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苦与难
没有等到演唱会散场夏弥和诺诺就想离开了。
混血种原本就是这样的东西,孤独渗进骨子里,从来都更喜欢安静而厌恶喧嚣。
工人体育场附近就是朝阳区,这里是中国最有钱的区县之一,有很多大人物在这里定居,富商、政客、教育家、科学院院士……
当然也有那些混血种里面的大人物藏在这里,把自己装得人畜无害。
路明非以前其实没有太多机会来这座城市,虽然它其实离得并不算远,甚至骑上那辆二手自行车都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跑个来回,他只记得丰台那边有家农家乐,农家乐门口有两棵枣树,秋季来的时候枣子就熟了,他以前在那里打过枣。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记忆都有些模糊,只记得老爹和老妈都还没有出国,路麟城和研究院里的某位所长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觥筹交错中路明非依稀见到大人们的刀光剑影。
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社会吧。
社会其实也是江湖来的,大家都练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神功,兴致冲冲地从老铁匠那里拿了生锈的铁剑诀别了村口的翠花,就骑着毛驴开始闯荡天涯。有人一帆风顺习得乾坤大挪移成了明教教主,有人步入歧途学了葵花宝典成了东方不败,但更多的人最终成了酒肆里那些被大侠们无意中砍死的江湖路人甲乙丙。
路明非那时候想自己以后一定是郭靖那般的英雄人物,活的时候和黄蓉你侬我侬,死的时候则死守襄阳,大声地告诉城下的蒙古人自己是宋人。
今天的他岂止是郭靖,简直是M78来的奥特曼。
从工人体育场离开的时候已经入夜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从很早的时候就点亮,车流穿行的时候就像是发光的长河。夏弥一路都在说晚上想吃麻酱火锅或者潮汕牛肉,诺诺在嚼一颗柠檬味的泡泡糖,那种让人垂涎的酸香总在撩拨路明非的嗅觉,一个很有些年纪的司机大爷把他们送到了国贸,到处都是车,到处都是人,抬眼就是玻璃幕墙和广告牌,高耸的写字楼组成了两面高耸的墙,夜空像是一条线那样很远很细。
他们好像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里闲逛,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停下来,可路明非只觉得迷惘,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这大城里迷路了。
也或许不是迷失在了长安的街头。
而是迷失在了命运的洪流中。
“我以前也是附中的校友,算是预科班升上去的学生,对这里还蛮熟悉的。”诺诺穿着很显腿长的紧身牛仔裤,上身则是稍微有点收腰效果的T恤配小外套,还是个青春活力的漂亮小妞儿。
“是呢是呢,我可是听着诺诺姐的传说长大的。”夏弥双眼好像在冒出小星星来,女孩们手挽着手好像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路明非,路明非也并不觉得苦恼,委实说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夏弥的关系,虽然在尼伯龙根里说了那样的话,可出来之后也一直没机会和师妹单独相处什么的……
而且师姐和夏弥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亲密的,路明非也全然没有头绪。
人潮熙攘,同行者似乎唯有无措的孤独,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在渐渐远去,路明非的脸上却露出一丝微笑来。
走在前面些小声交谈着些什么并且不时将目光投向身后的夏弥与诺诺、擦肩而过西装革履谈笑风生的男人、风掀起格子长裙的裙摆露出纤细美好小腿的女孩……
这个世界上所有那些能够互相分享温暖的人忽然之间便好像化作了某个画家笔下的水墨,从轮廓到填充他们的色彩,一切都在缓慢地淡去。
直到最后整个世界寂静无声,那些巨大的玻璃幕墙、那些出现在这座城市每一个角落的广告牌、那些伫立在免税店门口用来宣传自家新品的大银幕……
这个凉风习习的夏夜中,四处都是“GG”两个字母被呈现出来,好像全世界都在庆祝路明非打了一盘好游戏,他绝地翻盘了,他赢得很漂亮,对手心服口服,整个世界都要为他欢呼。
“哥哥,你的运气很罕见的好起来了呢。”小魔鬼手里拿着一袋炒板栗,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路明非终于笑出了声。
“所以这就是命运的米诺陶迷宫中唯一的HE结局,对吗?其实校长从开始就没有准备要杀死夏弥和杀死芬里厄。”路明非伸手摸了摸路鸣泽的头,然后从他的袋子里捞走了一颗板栗。
糖炒板栗的味道有些像是香芋,又有点像是用红糖和白糖一起煮过的红薯。
路明非其实不那么喜欢吃这种东西,甜则甜了,多了便腻。
