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芜湖起飞了
相对美滋滋泡温泉的陆修他们,李二跟长孙无忌等几个大臣,在点着火炉的御书房里裹得如同一个粽子。
“天气真冷,明明雪已经停了。今年的气候,是十几年来最冷的一年,大唐百姓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被冻死子。”李二道。
“是啊。草原上的突利可汗等几个臣服大唐的部落也因此而派人来长安求援,希望大唐能支援他们一部分粮食,据传大量的畜牧被冻死一大片。”长孙无忌道。
他们几个大臣也因为此事,被李二召来宫中商议。
“哼。大唐(cfae)千万百姓也在受冷挨饿,要救援也是先顾及陛下的子民。”杜如晦不爽道。
“他们已经臣服大唐,也算是陛下的臣子。要是置之不理,岂不是让那些臣服大唐的部落心寒。”长孙无忌解释。
“药师,你觉得呢。”李二看向一直沉默的李靖。
“陛下,臣以为可以适当的给一些,以后等攻打西突厥或者有高句丽的想法,会要用到他们。”李靖回道。
“既然如此,从太原的粮仓调出两百万斤粮食救援他们吧。”
突利他们几个部落老幼一共十万余人,所赏赐的粮食能给他们一个人分到二十斤,省点吃也差不多够了。
“除此以外,河西那里传来了一则耐人寻味的消息。吐蕃得知大唐灭了东突厥一事,派了使臣来长安。”万国来朝的景象,李二心情有些激动。
“吐蕃?”长孙无忌顺着地图上看,根本看不到吐蕃在哪里。
“吐蕃位于高昌国几百里以西的高原上。一统周围的部落后,渐渐的已是发展一个王朝的规模。”李二道。
吐蕃王朝的新主松赞干布,计划明年的年初登基,但明显吐蕃已经开始未雨绸缪了。
“它是想跟西突厥那般,臣服大唐吗。”秦琼笑着道。
“不。使臣宣称说他们的国君十分仰慕华夏的文化,仰慕大汉王朝时期“昭君出塞”的壮举,吐蕃的国君松赞干布希望能跟大唐和亲,加强两国友好交流!”李二摇头道。
“和亲?一个小小的莽荒部落,想要娶咱们大唐最尊贵的公主,我看他们是疯了吧。”长孙无忌冷笑道。
“朕的公主最大的才多少岁,自然不可能。要嫁,也是跟孝恭的女儿李玉瑶的宗室女。”
但李二也不敢将长公主嫁到番外,要不然李渊跑回宫跟他拼命不可。
“陛下,你真考虑和亲?”听着语气中的意思,李靖问道。
“朕自然要权衡其中的利弊,才能下决定。和亲所带来的好处,是能跟吐蕃形成夹击,蚕食西突厥,重振华夏在西域的雄风。”李二道。
“对于和亲,臣是反对的,臣以为不靠那个吐蕃,大唐也能灭掉西突厥,无非是多花点时间罢了。”李靖道。
“臣附议。如今大唐的国力蒸蒸日上,西突厥算得了什么。要我说那个吐蕃真是太狂妄了,刚建立不久居然将自己摆在和大唐同等的位置。”秦琼道。
“陛下,赔本买卖咱不干。与此嫁给那啥吐蕃,不如多嫁一个公主给陆小哥来的实惠,不知道能得到多少好处。嫁给一个偏僻的蛮夷,别说是礼金了,说不好得赔一大笔嫁妆。”程咬金道。
“哈哈,知节说的在理。驸马心情一好,直接出手帮助大唐灭了西突厥也不是不可能。”房玄龄笑着道。
李二顿时啼笑皆非,程咬金虽然话糙,但确实说的在理。.
