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之我不是易小川 第35章

作者:唯恋你青丝

秦朝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白纸黑字的规定工头可以打。

地位最低的城旦,这些都是罪犯组成的徭役。而对这些人,如果他们毁坏公务,一钱一鞭,二十钱以上就可以打死。

但是除此之外,工头是不可能随便打人的。

地位最低的城旦尚且有法律保护,那黔首服徭役就更不用说了。工头如果随便打人,导致徭役死亡、逃亡,那么工头就要受罚。

而且,还有法律规定徭役只需要负责做自己份内的事情。如果工头随随便便就指使你干这干那,做那些规定以外的事情,那徭役还可以顺手举报他。

当然,如果不好好干活,那就没办法了。

而且徭役的所要担负劳动也确实十分重,有些身体差的人坚持不下来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从徭役、亭长再到工头,这些其实都是黔首。

没有哪个富二代会做这些东西,所以其实他们都是同病相怜的。

而工头之所以压榨徭役,其实是因为他们的压力也很大。

如果徭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了但是却发现质量不过关,那工头就要倒霉。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他们也必须要压榨徭役的剩余价值。

只能说,其实所有人都是被严格的法律所约束的。

因为不想自己遭殃,所以就要其他人遭殃,死道友不死贫道。

人都是这样的,换做是谁都无法避免。

当然,不管怎么样这跟方天风是没有关系的。唯一可惜的是,他偷偷的派人观察了易小川好几天,但都没有找到高要的踪迹。

原著之中高要和易小川都还去汤屋山,寻找千年宝盒的秘密,而在之前则是素素去找人救易小川然后遇到了高要,只是现在素素嫁给了他,剧情发生了偏转,高要更难找了,

原本他希望寄托在易小川这里,但易小川也没遇到膏药,这实在是可惜了。所以如果要找他,就需要更难了,而方天风也决定去咸阳,变成秦始皇借助始皇帝的力量来找膏药。

现下,易小川已经跟着刘邦离开了。只要刘邦不想死的话,那他就要快点赶到咸阳,半路上一点都不能耽搁。

而这下子,方天风也总算可以毫无顾虑的前往咸阳了。

“夫君,一路小心。”

吕素温柔的替方天风整理着衣服,而吕雉则是在一旁含情脉脉的看着他。

吕雉其实也想上前,但是她已经很出众了,所以想要给自己的妹妹创造一些机会。

“夫君,纸的生意也已经有了起色,家里你不用担心的。”

吕雉上前紧紧抱住方天风,有些哽咽,却还是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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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4章咸阳,到了(求收藏)

第054章咸阳,到了

方天风没有兴趣管易小川,如果按照原著来讲。

易小川到时候肯定要被刘邦给坑,而如果易小川还能够运气好到在这偌大的大秦,还能够随便走走就遇到高要的话,那也只能说是命中注定的。

高要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大舅哥,如果可以的话,方天风倒是不想让他和原著那么悲剧的变成太监。

原著中,高要被刘邦坑成太监,怨恨刘邦想弄死刘邦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他做不到易小川一样的圣母,明明被刘邦坑了还愿意原谅刘邦。

美其名曰,是为了不改变历史。

易小川为了救玉漱偷了宫中的夜明珠,高要发现了这一点但是却没有揭穿易小川甚至愿意替他打掩护。后来更是把自己新收的妹妹小月嫁给易小川,但是却被拒绝。

高要对易小川可以说是仁至义尽,高要在宫中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主动去告诉易小川,从来没想过自己发财。因为在骨子里,他还是认为只有易小川这个妹夫才是能够信任的人。

可是,易小川对高要的回报,只能用残忍来形容。

高要要去弄死刘邦,易小川明着一句话也不说,暗地里却派人去通知刘邦让他躲起来。

而且,还联合项羽要弄死高要,只因为高要被赐姓赵成了赵高。

说好的不改变历史呢?既然如此为什么非要弄死赵高?