“怎么会呢,迷宫之所以为迷宫,便是因为它只有一个出口,你只有做对了所有的选择,你才能见到现在的这个结局。”路鸣泽吐了吐舌头,他看到路明非在马路牙子上坐下来,于是自己也坐下来,两个人的面相居然真的有些相似,很像是真正的兄弟。
或许路鸣泽没有骗他,路明非心想,这小子真是他弟弟。
“如果最开始你就选择了师妹,你会做什么,哥哥,你难道不害怕那个发起狠来的自己吗?真正的亡命之徒,把自己的命都放在筹码里的赌徒,你会在那辆车里杀了昂热吧?”路鸣泽啃板栗的动作像是一只仓鼠。
路明非忽然不寒而栗。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就是路明泽,就好像最了解浮士德的人从来都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个引诱他堕向地狱的魔鬼一样。
从地狱中走出来的东西,总是更擅长于洞察人心。
路明非知道自己确实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他总是耷拉着眉眼,眼帘低垂着,没有人能看到他的眼睛,这是因为他是一个天生的好演员,擅长把有关自己的一切都隐藏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双眼睛里多了许多情绪,也变得比过去更加虚弱,更加疲惫,更加疯狂。
某种意义上来说,路明非才是真正的狂徒。
如果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里路明非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昂热就成了他的敌人。而自从经历了东京事件之后,他已经习惯了不给自己留下余地也不给敌人留下余地,在那辆劳斯莱斯中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人,他和昂热之间总得死一个。
路明非并不坚定的认为那个活下来的人一定是自己。
他的肩膀上固然扛着山一样的重量,校长的眼睛里又何尝没有跃动着仇恨的野火呢?
他们都是S级,都能够轻而易举地进入三度暴血状态,路明非也并不确定校长是否能够像他那样将封神之路推进到史无前例的第四度。
他们之间如果真的爆发冲突,这场冲突或许最终会演变为天空与风之王和路鸣泽的厮杀。
那会导致难以估量的后果。
“那个曾在中国化名项羽的天空与风之王给希尔伯特.让.昂热带来了长足的长进。”路鸣泽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此刻应该非常亲密,甚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共享记忆和情感。我记得那家伙是四大君主中除去耶梦加得外与人类最亲近的一个,哥哥,我和你都不知道究竟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了他们的思想之中。可那些根深蒂固的仇恨正在渐渐地从昂热的灵魂中被拔起。”
“他的本名就是项羽吗?”路明非眺望这座城市的夜景,仿佛有一千个一万个星光的光点在他的眼睛里闪烁。
这大概是路鸣泽塑造出来的类似于梦境一类的空间,可信号灯还是在规律地运转,安静却又单调,让路明非觉得很舒服。
“你或许听过他的尊名,在北欧神话中他的名字是维德佛尔尼尔,是那个生活在世界树最顶端的神鹰。”路明泽轻描淡写地说出了混血种们从未曾知晓的隐秘。
果然没有出乎路明非的意料,小魔鬼大概真的是从太古年间幸存下来的远古龙族。
也许他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曾经历过龙族文明辉煌时代的生命。
“在冰海残卷的记载中,龙族历史上曾发生过两次叛乱。第一次是白王之乱,这场战争的结局以白王的终结为句号,黑色的皇帝吞噬了白王的一切,包括她的血与骨,以及那掌握精神的权利。第二次则是世界上一切龙族与人类都联起手来共同推翻了黑王的统治。”小魔鬼的神情罕见地显露出一丝悲伤、一丝缅怀,以及一丝和他此刻的面容完全相悖的沧桑。
“但其实在这两次战争之间还发生过一次叛乱。白王死去之后,尼德霍格仿照自己创造了新的君主,他创造新王的时候在高山的王座之上,第一眼便就到了无垠的天空,便树立起天空的王座,维德佛尔尼尔就是如此诞生的。
创造第一位君主的时候,尼德霍格没有什么经验,所以维德佛尔尼尔是四大君主中最强大的那一个,他的强大体现在很多方面,甚至在特定的条件下能够和黑王抗争。这个新生的天空与风之王曾知晓某些上古时期的隐秘,并因此而掀起了一场席卷半个族群的内战,黑王轻而易举地赢得了这场战争,但他没能杀死维德佛尔尼尔,反而让他逃去了古代的中国。”
路明非的思绪有些乱了。
在尼伯龙根中,三个奥丁并肩而立,斯莱普尼尔的嘶吼声此起彼伏,简直像是响起在世界尽头的雷霆。
开始时出现的两位奥丁他们所掌握的元素、权利分别属于风与水。
他们分别掌握的言灵是时间零和离垢净土,面具下掌握时间零的风系奥丁是楚子航的父亲楚天骄,而那个掌握离够净土的水系奥丁却无法识别他的真实身份。
直到现在,路明非依旧不知道真正的奥丁究竟是通过什么方法将傀儡提升到初代种的战力。
也就是说当时的情况非常危急,路明非以50%融合加上四度暴血再加上龙骨状态要对抗两个初代种战力的傀儡奥丁和远强于傀儡甚至疑似至尊的真实奥丁。
简直是十死无生!
