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我汤姆,真不是黑魔王 第44章

作者:天边的月亮

  沙比尼则是主动留了下来,他本来就对魔药学很感兴趣,自身也有着不俗的天赋。

  在经历了几次失误之后,就开始得心应手,按照汤姆的要求处理魔药。

  作为报酬,汤姆也会说一些技巧和知识,能不能记住全看沙比尼自己的造化。

  “月长石切割时一定要保持道具的干燥,一旦遇水就会严重影响药效。”

  “々` 瞌睡豆要在液体呈现灰褐色的时候放进去,我放的稍微晚了两秒,液体颜色已经变淡了,毕竟是第一次制作,还是犹豫了。”

  “火灰蛇的卵则是用来平衡魔力稳定,数量一定不能死板,要靠魔杖去感应这个度...好了。”

  把最后的材料放进去,汤姆抽出魔杖,又等了几分钟,一瓶金色的清亮液体便形成了。

  汤姆凑近嗅了嗅。

  颜色,味道都和书本上关于精力药剂的描述一致。

  不能说这次的魔药质量有多上乘,但绝对是标准之上的水平,能用。

  汤姆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沙比尼则是更佩服他了。

  上次的交流只是证明汤姆知识储备丰富,而这次实操则是证明汤姆的动手能力也远远超过了他。

  精力药剂好像是六年级,还是五年级的课程来着?

  他上次听高年级聊天提起过一次,反正已经算高难度魔药了,不同于生死水只需要两种材料,精力药剂可是需要八种材料,并且还涉及到了巫师用魔力混合药效的步骤,这是高级药剂的重要标志之一。

  接下来汤姆又连续熬煮了几锅精力药剂和体能药剂,熟练度蹭蹭的往上涨,连带着沙比尼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很快,又是两天过去。

  周三的魔咒课钱,汤姆把答应赫敏的条件放在了她的面前。

  达芙妮也凑了过来,两小只好奇的观察着。

  “羽毛笔?”

  还是最普通的羽毛笔,不是用什么名贵羽毛制作的羽毛笔。

  “这只羽毛笔可以完美复制我的字迹。”

  汤姆说着,在一张崭新的羊皮纸上写下了汤姆·里德尔,达芙妮·格林格拉斯,以及赫敏·格兰杰三个名字。

  然后让赫敏用自己的羽毛笔写一遍,再用他的羽毛笔写一遍。

  赫敏用自己的羽毛笔写的和汤姆字迹完全不同(了的赵),带着一股娟秀的味道。

  而换成了汤姆的羽毛笔,她写出来的字母微微扭动,变得和汤姆的字迹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做到的。”赫敏瞪大了眼睛。

  “模仿咒,以及一点基础的炼金学知识。”

  汤姆没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他看了半天的炼金术基础书籍就搞定了。

  赫敏终于放心了,答应以后汤姆的作业就教给她来完成,但是有一个条件,如果期末考试的时候汤姆的成绩比她低,那以后就要自己写。

  这点要求汤姆自然不会拒绝。

  “嘿嘿,格兰杰...不对,赫敏。”达芙妮突然讨好的看着赫敏,“反正你都帮汤姆写了,要不要也帮我写一份?我零花钱还有不少呢,你可以用来买很多书。”

  “我才不要。”赫敏无视了达芙妮的殷勤,“汤姆可以教我魔法,加隆又不可以,我不差你那点钱。”

  “哼,不帮就不帮。”达芙妮撇撇嘴,“汤姆,我也想要一根这样的羽毛笔,用我的字迹。”

  没了格兰杰,她还有其他小姐妹。

  伯德斯她们三个室友,每人帮自己写两科作业,根本用不着求赫敏东。

  汤姆没好气的揉了揉达芙妮的脑袋:“想什么好事呢,真要给你了,我怕你期末考试都不能及格。”

  达芙妮才是这个年龄段女生的正常模样,有太多的诱惑比魔法还要重要,不让她自己写作业,不出半年就废了。

  见汤姆态度坚决,达芙妮闷闷不乐的接受了现实。

  刚好弗立维教授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教室,走上书籍搭乘的增高台上。

  “同学们,我们今天要学习一个新的咒语——简易修复咒...”.

第五十九章 巫师即神明,你也将成为神话的一部分

  修复咒是巫师生活中常用的咒语,但也是一道罪大恶极的魔咒。

  就因为巫师世界基本人人都掌握了修复咒,这让许多东西可以传承三代,人走物还在——虽然不知道已经被修复了多少次。

  严重影响了巫师世界的经济发展。

  大家都不消费了,那还怎么赚你们的钱呢?

  今天弗立维教授要教的只是最简单的修复咒,只能修复一些材质单一的物品,结构复杂,或者由多种材料组成的器物就不行了,更不用说带着魔力的魔法物品。

  每个小巫师都被分到了一个朴素的白色瓷盘,弗立维教授让他们自己摔碎,下课之前,再将完整的磁盘还给他。

  一时间教室内都是瓷盘碎裂的清脆声。

  哈利震惊地看着罗恩:“你为什么要把盘子摔得这么碎?”

