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王座之下 第102章

作者:水晶公主

当然,也不能忘了萳兮小姐姐~我们之间的交流虽然称不上多,但每次水晶一有问题,总是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答复,并且还给水晶安排了几个非常不错的推荐,让水晶在上架的时候数据不至于太惨。所以说,就算没见过真人,水晶也相信萳兮小姐姐一定是一位温柔善良美丽大方调皮可爱活波呆萌的好女孩。

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嘛,算了,反正大家知道我是在夸萳兮就行了。

另外,所有曾给水晶投过月票、推荐票、刀片、打赏乃至点击的朋友都是水晶需要感谢的对象,你们的每一句鼓励和每一个建议,哪怕仅仅只是几个字的吐槽,都是支持水晶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在这里请让水晶真诚的说一句,谢谢你们!

好啦,感谢的话说完,现在水晶想说一些心里话,可能有点长,但希望大家多一些耐心,如果能看完,也许你们就能了解到一个更真实的水晶。

具体该从哪里说起呢?

就先说说水晶和‘小说’的缘分吧。

已经记不起第一次看小说是什么时候,大概是在小学,有一回暑假堂兄来家里玩,临走前送了水晶一本类似故事会的课外读物,内容的话大概就是一些国外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几千字的这种。

里面有两篇我到现在还有印象,一篇是讲述纳粹营战俘的,并没有什么暴力描写,我只记得主角最后用自己勇气为战友争取到了一个面包和半块咸肉;另一篇很有意思,是一个作家碰到了专门骗吃骗喝的粉丝,两个人约出来后粉丝一边说着‘我现在午餐不怎么吃东西’,一边点了好几个死贵的菜,其中‘白脱油大芦笋’这道菜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甚至成为了我童年时代一直想吃可直到现在都没吃到的东西。

现在想想,那些写美食文的销路那么好,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

不过也正是这本书,为水晶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水晶体会到了文字的乐趣。在那之后,水晶就爱上了看小说,而因为个人偏好的关系,水晶选择的基本都是国内的传统小说,并不怎么涉及国外名著。

在小学上完之前,西游、水浒、三国、红楼四大名著,除了最后一本家里人不让看外,其它三本水晶都读过,并且不止一遍。红楼是直到高中才被解封,借的学校图书馆的书回来看,读的也不怎么细。

而在初中这段时间里,水晶除了反复翻看最喜欢的水浒和三国外,书架上也新添了不少新货,像《镜花缘》、《济公全传》、《聊斋》都是那个时期的读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初三那一年,因为某一次优异的月考,父母答应在水晶生日这一天为水晶买一套想要书,经过堂兄的热情推介,水晶最终选定了一套听起来名字很古典、很有文化的小说。

小说的名字,叫《寻秦记》。

至今我都没敢告诉父亲,那小说里究竟讲了些什么。

如果说堂兄当年那一本课外读物是为水晶打开了文字魅力的大门,那么毫不夸张地讲,《寻秦记》就是一扇小门,一扇偏门,一扇妖门!它成功把水晶从一名崇慕中国古典文化的文学少年,掰歪成了一个同样崇慕中国古典文化,但思想已经不再那么纯洁的文学少年。

一个初中生读完整本《寻秦记》会有什么后果?

别人我不知道,但至少在我身上,确实产生了奇怪的反映。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当我从初中毕业升上高中后,书架上就再也没有新增过任何一本纯粹的古典文学作品,或者说,因为电子阅读恰好兴起的关系,我阅读的平台已经从纸质实体书,转移到了电子网络上。

那一年,黄易还未离世,《大唐双龙传》正式于大陆网站连载。

那一年,《小兵传奇》异常火爆,玄雨凭此书强势崛起。

那一年,唐家三少尚未成名,《光之子》以稚嫩的笔法开始积蓄人气。

那一年,起点不是业界大佬,vip收费模式还没开启,所谓的网络写手基本都只是凭爱好在网上连载,成功者则会被出版商看重,销售的唯一手段也只有线下实体书。

网络小说的第一次井喷式成长,恰好就发生在水晶的三年高中时期。在这三年里,水晶阅读了大量或优秀或垃圾的小说(这里有一句说一句,那个时代的作品平均水准真的比现在高出许多。大部分作者都很负责任,其中能一直写下去的,基本上到了现在全都是大神),而也是那个时候,水晶头一回产生了‘我是不是也能写写看’的想法。

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就在于,很多机会,都在无止尽的‘想法’中流失。

有时候也会幻想,如果从那年开始我就动笔,是不是到现在我也成大神了?