哪怕是已经吞噬了康斯坦丁权力的至尊诺顿重现人间恐怕也很难抵抗这样的阵容。
更何况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昂热没有出手,路明非当时甚至已经准备要出卖自己的四分之一生命直接交换路鸣泽的完全融合。
可没想到昂热确实出手了,却并不是要杀死夏弥也不是要逼迫路明非和他站在一起。
他站在了路明非的身边,骑乘高大的骏马与奥丁对峙。
那真是……
令人振奋。
然后是谁也不愿意退让的对峙和敌视,路明非从昂热的眼睛里看不到太多的情绪,也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想,但此刻想来,大概老家伙也会被年轻人的爱情感动吧。
说来也真可笑,这种说法连路明非自己都不相信,背负百年仇恨的人真的会相信爱情这种东西吗?
昂热这种人就该一路向前,为了复仇做出一切骇人听闻的暴行,所谓爱也不过是必经之路上扎眼的乱石罢了。
“说起来哥哥你为什么会在那种时候改变自己的主意?我们都不知道昂热到底怎么想,如果你选错了呢?难道真的带着耶梦加得一起亡命天涯吗?”路鸣泽忽然看向路明非,小魔鬼的眼睛里居然很清澈,没有黄金的龙瞳,就只是像个小孩子。
路明非无声地笑起来。
“以前有很多人说我成长了许多,可其实路明非还是那个路明非,我没有太大的变化,那时候只是忽然觉得许多东西依旧牢固,觉得一约既定万山无阻,便也没给自己留后路。亡命天涯那就亡命天涯咯,反正我这种人一生都在朝着坟墓狂奔,只是为了知道自己死后该在墓碑上刻上谁的名字。”他这么说话的时候就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声音低沉又嘶哑,眼睛里深邃得连路鸣泽都有些看不懂。
“那小怪兽呢?你带着师妹亡命天涯,她怎么办?”
