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月:这个间桐过于极端了 第74章

作者:树大招凤

  以至于在场的众人,无不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就连高傲如肯尼斯,也被震惊的不知所以。

  这些士兵,

  对征服王,奉献了自己的肉身,自己的灵魂,自己的一切。

  他们用如此的赤子之心,证明着对自己王的尊崇,对自己王的爱戴。

  如此的感情,令阿尔托莉雅感到震撼,又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一种,她从未在自己的军队里,感受到的情绪。

  saber的全身发颤,但不是因为畏惧,而是那王之军势,那征服王的宝具,撼动了她身为‘王’的信念。

  毫无杂念且全心全意的拥护。

  与臣子之间那股深厚无比,甚至达到宝具境界的感情羁绊。

  这是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身为大不列颠的王者,究其一生都没有得到的宝物。

  ‘王,不懂人心。’

  是她的臣子,对她最终的评价。

  “所谓的王者,就是活的最精彩,使所有人都为之着迷的人。”

  自信且豪迈的声音,代表着伊斯坎达尔的荣耀。

  这声音传遍了结界的每一个角落,随之而来的应答,更是响彻天地。

  “然也!然也!然也!”

  骏马的嘶吼,士兵的回答,兵刃划破空气的声音,就是最棒的喝彩。

  在这喝彩声中,在列阵整齐的士兵的呼应中,在盾牌与兵刃的敲击声中,伊斯坎达尔骑上了自己的骏马,他睥睨着在场的所有英灵。

  “集所有勇士的羡慕于一身,指引众人前进者,才可为王!”

  “因此,王者并非远离俗世,这是因为王者的目标乃是臣民的意志所向之故!”

  “然也!然也!然也!”

  士兵们的回应声,惊天动地。

  在王与士兵的众志成城中,再强悍的军队,再坚固的城墙,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这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无一不证明着伊斯坎达尔的王者之姿。

  让一旁观看的迪卢木多与saber,看的一愣一愣的。

  迪卢木多还好,他本身就是一个先锋骑士团的先锋枪兵,对于什么是王,王所背负的东西,王所承担的责任,并不了解,也没有了解的必要。

  saber就完全不同了。

  在她的耳中,伊斯坎达尔的话,就像是一对一的对她说的一样。

  他的每一句话,都戳在了saber的心口上。

  看着众志成城,团结一心的王与士兵们。

  saber不由自主的回想起,那个黄昏,那个尸体堆成的肉山,脚下的全是自己的子民,面对的敌人是自己的圆桌骑士。

  何等的无力,又是何等的悲哀。

  与骑士王心事重重的画风不同。

  间桐剑臣与他的从者刘大爷,看的很和谐,大有一副嗑瓜子唠嗑的架势。

  “刘大爷您看。”

  指着骑着骏马,腰杆挺直的伊斯坎达尔,间桐剑臣道:

  “多威风啊!”

  “长着两眼呢,用不着您提醒。”

  双手抱胸,刘大爷没一点架子,就像是村口陪小孩聊天的老人家。

  见此,间桐剑臣呵呵一笑:

  “祖宗哎,您就别瞒着小的了,您的固有结界啥时候露出来让小的瞧瞧?”

  间桐剑臣说的小心翼翼。

  这可是刘大爷只展示过一次,并且还没有让他看到过的绝活。

  虽然不指望刘大爷的固有结界能像伊斯坎达尔一样,里面全都是英灵。

  但只要里面有一两个他间桐剑臣熟悉的角色。

  那可真的是,发大财了!

  刘大爷作为从者,什么数值,什么能力,咱先不说。

  但凡是和他相关的人物,有一个算一个,那可都是神仙啊!

  ssr的齐王,兵仙韩信,韩大人。

  ssr的谋圣,留侯张良,张大人。

  ssr的丞相,萧何萧大人。

  ssr的猛将,樊哙樊将军。

  那一个个的,可都是个顶个的牛啊!

  间桐剑臣的小心思,在刘大爷的心里跟明镜似得。

  不过嘛,

  吊人胃口这种事情,刘大爷最讨厌了。

  但如果是他刘三吊别人胃口的话,那可真是太美妙了。

  因此,

  刘大爷当然不会回答间桐剑臣的问题。

  他一撅嘴,指着不远处的伊斯坎达尔,说道:“好好看你的吧。”

  这举动,让间桐剑臣牙酸。

  他看了看自己左手上的三枚令咒,如果不是因为掌控迪卢木多后,令咒还有着增幅的用处,他是真的想把自己手上的令咒给刮了!

  nnd,样子货,能看不能用!

  ·

  “那么,开始吧,assassin。”

  战场中心的伊斯坎达尔,已经准备好收拾碍事的小刺客们了。

  他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眼神无比的冰冷,就像是要伸出爪牙的肉食性动物。

  “正如你们所见,我们具现化的战场是平原,不巧的是,人数较多的我们占有地利。”

  “蹂躏吧!”

  一声令下,百万大军,向前冲锋!

  马蹄阵阵,扬起沙暴,那上万人的军队犹如一体,在沙漠中如同蜿蜒的巨龙,横冲直撞。

  (本章完)

第88章 宋苏洵(苏东坡爸爸版)

  宋,苏洵有言:

  “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此话,不无道理。

  但是显然,一群群assassin们,他们可能从小就磨练武艺,从小就学习各种各样的杀人方法,刺探情报消息的技巧。

  在刺杀方面,他们专业无比。

  在情报收集,他们出类拔萃。

  可,在英勇善战,在胸中蕴养的一股英雄气上,他们实在难堪大任。

  毕竟,不是每一位刺客都叫荆轲。

  也不是每一位刺客,都有刺秦王的勇气!

  此时此刻,望着面前因马蹄阵阵而扬起来的风沙,听着士兵们因要杀敌立功而兴奋起来的阵阵怒吼。

  身为‘敌’的assassin们,奔溃了,溃逃了。

  杀人的技艺,只是用于偷袭。

  令人畏惧的真相,不过是藏形匿影于黑暗之中。

  在光明下,在堂堂正正之中,他们,不过是一群群从暗处现身到明处的小刺客罢了。

  此时的assassin们,早已忘记了圣杯战争的规则,早已忘记了御主使用令咒的命令,早已忘记了自身是英灵,也勉强是个无名之辈的‘英雄’。

  在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的威慑下,他们的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情。

  逃!

  不顾一切的逃!

  像一发疯的狗一样,狺狺狂吠着,要么在疯狂中战斗,要么在恐惧下颤抖。

  有的人明知道逃跑没用,身子却不听使唤。

  有的人被千军万马吓傻,呆呆矗立着,一动不动。

  有的人犹如困兽一样,即使明知是死,也要露出自己的爪牙,向想要谋取自身性命之人,狠狠的咬上一口。

  可,

  现实之所以被称之为残酷,正是因为它不会因为人的意念而转变。

  不论人的多少,不论人的身份,不论信念是否坚定,现实就是现实,这是连英灵都无法忤逆的残酷。

  “蹂躏吧,撕碎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