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实习律师
十点差几分,龍马等人进去二号法庭,对妃英理的庭审,将十点开始。
小兰和柯南两人在旁听席的第一排坐下。
旁听席的其他座位,也基本上全都被坐满了。
毕竟这次庭审所牵扯到的被告妃英理,起诉方九条检察官,辩护方阿笠律师,以及外援毛利小五郎,无不是各个行业中的翘楚。
这种大新闻,那些媒体记者是不可能放弃的。
而想要进图旁听席记录庭审过程,好获取最新的新闻,这对那些记者来说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十点整,在拘留所里面呆了几天的妃英理被带了上来。
虽然说,妃英理在拘留所里面并没有受到什么虐待,甚至可以说除了没有自由之外,其他的和在外面没什么两样。
但是,还是可以看出妃英理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毕竟她被当做杀人凶手给抓了起来。
虽然说不管是龍马,还是毛利小五郎,都有在探望她的时候说肯定会让她被无罪释放的。
可是被关在拘留所里面的妃英理,还是难免有些心烦意乱。
毕竟这次负责她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是九条检察官。
曾经和九条检察官对簿公堂的妃英理,是非常清楚九条检察官的实力的。
对于毛利小五郎,妃英理是一点都没有信心。
虽然近段时间毛利小五郎的名声似乎变大了,可是她还是不觉得毛利小五郎能够在法庭上战胜九条检察官。
毕竟这里是法庭,是一个讲证据的地方。
而龍马,虽然连续几次在法庭上打败九条检察官,不过妃英理同样也有些担心。
毕竟龍马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上过法庭了。
妃英理相当的担心龍马的专业能力会有所退步。
正是因为这样,才会让妃英理看上去有些憔悴。
接着,主法官和陪审法官也走了上来。
“现在开始审理桑园麻美被杀一案々.!”主法官严肃的说道。
“检察官方准备就绪!”九条检察官说道。
“辩护方已经准备就绪!”龍马说道。
说完,两人均坐了下去。
“检察官,请先进行称述!”主法官说道。
“是!”九条检察官拿着诉讼报告站了起来。
“被害人桑园麻美,嫌疑人妃英理,两人为委托人关系。”
“检方准备了证明嫌疑人犯罪的确凿证据以及确定性证人。可以确认被告有罪,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九条检察官说道。
“既然如此,现在开始审问证人!”主法官说道。
法警带着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走上了证人席。
“证人,请介绍自己的名字以及职业!”九条检察官说道。
“我叫越智健一,是警视厅搜查一课搜查二系的警部。案发当天就是我带着人赶往现场的。”证人说道。
“你应该明白的吧!这位刑警。请你的证言务必准确!”九条检察官说道。
“当然!”
“首先请你说明下案件情况。”九条检察官说道。
“那么请各位先看现场的俯视图!”越智警官说道。
法庭两边的大屏幕上,立刻就出现了命案现场的俯视图。
“遗体倒在窗户旁边的办公桌后!”越智警官说道。
“死者死因呢?”九条检察官问道。
“左侧头部偏后的地方遭到钝器重击,然后导致死亡。”越智警官说道。
“找到凶器了吗?”九条检察官问道。
“是的,凶器就滚落在尸体的旁边,是一个造型独特的金属摆设品!”
“.` 根据死者公司的员工表示,那个摆设品一直都是摆在死者的办公桌上的。”越智警官说道。
“你当时立即就逮捕了人还在犯罪现场的妃英理,请问你是因为什么判断出妃英理就是凶手的?”九条检察官问道。
“因为被害人在死亡前,用她自己的鲜血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了犯人的名字。明确的写着‘妃’的文字!”
“被害人右手食指上沾着鲜血,这和纸条上的‘字迹’是吻合的!”
“另外,根据检验,那个掉落在现场的凶器上,明确的检测出了妃英理的指纹。”
“而凶器上只有被害人和被告两个人的指纹。所以可以肯定的是,用凶器打死被害人的凶手就是当时人还在现场的妃英理!”越智刑警说(得赵好)道。
“这么说,就是被害人在临死之前告自己发了犯人是吧?”九条检察官问道。
“是的!”月至刑警肯定的说道。
“我问完了,法官大人。”九条检察官坐了回去。
“辩护律师,你对证人的证词是否存在异议?”主法官问道。
“是的!法官大人,我完全无法认同这位越智刑警的判断!”
