以及超过三百磅的食盐……”
士兵就不说了,顿顿吃饱,每天有肉,而其他的那些运送军粮的民夫,毕竟干的都是体力活,饭量也大。
多米利克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外加收拢人心,因此在吃食上从不克扣。
所以整个出征军队的消耗的粮食,极为惊人。
如果战争没有在短期内结束,那消耗的物资将是个无底洞啊!
好在孤山领靠着“铁器贸易”的巨大利润,能够撑得起这场远征行动。
多米利克已经跟河湾、河间的产粮地,还有狭海对岸的布拉佛斯签订了粮食物资供应契约,倒不用担心缺粮。
果然打战就是在烧钱……
难怪兰尼斯特家族那么财大气粗,家里有金矿,为了一场“五王之战”,竟然还欠下铁金库巨额的贷款。
“此战诸位务必全力以赴,毕其功于一役,活捉塞外之王!”
“活捉塞外之王!”
“为领主大人而战!”
“为领主大人而战!”
……
第39章 野人
处理完一整天的公务,等多米利克吃完饭、洗了把脸走进卧室时,
贝妮塔早就在那儿等他了。
“喏,您的夜宵,我吃了一点,酸酸甜甜的,味道真是不赖。”
她偏坐在桌子上,朝那盘少了一半的冰淇淋努努嘴,俨然一副自己才是这里主人的模样。
“没有人教过你,在主人面前应该保持谦卑么?”
多米利克伸手拨开盘子,坐到椅子上,“记得最开始的你还是挺守礼仪来着,满口都是敬畏的那种……”
“像这样吗?”
贝妮塔跳下桌子,妩媚一笑,整个人立正挺腰,武士裙下的修长双腿贴得笔直,举手齐眉,行了一个很漂亮的军礼。
英武的姿态,瞬间一扫俗媚之气。
多米利克还真的有些心动,但随即清醒。
“您最近回来的越来越晚,我看夜宵放着也是放着,就帮您解决了一点。”
贝妮塔凑到多米利克身边,“给您的贴身侍卫吃一份而已,主人不会是那么小气的人吧?”
“随你吧,不过以后你吃了我的夜宵,就请把它吃完!”多米利克没好气道。
贝妮塔顺从的点头:“对了,主人,这东西叫什么名字?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算你有口福,整个维斯特洛大陆,只有我这里能吃上冰淇淋。”
“冰淇淋,原来它的名字是这个,真好吃!”
贝妮塔一手托着盘子,一手拿着勺子,心满意足的享用着。
做冰淇淋并不难,最简单的只要有糖有奶油有牛奶就行,再加点果汁调色,切两块乌梅和血纹果搭配,冷冻更容易,北境到处都是冰雪。
“从来不知道您原来还有这一手呢,主人,我现在对你的评价提高一个档次了。”
“是吗,那真是太感谢了。”多米利克随口敷衍。
心想别人穿越了,直接攀科技开金手指,炼钢铁造枪炮横扫千军,自己却连火药都没弄出来。
除了炼铁铸剑,大半的精力都放在吃上了,不由生出一种挫败感。
贝妮塔撇撇嘴,将盘子放在桌上,意犹未尽道,“我能让厨师再来一份。”
“这东西很冰,不能多吃。”
“没事,”贝妮塔漫不在乎,“我体质好,别说着凉,从小到大都没感冒过。”
“甜食吃多了会变胖的。”
“不怕,我天生丽质。”
多米利克没办法,又让厨师做了一份,他警告,“再吃会肚子疼的。”
“唔唔。”贝妮塔继续专心对付美食,哪里听得进去他说什么。
多米利克坐在旁边,见她嘴角边残留了一点,拿丝巾轻轻替她擦去。
贝妮塔怔了怔,停下勺子,抬起脸定定凝视着他,“谢谢你,主人,”她说,语气里似乎多了几分怀念的味道,“您真好。”
多米利克哑然失笑,心想这个来自布拉佛斯的女杀手,骨子里终究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孩。
“小时候,我吃东西,也经常弄到脸上,每次我父亲都是这样帮我擦掉呢。”贝妮塔轻轻叹了口气,眼神迷离,显然是想起了往事。
忽然她又甜甜笑了一笑,捏起餐盘跑到一边去了:
“我该去巡逻了,主人!”