然而现实就是,那些年的水晶还不具备背水一战的勇气,也没有忍受码字枯燥的毅力。即使让我再来一遍,在不知道未来发展的情况下,我也一定还是会像当年那样苟下去,宁愿窝在被子里看着小说傻笑,也懒得自己动笔。

这就是真实的我,一个严重的懒癌患者,一个不被逼到绝路上就绝对不会把幻想付诸行动的人。

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水晶有多懒了:早些年水晶心里有一位女神,是水晶的小学同学,初中同学,可以说暗恋了十多年之久,女神也知道水晶暗恋她,但一直没有回应(P话,你又没表白人家怎么回应,难道还要女孩子主动吗)。

等大学的时候,在一次老同学聚会后,水晶终于忍受不住心底的冲动,贸然地开始和女神短信聊天。聊了一段时间,水晶有一回貌似无意地说了句‘等有机会一起吃饭啊’。

说是无意,其实心里紧张的要死,就怕女神沉默以对,又或者拉黑直接关机。

然而没想到的是,女神竟然说‘不用刻意找机会啊,平时我们也可以出来吃饭’。

直到今日,水晶也不知道女神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者说是不是水晶心里想的那个意思。但事实上,那一刻的水晶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我觉得幸福正在向我招手,就连当年中考数学得了满分都没有这一刻来得快乐。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得到女神这个回应的水晶心满意足,从第二天开始重新和被冷落了好几天的基友厮混在一起,实况、魔兽玩得不亦乐乎。至于陪女神吃饭……那种事情多麻烦啊,不是一个学校还要坐车去,回来的时候搞不好还得打车,而且团长说下个礼拜就要开始开荒MC,现在正是选拔队员的关键时期,自己怎么能在这个时候掉链子。

反正她都那样说了,肯定是对我有意思吧?

大丈夫萌大奶,没问题没问题啦~!

于是,结果显而易见,直到大学毕业,水晶都没有约女神出来吃一顿饭。而当水晶感觉时机成熟想要和女神再确定下关系的时候,女神的回应是‘对不起,现在有个男生在追我,我觉得他还不错’。

Game Over!

也许你们会觉得这个故事有点虚,但事实就是,当初我没有主动约女神出来吃饭,真的就是因为嫌麻烦。有时候我也觉得这一身懒癌真是没救了。可现实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当你已经都认命,决定放弃自救的时候,却总会发生了一些意外促使你改变。

事后想想,可能是连老天都不忍心看到像我这样的英才堕落下去吧(笑)。

所以,我生病了。

天降福星是给那些勤奋之人的,像水晶这样的懒人,老天就只能降下一些灾厄,因为唯有一个狠狠的巴掌才能把我拍醒。

那时候水晶已经开始工作,在一家新生代的互联网广告公司上班。虽然不愿意加班这一点很受领导诟病,但因为工作能力还算不错的关系,进入公司一年后就已经开始带领一个小团队,所负责的也都是阿迪达斯、星巴克、博世这样的大品牌,还替当时比较火的《爱情公寓》做过一点营销策划,算是前途光明。

但问题在于,我并不开心。

我不是一个习惯于被约束的人,我只喜欢做好我自己的事情,然后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谁都别来烦我--这样的性格在极其讲究人际交往的社会环境里显然不太合适。

所以在工作的每一天,不是刁钻的客户把我搞得心力交瘁,就是我把他们搞得心力交瘁。毕竟碰上像我这样不买账的乙方,她们会感到无奈也是正常的。像我当时关系不错的一个同事,在这方面就比我强得多,你们无法想象那些大品牌的甲方负责任会提出多么古怪的要求,但在我听过的几件事里,从帮忙搬家到替对方的老母亲开电视机无奇不有。

没错!

在星期六特地打一个小时的车去客户家,然后再坐一小时的车回家,为的就是帮对方刚来上海的老母亲按一下遥控器,这种事情有谁听说过么?

我听说过,而我同事则是做过。

那个时候,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广告从业人员经常会以‘广告狗’这样的称呼来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