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天
吃完了饭,李轩躺在里间的床上休息。刚一睡着,就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吵醒。“谁呀,午休都不让人安心!”他嘟囔着打开屋门。
一个小小的身影钻进了他的老板桌下,李轩好奇地走过去,那个小小的男孩,对,是男孩,不知为什么,他就感觉那是个男孩。那个男孩对他笑着。
他伸手欲将他从桌子底下抱出来,手刚一伸过去,那个男孩身影一晃倏的不见了。李轩骇然,脸色因恐惧变得惨白。
那个小小的男孩在一刹那间让他想起:婚礼的当天和老人在一起的婴儿,跟这个男孩一模一样,恐怖的一幕又出现在李轩的眼前。
他疯狂地在办公室里乱窜,把所有能藏身的地方都找了一遍,那个小小男孩像失踪了一样,再也没有看见。
下午,他实在是没有心情再继续工作,遂开上自己的车准备出去透透气。刚启动,他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下车锁好车门。
找到公司掌管车辆的付成鑫,问他要来公司的一部旧货车,说是帮朋友搬家,就开上走了。
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一个小时后,好像下定决心似地将车开出了市区。他要去找那个男孩,否则夜夜被噩梦缠身,他都要崩溃了。
再一次地来到林宛秋父母的小别墅,大门依然紧闭,好象没有人的样子。李轩不敢贸然敲门,于是,他去附近的邻居那打听。
“您好,阿姨,找您打听个事?”一脸慈祥头发花白的老人抬起头,看到李轩微笑的脸庞,友好地对他笑笑:“你好,小伙子,有事吗?”
“哦,是这样,我想问一下那家的人都到哪里去了,他们”话还没说完,老人的脸色瞬时间沉了下来,转身走进家门,连个招呼都没有打“嘭”地关上了门。
李轩丈二摸不着头脑,他暗忖:“自己没有说错话啊,怎么这么对待他,真是的!”
一连问了好几家,家家都如先前第一家的阿姨一样,不是把他拒之门外,就是不再理睬他。他隐约感觉一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
他恐慌着继续打探,后来好不容易在附近的一个小卖部,花了二百元钱买了他一整条好烟,才问道实情原来,林宛秋的父母是花了高价买下这栋二层楼的小别墅,说它小,是因为房间小,总面积也不算小,有一百五十平米左右,只是每个房间都隔得很小,是原来的房东盖来准备养些小动物的。
不知怎地,林宛秋的父母就是看上这栋独门独户的小别墅,愣是花大价钱买了下来。这老两口平时都不与其他人来往,邻居们给他们打招呼,也是爱搭不理的。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再怎么搭理他们。
但是,在前不久的一天,发生的一件极其诡异恐怖的事件打破了这个小村落的宁静。
老俩口不知从哪里领养了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样子非常的小,几乎可以算是婴儿。但是,他却已经会走路了,而且会跑,看得别人都担心他会时不时摔倒,事实上,他一次都没有摔倒过。
第二百六十九章极其狰狞恐怖
从见到那个小男孩起,这附近的人家便没有了安宁。今天不是这家丢了小鸡,就是明天那家丢了小狗。再后来,几十家中的所有活着的小动物都不见了踪影。
大家报了案,可查来查去,什么都没有查到。大家纷纷想办法准备逮住偷小动物的贼。
于是,离他们家最近的张大娘故意买来一只爱叫的小狗放到家中的院子里。到了晚上,张大娘和张大爷把灯全关上,造成已经睡觉的假象。
然后老俩口潜伏到小狗的窝旁,静静地等着贼的到来。过了好久,老俩口打着哈欠都瞌睡了,还不见有任何动静。
就在老俩口准备回屋睡觉时,狗窝处传来小狗的一声闷叫,老俩口迅速打开手电筒大喝一声:“站住,往哪里跑!”