所以说,易小川这个人非但圣母,而且虚伪,伪善。

只能说从头到尾都是易小川在坑高要,被自己所信任视为朋友的人背叛了无数次,换了谁最后都会变得和高要一样。

易小川经常说高要变了,但事实上,是他自己变了。

当然,这些跟方天风暂时是没关系的。

这里和原著些许不同,那就是

他要去咸阳,但是他不准备和刘邦他们同路。

走路多慢啊,他要用飞的。

“诶。”

方天风看着手机里自己现在的模样,不由长叹了口气。

自己以前实在是太傻了,还变成什么大雁还变什么苍蝇,想象力实在是太贫乏了。

变形丹没有说明书,只是有一个名字。

原本方天风还以为是疏忽,但是现在想来,是因为变形丹的用处太多,简直堪称无敌。要是全写出来也太多了,所以索性就不写了。

不过想想也是,变形丹这种不科学的东西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既然存在,那么再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应该是很正常的。

比如说,钢铁战衣。

他是看过漫威的,所以他也知道钢铁侠那炫酷的战衣。但是他本能的没有往这方面想,因为太过匪夷所思。

只不过,伟大的先贤说得好,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看着自己身上的那一身红金相间的战衣,方天风不由骚包了起来。

“不过,红金色太骚了不适合我。”

方天风微微皱眉,喃喃道,“大秦慕黑,那么黑色应该就很不错。”

正想着,却是惊奇的发现一抹小黑点突然出现在战衣之上,并且开始蔓延至全身,到最后,更是整个战衣都已经变成了黑色!

“变形丹牛逼,变形丹无敌。”

方天风不由感叹了起来,然后用意念催动,想要一飞冲天。

“砰——!”

于是乎,他狠狠的撞在了树干上。

事实证明,虽然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但是如果你不会收割的话不会讲大米脱壳的话那也是白搭的。

索性这里是秦朝,地广人稀,而且还是森林里,没人看见。

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来,只感觉头有点晕,但是随后方天风就发现了一个更加严肃的问题。

貌似,可能,好像,自己刚才点火想要飞的时候把地上的树叶给点燃了……

“emmm,问题不大。”

方天风沉思片刻,然后毅然决然的开始了他的灭火大计。

整整一天时间,方天风都是在适应钢铁战衣的能力,并且在自己的基础上对战衣进行功能的新增。反正这玩意,在古代应该是无敌了的。

而且速度也有保证,能够突破音速。

也就是说,如果方天风可以在一个小时内从沛县到达咸阳。

但是问题来了,方天风不敢。

他是一个惜命的人,这套战衣刚才只是装一下树干都让自己头晕。那么如果突破音速的话,产生的音爆可能会把自己弄死。

所以,方天风只敢慢慢的往咸阳的方向飞去。

而且,速度保持在十分之一的音速。

也正因此,他飞了整整一天才到了咸阳,二十里外。

是的没错,他飞过了。

“老乡,咸阳还有多远啊。”

方天风拉住了一个过路的老农,问道。

“咸阳?”

那老农上下打量着方天风,看着他那一身华贵的服饰不由露出了恭敬的笑容,“大人,您应该是走错路了吧?咸阳已经走过了,离咱们这得有个二十来里路呢。”

“哦。”

方天风点点头,然后从怀里摸出几个秦半两丢给了老农,“赏你的。”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那老农接过钱连忙跪倒在地不断的拜着,就差没亲吻方天风的鞋子了。

而方天风却没有管他,只是走进了一旁的树林。

然后,变成了大雁。

再用钢铁战衣飞,他怕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古人把自己当神仙,这就不好玩了。

所以,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秦皇宫位于咸阳东市,占地面积极广。

按照某不科学的史书记载,秦皇宫的长度超过八十公里。长度八十公里,而不是面积八十平方公里!

这是什么概念?

故宫的面积大概是在七十二平方米,而秦皇宫光是长度就超过八十千米。

秦朝确实穷奢极欲到了极点,光是秦皇陵就有56.25平方公里,相当于78个故宫。

而这也可以想象秦朝的徭役的负担到底重到了什么程度,更别说秦始皇还想要另建一个阿房宫,和现在的咸阳宫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