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类种,打你! 第73章

作者:东辰司宫

  若是选择剑鞘,不列颠将在王的统治下,永远屹立于大地之上。

  若是选择圣剑,没有了阿瓦隆的庇护,不列颠必然会因为人理的修正走向灭亡。

  这份修正,不是对于不列颠人的修正。

  不是对于不列颠之岛的修正。

  而是,对于不列颠之王,对于象征神灵统治大地的,不列颠王族血统的修正。

  所有的不列颠国民,都有着从这份修正中存续下去的可能。

  所有的圆桌骑士,都有着从这份修正中生存下去的可能。

  唯独王——没有阿瓦隆的庇护,王一定会被引向终末的结局。

  剑与剑鞘。

  王拿起了剑,选择了走向灭亡的结局。

  于是,再后来,剑鞘消失的那一刻,王只是释然般的摇了摇头。

  哪怕明知道是摩根为了自己的儿子加冕,偷走了剑鞘,王也未曾多发一言。

  “有许多人在笑着,我想那一定不会错。”

  骑士清楚,在拔起选王之剑时,王就已经看穿了这样的选择,看穿了这样的未来。

  而对于向王抛出这个选择的魔术师,明知道问题的关键不是因为他。

  哪怕明知道自己只是无能狂怒。

  骑士还是叫了十几个同僚,找了个机会,将魔术师堵在了阴暗的死角。

  然后被打的鼻青脸肿。

  ——这个暂且不提。

  从那时起,兰斯洛特就下定了决心。

  王为了人民,选择抛弃了剑鞘,抛弃了守护自己的力量。

  那么,就由我,就由我圆桌骑士兰斯洛特,化为守护王的盾牌,化为守护王屏障。

  然后——

  骑士后悔了。

  圆桌的破灭,不列颠的消亡,王的末路,一切的导火索,都是源于自己。

  到最后的最后,妄图为王尽忠的自己,也没能赶上剑栏的最后一战。

  到底——是哪里错了呢?

  不应该爱上王后?确实如此。

  但,爱上一个人,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吧?

  当时的风气,本就是丈夫不应因妻子的精神出轨而怀有嫉妒之心,王甚至本身都不在意这件事。

  不如说,王妃只是作为王统治这个王国的象征——英明的王,一定有着与之匹配的王妃。

  只是这个理由罢了。

  王甚至本身也希望着王妃能找到一个归宿。

  几位当事人谁都没有在意这件事,谁都没有在意这点滴的小事。

  ——却成为了不列颠毁灭的导火索。

  自己是没有错的。

  这是人理修正导致的结果。

  哪怕没有自己,一定也会有着其他的原因导致不列颠的灭亡。

  骑士妄图如此安慰自己,然而,骑士的内心,一个想法慢慢的诞生了。

  妄图守护王,却直到最后,都完全没排上用场,反而起到了反作用的骑士——

  最初乖乖去死不就好了吗?

  ——

  间桐雁夜看着骑士的一生,叹了口气。

  兰斯洛特,是个完美的骑士。

  他温文尔雅,慷慨虔诚、彬彬有礼。

  对于求救之人,他绝不吝于援手。

  他想要拯救不列颠的民众。

  他想要挽救不列颠这个国家。

  他想要挽救王妃宛若傀儡的命运。

  但最终,他想要的,只是想要拯救自己的王——

  想的太多,就会这样。

  “人一生太短暂,哪怕只是一件事都未必能做好啊!”

  间桐雁夜幽幽的叹了口气。

  他揉了揉自己眼前小不点的头发,语气温和的说道。

  “小樱,听叔叔的话,去地下室乖乖躲好,爷爷不回来,你一定一定不要出来。”

  同时,间桐雁夜内心不由得暗骂着。

  「那个老不死的跑到哪里去了?这么关键的时刻玩消失?」

  天空中出现了散发着致命光芒的太阳,以雁夜的魔术水平,暂时看不出来是什么手段。

  但是——所有被阳光照射的人都会收到压制,身为魔术师的自己都无法抵挡,更别说普通人了。

  如果说,自己参加圣杯战争,是想要靠圣杯终结终结世间的恶。

  那向着世间平等散发着恶意的对象——是自己必须要打倒的敌人。

  小樱拉了拉衣角,疑惑的问道:“雁夜叔叔?”

  间桐雁夜回了个温和的笑容。

  “别担心,雁夜叔叔去去就来。”

  随即转头,间桐雁夜只留下一个背影。

  看着远去的背影,小樱不知为什么,产生了一个想法。

  「这个男人,也许不会再回来了。」

  小樱猛然摇了摇头,双手合十,祈祷着。

  “一定要活着回来,雁夜叔叔。”

  ps:你们知道吗?老兰设定加强了,在FATE STRANGE FAKE里,理查吹的,守护湖的兰斯洛特大战五十亿皮克特人。

  ps:这是从者宇宙的老兰吗?

  ps:虽然是理查从小听这些故事讲的,故事有夸大,但总有根据的嘛。

  ps:那个圣杯战争,真的神仙打架。

第四十九章 光辉

  间桐雁夜深吸了一口气。

  走在大街上,无所不在的阳光直射在肌肤上,缺带不来一丝暖意。

  身体沉重的厉害,每个关节都发出悲鸣。

  身体中刻印虫也颤抖着,宛若冬眠般蜷缩在原地。

  “和刻印虫在身体爬过的感觉相比,这份压力似乎更加沉重呢!”

  走在无人的大街上,间桐雁夜有着闲情逸致苦中作乐。

  无从逃离的太阳光不断照射着,不断削减着自己的魔力——

  魔力,即生命力,普通人在这太阳之下是没有办法生存的,大概魔术师也难以抵抗多久吧?

  间桐雁夜暗自做出了判断。

  间桐雁夜不清楚的是,爱因兹贝伦的人造人,仅仅是被太阳光直射片刻,就摇摇欲坠到近乎昏倒——

  间桐雁夜,只是个普通的魔术师,资质而言,要差爱因兹贝伦的小圣杯数倍。

  但他此刻确实行走在太阳之下。

  因为,他姓间桐。

  为圣杯战争提供令咒的间桐。

  间桐雁夜当然没有抵抗太阳之光的力量。

  但令咒有。

  令咒,是魔力的结晶,一份令咒的魔力能使从者空间移动,能让从者解放宝具。

  用间桐家的魔术,能够提取并调用令咒中的魔力。

  战斗姑且不论,只是单纯的抵挡太阳之光,还是极为轻松的。

  当然,令咒是极为珍贵的,这样使用令咒,得不偿失。

  对从者使用令咒,魔力的利用效率要高过魔术使自身使用。

  每一发令咒,都是一张足够翻盘的底牌,这样的使用方式太过于浪费——如果令咒只有三枚的话。

  间桐雁夜的手上,满满的被令咒覆盖着。

  数量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