贝妮塔是多米利克的贴身侍卫,主要负责夜间的安全。
……
多米利克没再管自己的贴身侍卫。
他铺开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准备将很早以前画到一半的设计图,补充完整。
房间里此刻变得安静下来,只剩下壁炉柴火燃烧的声音。
离多米利克计划的出征时间,还剩半个月。
这次远征的战略目的是:彻底消除塞外野人的威胁,而后集中力量应对即将爆发的“五王之战”。
因此要的是歼灭战,而非消耗战。
要的大获全胜,而非惨胜!
多米利克曾小规模的在塞外捕捉野人奴隶,甚至包括几只巨人,因此对塞外野人极为了解。
野人的生存环境恶劣。
他们生活在长城以北,海拔高、天气冷、食物匮乏,能活下来实在不容易了。
野人也是先民的后裔,绝境长城将他们从维斯特洛大陆分离了出去。
他们保持着自由人的身份,不受国家、贵族、国王和法律的约束,而是依着自己的喜好选择并跟随某个头领。
野人认为诸神创造世界给人类共享,然而所谓的国王们带着王冠和钢剑到来,偷走了一切,还宣称那全是他们的。
野人的社会由许多的部落和氏族组成,扩散成数百个小村庄,每个都有自己独特的习俗。
他们中的一些由自己的酋长领导,其他的则不受任何约束,而长期处于自相残杀的战争状态中。
大部分的野人,从未做出过任何重要的技术进步。
他们是恶土上的恶人,尽管其中一些有一定程度的文明。
如在遥远北方生活有着严密社区组织的瑟恩族人,还有艰难堡,野人拥有的最接近城市的地方。
还有一些野人是半游牧的独行者,只为了自己的需求停下脚步。
来自冰封海岸的掠袭队,还有冰河那些更野蛮的氏族以人肉为生……
野人中不仅有高大无比的巨人,还有些是穴居人,他们把自己的脸染成蓝色、紫色和绿色。
野人向来以“绝不下跪”著称,崇尚自由,自称“自由人”。
虽然生活的自由,但其自由丝毫不值得羡慕。
因为他们不但忍饥挨饿,而且还要小心各种大自然的馈赠,生场病也就死了。
还要小心同类的掠夺和谋杀,野人中较强壮的会欺压的其他的野人,而他们都被守夜人欺压。
因为他们吃不饱、不强壮,不会炼钢没有装备,加上无组织、无纪律,以至于战斗力和生产力都极为低下。
历史上,每一个能把野人组织起来的“塞外之王”,都会向南方进军,为的就是去寻找更好的生存环境。
可每次不是被史塔克灭了,就是连守夜人那关都过不去。
剧情里的“塞外之王”——曼斯·雷德。
就连守夜人都攻不破嘛,史坦尼斯的骑兵一来,直接就给他打的稀巴烂,这还是“五王之战”中已经战斗力大损的史坦尼斯,可想象野人战斗力之弱。
野人因为实力实在太弱,连跟南方文化融合的机会都很少,一直被守夜人——也就是南方的小偷、盗贼、杀人犯啥的吊着打。
而这种落后也导致了他们的文化,即因为无组织无纪律而崇拜强者,因为环境太恶劣又没有办法组织生产,而崇拜个人主义自由。
落后就要挨打,落后的群体是没有自由的。
前世非洲的黑叔叔本来很自由的,但强大的白皮猪来了,黑叔叔就都被抓去当奴隶了。
在权游世界中,野人也是被大批掳去当奴隶的。
多米利克就经常这么干!
第40章 筹码
野人虽然是“弱鸡”,但奈何数量很多。
在绝境长城以北,有数万,甚至可能数十万的野人,他们分成了数百个不同的文化、部落、氏族、村庄和掠袭队。
要想抵消野人的数量优势,多米利克需要更强力的武器,来获得对野人作战的绝对优势。
什么武器更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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