“这位越智刑警,根本就没有仔细的检查命案现场,他如此草率的认定我的委托人就是凶手,这简直就是在对他肩上的警徽不负责,对人命的不负责!!”龍马站起来大声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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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3章:法庭争锋(求全订!)
“这位越智警官仅仅只是因为两点疑似将罪名指向我的委托人的证据,就将我的委托人逮捕!”
“并且对本案还存在的疑点不管不顾,甚至没有继续深入调查现场还可能存在的线索,这是对人命的极度不负责!”龍马大声说道。
“胡说!我们已经对命案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越智警官大声的辩解道。
“法官大人,如果被告辩护律师不能拿出相关的证据的话,我要求他对证人道歉!”九条检察官严肃的说道。
“辩护律师,请拿出证据证明你刚才所说的话!”主法官说道。
“没问题!”龍马的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薰!”
“知道了,少爷。”
坐在旁边的薰点了点头,然后拿出几张照片分别交给法官、九条检察官以及负责投影的工作人员。
“大家请看这几张照片。这是用luminol试剂喷在被害者的办公桌上之后拍下的照367片。”
“很明显,被害者被杀死的时候,她的血液溅射到了她面前的办公桌上。”
“而凶手出于某种目的,将办公桌上溅射到的那些血液给全都擦掉了。”
“而这么重要的证据,负责这起案件的警方却没有发现!这难道不是渎职吗!”龍马对着站在证人席上的越智刑警大声说道。
“这个能够说明什么!人就在现场的妃英理,同样可以在杀人之后擦除办公桌上的血迹啊!”越智警官大声的说道。
“那么证据呢!你们警方有在现场或者我的委托人的身上找到用来擦拭办公桌上血液的东西吗!”
“并没有!也就是说凶手将那个东西给带走了!”
“如果我的委托人是凶手的话,那么她在离开之后又为什么还要回到案发现场!?”
“况且根据大楼管理员的证词,我的委托人就是在案发之前不久才进入的大楼,中途并没有离开!”
“本案还存在这么大的疑点,请问这位警官大人,你凭什么就认定我的委托人是杀人凶手!”龍马大声的质问道
“我……”越智警官忽然被问的哑口无言,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九条检察官忽然站了起来。
“法官大人,不可否认,本案的确还存在一些疑点。”
“但是,这也不能推翻被告杀害被害者的事实。”
“不管是死者的死前讯息,还是从凶器上检测出来的妃英理的指纹,全都将凶手的身份指向妃英理。”
“至于擦除办公桌上的血迹所使用的东西,被告完全可以扔到其他楼层的垃圾桶里面去。”
“至于被告为什么会再次回到现场,只不过是为了确认现场是否还留有其他会暴露她身份的证据而已!”
“只是被告没有想到,她才刚返回现场,就被目击到犯罪过程并且立刻报警的徳永彩香小姐,带着迅速赶到的警察给抓个正着!”九条检察官说道。
“法官大人,检方所认为的两个决定性的证据,并不能作为证明我的委托人就是凶手的关键性证据!”
“从死者办公桌(baae)上的血迹被擦拭这一点来看,命案现场显然是被凶手处理过的!”
“那么那张留有血字的纸条,就同样极有可能呢是凶手为了栽赃我的委托人而故意留下的!”
“至于凶器上有我的委托人的指纹,那是必然的!”
“死者早在几天前就委托妃英理律师帮她准备离婚的相关事宜!而且每次见面的地点都是在死者的办公室!”
“因为死者办公桌上的金属摆台造型独特,所以妃英理就拿起来欣赏过!会留有我的委托人的指纹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关于这一点,被害者的秘书徳永彩香小姐应该是知道的!因为当时她正好拿了一些报告进来,绝对看到了我的委托人拿着那个‘凶器’的一幕!”
“如果是被害者的秘书徳永彩香小姐的话,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点,将占有妃英理律师指纹的金属摆件当做凶器,以此来摆脱自己的嫌疑!”龍马说道。
“抗议!!辩护律师所说完全就是他个人的臆想!”九条检察官站起来大声说道。
“辩护律师,对于你刚才的言乱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主法官问道。
“当然有!法官大人!”
“薰!”龍马对薰喊道。
坐在旁边的薰再次拿出一叠照片,分别交给法官、检察官以及负责投影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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