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衫白
“就没见过比你们老公还懒的明星,有钱都不赚,别人要是这么红,早就天天圈钱了,你们家这口子可倒好,还等着粉丝催。
“啥时候开场演唱会啊,上次老五生日会都没抢到票。”
“开演唱会吧,到时候不管你们多大的场地,我们都能给你们坐满。”
“《亲爱的》肯定回去支持,不过还是更喜欢喜剧片,沈老师什么时候再拍部喜剧片啊。
弹幕飞快的刷过,刘诗诗也只能扫个大概,自顾自的又道:“不过最近我们都不怎么听《我当灵异先生的那些年》和《湘西赶尸》,尤其是白天,听这种恐怖小说很没感觉,现在我们最爱听的是《洪荒》……《洪荒》?我老公给我们讲的新故事啊,你们没听过吗?咦,我记得好像发布过几段着啊,算了,没听过就给你们讲讲,喂,先给你们介绍一些故事背景吧,这是一个关于华夏古代传说的故事。”
刘诗诗回忆着《洪荒》的故事情节,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给观众们讲了起来只是讲故事这种事,别看没什么难度,但其实是真的需要天赋和技巧的。
同样一个故事,甚至同样一段话,不同人讲起来,感觉就完全不同。
刘诗诗很显然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尽管她很努力的学着老公的语气,但结果仍旧不尽人如意,别说观众们了,连她自己都觉得无聊。
“哎呀,不讲了,我都讲不好,还是我老公给你们讲吧,反正大体上,就是我们华夏神话传说这些东西。
刘诗诗摆摆白嫩的小手,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自己不擅长的事。
刘诗诗自认为自己讲的不好,实际上讲的也的确不怎么好,但尽管如此,却还是把直播间观众的好奇心个勾了起来。
夸父逐日是因为妖皇十子祸乱洪荒大地?后羿射日引起巫妖大战?封神和西游是天地量劫?
刘诗诗说的神话故事都是耳熟能详的,很多人从小就听说过,上学的时候也学过。
但此刻听刘诗诗讲来,却和他们以前所听所学完全不同,有了前因后果,有了串联,不再是单一的传说,而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就有意思了。
肉眼可见的,直播间的弹幕开始多了起来,哪怕是歌迷、影迷,此刻都跟着催促。
“沈老四快点的,赶紧让你老公起来讲故事。”
“沈老四你要是个人,就别吊我们胃口。”
“赶紧让专业的来,沈老师呢,别装死了。”
“尼玛,又挖新坑,但为什么老子还这么期待呢。”
刘诗诗眨着漂亮的眸子看了看弹幕,回头对沈言道:“老公,观众们让你讲《洪荒》呢。
佟丽娅这会儿刚好回了来,手里拿着从节目组那里要来的掏耳勺。
沈言躺在佟丽娅白嫩的大腿上,一边让二老婆给他掏耳朵,一边摆手道:“现在没空,忙着呢。
刘诗诗将手机拿在手中,让观众们看了看老公,道:“我老公掏耳朵呢,大家等一会儿吧……看的我耳朵都痒了,二姐一会儿给我也掏掏呗。”
沈言最终还是讲了一段《洪荒》,没有故意吊观众们的胃口。
而同样一个故事,他讲起来,显然比刘诗诗动听多了。
尤其是使用了口技之后,整个故事画面感十足,听的观众们如痴如醉,比之当初听《鬼吹灯》的时候还要认真。
《洪荒》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毕竟里面的神话传说,包括人物,包括封神、西游等情节,都是观众耳熟能详的,所以严格来说,《洪荒》其实就是一部同人小说。
而同人小说最大优势,就是会让读者听众找到熟悉感,不用解释为什么造人的会是女娲,不用解释开天的为什么是盘古,不用解释三清为什么是老子、元始天尊和通天教主,这些观众们都很熟悉。
“…这便是洪荒的第一量劫开天劫,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吧,都已经十二点了,你们也早点睡。”
一部《洪荒》如果真要详细讲下来,最少也得有几百万字,一晚上自然讲不完,所以沈言讲到开天劫便停了下来。
时间的确已经很晚了,沈老二在旁边都睡着了。
观众们自然非常不舍,弹幕频频刷屏,还有礼物不断刷起,不过终究还是没能改变什么,节目组还是关了直播。
当然,如果节目组能做决定的话,他们肯定希望沈言能讲通宵,哪怕他们跟着忙通宵也没问题,这么多的观众,哪怕只留下来一半,那也是非常客观的。
不过,很显然,他们做不了主,沈言又不是那种走关系上节目的小明星小艺人,他们别说命令了,商量都得客客气气的。
一夜无话。
佟丽娅是早早的就睡着了,沈言也没叫她,只是和沈老四折腾了一会儿,沈老三本来也有点意思,想等老公和四妹完事儿,自己也来一下。
结果还没等到那边结束,她自己就先睡着了。
第二天,沈言早早醒来,他早就形成了生物钟,每天早上五点准时醒。
当然,醒来跟起床完全是两回事,他虽然醒的很早,但基本上起床都是七点多钟,有时候晚一点,可能要八、九点钟才起床。
因为他得陪老婆们睡觉。
第670章老公你去哪
女人都是很感性的,她们心思敏感而细腻,连带着,对生活和感情的细节也非常看重。
而且非常注重仪式感。
所以哪怕是老夫老妻了,但她们仍旧希望早晨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能看到老公陪在身边,而不是一个空空的枕头。
所以,沈言就多了一个陪老婆们一起起床的任务。
这也让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利用早晨醒来但不能起床的这段时间,思考人生,嗯,也可以简称发呆。
今天沈言倒是没发呆,将佟丽娅白嫩的胳膊从脖子上拿下,又将刘诗诗搭在他腰上的白嫩大腿搬开,沈言轻手轻脚的下了床。
难得来一次乡下,这么好的环境,不出去溜达溜达就太暴殄天物了。
“老公你去哪?”