手电筒光束中,那个小小男孩转过头,嘴角上残留着诡异的血迹,他怀中的小狗已经奄奄一息,脖子上的血汩汩地流着。
张大爷手中的手电筒啪的掉在了地上,滚落在地手电筒的光随着滚动散发着诡异的光芒,小男孩流着血的嘴在光芒中来回闪烁,显得极其狰狞恐怖。
张大娘腿发软,哆嗦着拽着张大爷不敢松手,等到张大爷缓过神来拿起手电筒,小狗和那个小男孩早已不见了踪影。
第二天,张大爷和张大娘颤抖着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周围的邻居,邻居们有相信的有不相信的,还有好事的又去买来活蹦乱跳的小动物继续做实验。
结果,跟张大爷家的情况一样,都是过了一夜,便不见了踪影。问起他什么情况时,他睁大惊恐的双眼一句话都说不出,其意不言自喻。
大家恐慌起来,再看到那个小男孩时,所有的人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绕着他走,生怕触怒了他,也来喝他们的血。
李轩听完商店老板的叙说,定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脸如死灰,阴沉的仿佛能拧出水来,心情更加沉重,身体里好像有秤砣压着一样,半步都迈不开。
老板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望着李轩摇摇头,然后,继续去忙他的生意,此刻忙碌是唯一能暂时忘却恐怖的良方。
李轩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车上,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天林宛秋父母给她接生的一幕,他现在终于知道那天他看到的绝不是什么幻觉。
他们一定是用动物活着的鲜血养活了死人的胎,以前只是从恐怖小说中才能见到的情节,如今真真切切地展现在眼前。
那个小小的男孩是真的从林宛秋死去的肚子里爬出来了,而且嗜血如命,小动物吃完了,是不是该喝人的血了?
想到此,李轩不由地打了个冷颤,一丝寒意袭上心头李轩有种强烈的预感,预感到要出事,要出大事。那个从死人肚子里出世的小男孩是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本来就不该出生的他,现在依靠血来维持生命,必将嗜血成性,再长大点说不定真会喝人的血。
这个孩子会是谁的呢,秋儿难道就是因为怀了别人的孩子才会自尽的吗?可是,秋儿除了自己就再也没有别的男朋友,啊!他这才惊觉到:那个小小男孩很有可能是他的。
没错,想想他的出生时间,应该就是他的。在他去欧洲前的一个月,有一次忘了戴保险套,他和秋儿在宝马车里颠鸾倒凤折腾了大半夜,也许就是那个时候秋儿有了这个孩子。
李轩的头又开始痛了,这是那天看完林宛秋父母接生后,倒在地上留下的后遗症。
他早该想到这一点,但是当时只是忙着结婚,竟然把这茬忘了。也或许是潜意识想要逃避不愿去面对吧,该来的总会要来,躲是躲不掉的。
那天,倒地后一直到他惊醒,没有任何人发现他。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他醒来,不是他自己醒过来的,而是被带有甜腥的间杂着尸体腐烂的臭味熏醒的。
第二百七十章渺无人烟
甜腥的味道是因为在他倒下的时候,他的头正好碰在了装有林宛秋棺材盖上磕出的血,他以为他醒来会什么都忘掉,什么都会不记得,就像失忆的那样。
事与愿违,他极力想要忘记,可是,那狰狞恐怖的一幕就像是刻在了脑子里。无论怎样,男婴被林宛秋的父母接生的那一场景,都如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在他眼前放映。
醒来后,他的头脑异常清楚,拍拍身上的灰尘,非常镇定地从窗户处爬出。然后顺着粗管滑到地上,再从大门走出,踉踉跄跄地奔走在渺无人烟的林间小道。
他不再害怕黑暗,刚刚经历过的难道不比黑暗更加恐怖万分吗?回到家中,已是天亮了。
他知道当时他落魄的样子有多狼狈:一只鞋拖拉着,另一只鞋早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身上的睡衣到处沾满了污迹;额头上脸颊上血迹斑斑;胳膊被蹭烂了,血痂凝固在袖子上,看起来非常不舒服。
但是,他却顾不上做任何解释,在保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一头栽倒在地上,保姆的惊叫声在他最后的意识中渐渐远去。
被送往医院的时候,母亲几近昏厥,结果母子俩一起住进了刘新宇所在的医院。他迷迷糊糊记得是在他昏倒之前给刘新宇拨过一个电话,不过还没来得及接通就晕倒在地。
再后来,刘新宇几次想张口问他,都被他假装失忆给糊弄过去,其实从头到尾他都非常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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