  他的盘子碎成了五六片,可罗恩的...那简直都成渣了!

  “好不容易有正当的理由摔东西,当然要用力一些才不会亏啊。”罗恩毫不在意的说道,他还有些可惜,刚才应该跳起来,狠狠地把盘子砸向地面.

  哈利的表情更加一言难尽,“可是破坏的越严重,你修补起来不就越困难吗?下课前咱们可要把盘子还给弗立维教授的。”

  罗恩脸上爽朗的笑容消失了,转移到了一个过道之隔的马尔福脸上。

  相比于里德尔的难缠,还是这两个蠢货更适合做他的对手。

  这些天马尔福很低调,没有再招惹汤姆,而是仔细回味着卢修斯对他的教诲,总结起来就是几个要点——欺负惹得起的和讲道理的,跟着最强的,能带来利益的。

  后面那一点他做不到,前面还是没什么问题。

  马尔福阴阳怪气道:“韦斯莱,盘子修不好可是要赔给教授的,你的零花钱够么?”

  罗恩涨红了脸,哈利挺身而出为自己的好基友出头,又和马尔福吵了起来,不分上下。

  看看,这才是匹配到了实力相近的对手。

  达芙妮身边,汤姆已经完成了盘子的修复。

  这次没有207加分,因为赫敏的动作要比他更快。

  汤姆在思考修复咒的极限到底在哪。

  魔杖应该是最为常见的魔法物品,随着巫师的使用,魔杖内的魔力也会日益增加。

  所以在大众的认知里,魔杖是无法被魔咒所修复的——断了就是断了,只能再买一根,即使强行用魔法胶带或者修复咒拼接起来,那也只是外表完好无损,内里的核心也不行了,施法会变得不稳定。

  可哈利用老魔杖就将自己的魔杖修复,这到底是修复咒突破了固有认知,还是老魔杖的缘故?

  汤姆把这个问题甩给了安德罗斯,得到了一个啼笑皆非的答案。

  “我那个年代哪有什么修复咒,你问我,我问谁。”

  “你对老魔杖有了解么?”汤姆顺势问了另一个问题,“或者是死神三兄弟的传说,他们是真实存在的巫师么?”

  这次安德罗斯终于靠谱了。

  学习空间内,安德罗斯回忆着过去的那段岁月。

  “佩弗利尔三兄弟么?他们存在的年代距离我的年代并不算久远,也就一千年的时间,所以关于他们的传言与记载有不少。”

  “三人都是强大的巫师,至于是不是死神的儿子?这就不清楚了,但他们的确都是三兄弟。”

  “老大最擅长战斗,老二喜欢研究魔法物品,老三则拥有预言天赋。”

  “但突然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三兄弟突然不欢而散,从此之后他们的消息就少了,不知道怎么就衍变成了童话故事。”

  “在我们那个时代,他们还只是历史人物,而不是神话人物。”

  “至于老魔杖...我倒是听说老大有一根十分强大的接骨木魔杖,但魔杖会随着巫师变强而变强,你也不能说这就是死神的赠与,当年我还和老三一只的后代战斗过,菜的抠脚。”

  汤姆安静的听着八卦,比他学习的时候都认真。

  其实三兄弟的传说和安德罗斯没什么区别,在麻瓜世界安德罗斯成为了大力神,在巫师世界虽然明确他的存在,但很多信息都是从只言片语中或许,很多也只是以讹传讹。

  嗯,只有最离谱的十米守护神是真的。

  这就像是吕布,认义父,抢貂蝉,三英战吕布是假的,最夸张的辕门射戟居然是真的。

  “传说是最不靠谱的,也是最有依据的东西。”

  回忆完峥嵘岁月,安德罗斯教育道:“巫师即神明,这句话即使放在你这个年代也通用,只不过神明掉落人间,只有少数的世纪之王依旧能高高在上。”

  “等你到了这个程度,在很久的将来你也会成为神话的一部分。”

  .....

  晚上,汤姆向赫敏展示了有求必应屋的存在,并且用和教导达芙妮相同的方式来要求赫敏。

  所有人都要打基础,就像是踢球和练篮球的人并不需要一上来就学习各种先进的战术和高难度技术动作,而是要先培养球感。

  差距体现出来了。

  达芙妮的极限是八十道昏迷咒,而赫敏只能做到六十,这是两人魔力上的差距,也可以说血脉带来的不同。

  混血巫师经常出现强者,斯内普,伏地魔,邓布利多都是混血。

  可第一代的麻瓜巫师?

  翻遍历史书,都没有第一代就成为强者的例子,或许有被遗忘的落尘明珠,但这个数量绝对少的可怜。

  学习魔咒的速度上,还是赫敏领先了许多,她在今天之前根本没有学过昏迷咒,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汤姆就教会了她。

  另一点赫敏比达芙妮强的就是意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