沈言正穿衣服呢,身后突然传来古力娜扎的声音。
沈言叹了口气,转身看着已经坐起身,晃着两只柔软,睡眼朦胧还打着哈欠的三老婆,小声道:“我出去跑跑步,你自己睡,乖。”
“不要!”古力娜扎摇摇头。
“听话!”
“不,我要和你一起去。”“啊?
古力娜扎不再说话,揉了揉眼睛,然后起身开始穿衣服。
沈言道:“现在才五点,你不困?”
“困啊,不过我更想跟你出去跑步,这里空气肯定比我们家小区要好,机会多难得。
两口子穿上衣服,一起出了房间,反锁上房门,然后下楼来到院子。
蘑菇屋静悄悄的,莫说其他嘉宾,连工作人员都还没起。
“哇,空气好清新。”
古力娜扎伸展着胳膊,做着扩胸,深吸了几口起,然后感叹道。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不过太阳还没出来,远处群山间雾气缘绕,美丽异常,宛若仙境。
空气清新湿润,带着泥土和草木的芳香,气温倒是有些低,但还算好,也不算太冷。
沈言和古力娜扎此刻都是一身运动装,不同的是,沈言的运动服稍显宽松,而古力娜扎的裤子和衣服却全都是紧身的,更像是健身服,将她纤细高挑的身子包裹的凹凸有致。
两口子离开院子,顺着村间小路跑了起来
古力娜扎长发扎成马尾,跑动间,马尾左右摇摆,别说,看起来还挺好看。
两人速度并不快,主要是沈言为了照顾沈老三,要是他自己跑,肯定不会是这个速度,这对他来说连热身都算不上。
跑了近半个小时,沈老三有些跑不动了,俏脸红润,额头浮起一层细小汗珠,双手叉着小蛮腰,大口喘着气。
沈老三到底是个女人,尽管平时有健身,沈言也经常会利用食补帮老婆们调理身体,但体力上限在那。
“不行了,好累!”
古力娜扎改跑为走,鼓着小嘴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嗯了一声,扭头对着沈言仰起了小脸。
沈言下意识的低头在古力娜扎小嘴上亲了一口,古力娜扎一愣,然后笑着在沈言背上打了一下,道:“你干嘛,占我便宜是不是,大白天耍流氓是吧,我让你给我擦汗,谁让你动嘴了。”
沈言倒也不尴尬,这是自己老婆,又不是旁人,只是将裤兜的内衬扯出来,道:“我啥也没有,拿什么帮你擦。
古力娜扎翻着漂亮的白眼,道:“那我不管,这是你的事,快点,都快流下来了。
沈言抿抿嘴,只能用手帮老婆擦了擦洁白额头上的汗水。
“还有脖子!”
沈言又给三老婆擦了擦脖子。
“这样就舒服多了……你好!”
古力娜扎美哒哒的甩了甩马尾,然后对扛着锄头路过,一直盯着两人的大妈摆摆手。
大妈挺拘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加快脚步,小跑着走向田间地头。
“她们起的站早,老公你看,那家都开始做上早饭了,这才是真正的炊烟升起啊”
古力娜扎牵过老公的手,和老公十指相扣,一边晃着手,一边顺着小路溜达。
村里人起的都早,时间虽然还不到六点,但家家户户都起了床,下田的下田,做饭的做饭,早晨的翁草村,显然要比晚上的翁草村要热闹许多。
两口子一路走来,吸引了不少目光,看他们那一身打扮,就和村子格格不入,不过这些村民也只是远远观望,稍大胆点的可能会笑一下,点点头。
胆子小的,包括一些小孩,在两口子看过去的时候都各种躲,要么就直接跑开这让母性大发,想跟孩子们聊聊天的古力娜扎很是无语,扭头看着老公道:“我长的很吓人吗?”
看着三老婆白皙精致的小脸,沈言好笑道:“也可能是我比较吓人。”古力娜扎撇撇嘴,接着感慨道:“这里虽然很美,住着也很舒服,但到底还是乡下,还是有许多不好的地方,不说别的,就说这些孩子,和城里的孩子比就有明显的差距,要是城里的孩子,肯定不会这么胆小认生。但你们要说他们真的比城里孩子笨,那肯定也不是,我感觉就是比较闭塞,接触的人少,接触的事物也少,另外教育可能也跟不上。
对了,和父母肯定也有些关系,不过估计也不是他们主观上不想教,可能是客观上不允许,都没受过什么教育,整天为生活奔波,哪有时间教孩子,有些估计都常年不在孩子身边,都是爷爷奶奶带,这种孩子的教育哪能跟得上?
古力娜扎絮絮叨叨,颇有点感怀天下,心系苍生的感觉。
“老公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古力娜扎说完又对沈言问道。
沈言点点头,道:“你分析的很对。”
“所以啊,我们还是不能住在这种地方。”
沈言扭过头,无语道:“你分析半天,就得出这个结论?”
古力娜扎道:“这个结论还不够吗,你想想,我们将来要是住在乡下,那小孩子上学怎么办?就算我们自己能教,可生活环境也改变不了啊。”
第671章我连她一块揍
古力娜扎的脑回路让沈言有些跟不上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