路明非仰望夜空,脸上没有表情,“没关系,如果我注定要死在某条路上,那我一定要冲进源氏重工,谁挡我的路我就杀了谁,赫尔佐格、橘政宗、源稚生,或者乌鸦夜叉樱,谁挡我我就杀谁,然后我就带着她一起逃,这个世界那么大,总有密党找不到我们的地方。”
第148章 这座城
诺诺确实是地道的BJ小妞儿,对这座城市她好像发自骨子里的熟识。
这其实是座很有些陈旧的城,人走在国贸的街上倒有些岁月交错的恍惚感。
诺诺领着师弟师妹在城里乱逛,让路明非从国贸的地下车库开上了她一辆从哥们那里借来的丰田汉兰达,相比那辆红色法拉利,这辆丰田只能算是最平民的玩具,不过胜在空间够大,师姐那位朋友对里面进行过改装,有单独的酒柜和制冰机,还有小型放映机。
路明非开着车,诺诺和夏弥就从叮叮当当作响的酒柜里拿出来冰镇过的可乐,一边喝一边看两边的街景。
离开城里最繁华的地带前,十字路口的四面八方都立着黑色方尖碑般的高楼,每一栋楼的表面都贴满了黑镜玻璃,CBD区的灯红酒绿就以这些高楼为界限同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离开了。
“师兄,师兄,你难道没有什么想说的吗?”夏弥在后座轻轻推路明非的座椅,小师妹偷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虎牙好像倒映着荧光,眼睛也倒映着荧光。
路明非哼哼了两句,连自己都没听清在说什么。
“敢说敢认敢作敢当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啊路明非,你不会把说出口的话当玩笑吧。”诺诺咕噜咕噜喝可乐然后打了一个饱嗝,在后视镜里冷笑着看路明非的眼睛。
路明非打了个寒颤。
“那个……”路社长有点抓耳挠腮,这和他想象中与夏弥的摊牌的场景委实算得上天差地别,诺诺就跟个夹在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神雕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彰显她的存在感。
不过换个角度一想,这样好像也还不错,至少缓解了杨过大侠与小龙女独处时的尴尬。
路老板委实没有过和妹子处对象的经验,别说处对象这种需要亲亲抱抱举高高的亲密双边关系,这厮连和女孩独处的机会都很少。
两段时空加起来满打满算和路明非关系亲近点的女孩也就那么几个,譬如伊莎贝拉、譬如苏晓樯、譬如诺诺、譬如夏弥、譬如零、再譬如……
想到最后那个名字,路明非的眼神暗淡了那么一瞬。
这几个被用来举例的妹子其实都还不错,可路明非一直也没有要想过和她们发展更亲近的双边合作关系……其实也不是没有。路明非有些讪讪地想。他以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子吃了熊心豹子胆对江湖道义上的大嫂有非分之想,属实是很有些想要一亲诺诺的芳泽。
不过那时候他这种人对恺撒.加图索也构不成什么威胁,人家甚至都没拿正眼来看过他,所以也就免了三刀六洞的惩罚。
至于零和苏晓樯,路明非一向是拿这两位当哥们来看,不过一个是饭搭子类型的哥们儿,另一个是能让你无限蹭饭的哥们儿。而和伊莎贝拉之间的接触就完全是工作上的需要了,他俩相敬如宾,学院里虽然传出过不少绯闻,可谁也没正面回应过。
这么想来路明非的几十年人生也颇有些失败,命运给他开了很多玩笑,爱他的女孩他不爱,他爱的女孩不爱他。这一次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做出了这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可意外总是接踵而至。
师妹的爱被赤裸裸地表达出来,比夏威夷九月份从海湾外向内席卷的浪还要汹涌,路老板简直没有还手之力,在自己那只小舢舨上跟个滑稽的健身演员似的扭动了一下腰杆就整个人栽入了爱情的汪洋。
师姐从始至终长情的陪伴也让路老板的心底像冰川下暗流的汪洋那般悸动。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各种操蛋,相比之下爱而不得这种事情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今,路明非是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和夏弥、诺诺两个人相处,他一方面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心就只有那么大,从始至终都只能装下一个爱的人。可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确实喜欢师妹,又确实对师姐仍旧怀揣着当初的憧憬。还有那个仍在等他的小怪兽。
路明非看过很多有关时间线或者平行世界的理论与书籍,有些书上说你所经历的一切都可能和另一个世界不同,就连你自己也已经不同。
想来从命运的彼端回到今时,这种事情即便是小魔鬼也会感到不可思议。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某些东西能够改变因果,可即便因果被改变,也不该是表现为在某几个人主观观测中的时间回溯。
好像唯有平行世界理论能够解释的通当前的现状,路明非是从另一个世界来到了现在这个世界。可他又好像并不是他自己认识的那个路明非了。
无数个世界中有无数个路明非,有的路明非还是过去的衰仔,爱而不得;有的路明非和师姐走到了最后;还有的路明非说不定会和零和苏晓樯甚至和陈雯雯、柳淼淼之类的女孩走到一起。
说不定某个世界中的路明非也没有在那个雨夜把自己藏在高天原的酒窖里,那样的路明非真的很棒,真的很勇敢,他豁出命去和赫尔佐格厮杀,从命运的洪流里带着自己的女孩逆流而上,后来也真的去了韩国在很大很大的海棠花树下一起吃草莓味和香草味的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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