第211章
在长安城外,原本在两千里外扬州的郑家家主郑宝文,终于是在出发的第十五天,终于来到了长安城门前。
当他们第一眼看到耸立在前方,长安城那雄伟的城墙,乘坐在马车里的少女,俏脸充满了惊讶。
她是郑宝文的最小的女儿郑筱,年仅十五,正是待嫁闺中的年纪。
然而,从陆修出现后发生的一切,郑宝文明显察觉到扬州,甚至整个江南可能都不受他们世家控制。
考虑了再三,然后加上自己调查到的情况,郑宝文决定带着女儿和长子所需要的一万贯前往长安城。
他很好奇,在长安城礼部当差的长子郑双。怎么会突然要那么一大笔钱,也没具体说明是什么原因。
以他的俸禄每个月应当够用了才对。
再者,他在长安城外有几百亩的良田。
至于女儿郑筱,上门提亲的媒婆踏破了门槛,本来郑宝文的计划是想跟崔~家联姻。
可是从多方面了解后,自己长子和次子,居然都希望将妹妹下嫁-给驸马。
郑双信中直言,如果能跟驸马搭上关系,可保郑家百年昌盛,所以郑宝文才把小女-捎来。
以郑双的人脉,要将筱儿介绍给驸马,应当是不难。
站在长安朱雀街上,看着吆喝的摆摊贩子,穿着鲜艳衣服的行人。来来往往的马车,两侧装饰精美的店铺。
好几年不见,郑宝文发现倒是比扬州要繁华许多。
对比其他城镇,长安城商业非常繁华,除了门店,街上大多是吆喝的小贩。
最吸引人的是摆摊上的食物,散发阵阵香气,让人目不暇接。
后面的一辆马车,也拉开了马车的珠帘。
“爹爹!我们到长安城了吗。”清秀甜美的脸蛋上,一双丹凤眼好奇的打量长安城的街市。
尤其是当看到布店外面挂着的鲜艳布帛,或者是胭脂店,特别是想下车转转。
“是啊。跟几年前相比,繁华了许多!筱儿,已经响午。咱们先去酒楼吃午饭,然后再去你大哥那里吧。”郑宝文道。
“听爹爹一说,筱儿也觉得饿了。吃了两天的干粮,筱儿快吃吐了。”筱儿道。
“哈哈,我让下人去打听长安城最好的酒肆在哪,待会咱们吃顿好的。”郑宝文笑着道。
在长期旅程中,随时都有危及生命的事情发生。现在平安的来到了长安城,也算是因为带了一大棒仆人。
打发了一个下人前去问路,一会儿后,他带回来了答案。
“主人,长安城最出名的是醉仙楼,是长安城最好吃的酒楼。”下人说道。
“醉仙楼吗。”郑宝文不在乎价钱,在乎好不好吃。
所以,郑宝文直接跟着下人驾着马车驶向了醉仙楼
终于,他们在看到了一栋三层高的酒楼,从里面冒出袅袅热气,仿佛着火了一般。
在酒楼前,清一色的停了一排排奢侈的马车。看样子不是普通的百姓所能消费,而是长安城的有钱人才能来此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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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我们到了吗。”
“到了。”
当听闻郑宝文的话后,郑筱从马车里踏步出来。刚一出现,秀美的姿容,引来了无数人的注目,包括许多勋贵也是频频投来目光。
除了留了两个下人照顾以外,其余人郑宝文打发他们带上行李先去长子府邸。
“爹,午饭我们要在里面吃吗,闻着是很香,不知道有什么招牌菜。”郑筱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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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安城最有名的酒楼,想必会不错。”郑宝文点头。
在小厮的接待下,他们来到酒楼的一楼。酒楼装饰的精美,放置着一张张的胡椅。
能看到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吃食,在桌子上,放置了很多没有烹制的食材,羊肉,鸡肉等,居然在寒冷无比的冬天看到新鲜的野菜,简直稀奇。
一口锅,架在了桌上,众人夹着食材放到锅子里煮着吃,吃法相当新奇。
此时宽阔的一楼大堂,已经是满客。
本来看到有人上二楼,所以他也打算上去。
谁知道,小厮的一番话,让他们怀疑人生。
二楼和三楼环境会比较的清静优雅。但空位不多,需要额外加钱。
“钱不钱无所谓,给我找个最好的位置。”郑宝文淡淡道。
“好嘞,几位客官请跟我来。”小厮乐呵呵道。四.
第212章
醉仙楼三楼的一个雅座上,相对安静。郑宝文他们所在的位置,正好能够俯瞰长安城的街市。
“客官,请问要吃点什么配菜呢,我们醉仙楼的火锅可是相当可口。”小厮招呼道。
菜单里只有火锅一种吃食,但可以自己点配菜。
配菜里的野菜价格最贵,居然要十钱一斤。但在冬天能吃到新鲜的蔬菜,已经是难以置信了。
尉迟恭那货也倒是精明,从林邑那里收了几万斤野菜回来,供给自己的酒楼赚钱。
主要 是野菜便宜,然后能在酒楼里卖上翻上十倍的价格,让酒楼生意更上一层楼。
“给我来两份芥菜,两份的羊肉,羊肚一份,鸡肉一份,萝卜一份,豆腐一份。”
“客官,要不来点鹅肠怎么样,鹅肠可是酒楼最炙手可热,卖得最好的配菜,清脆甜美,十分不错。”
“既是如此,来一份吧。”
小厮的推荐,他索性点了一份。
仔细算一算,锅底是十钱一份,每样配菜平均价格也是十钱,花了一百多钱,包厢花了三十钱,但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郑宝文第一次吃火锅,也不知道怎么吃,可是也观察到周围的客人,他们吃的很香,说明应该会很可口。
当小厮将他们点的食物端上来,肉类的有切成一片片的鲜红羊肉片等,全是切好成一片片,鸡肉去掉了骨头。
除了食材以外,另有两碗的蘸料,是由辣椒,香油调制而成。
十样菜肴,摆了满满一大桌。
在沸腾的铁锅里,冒着阵阵的热气。火炉里散发阵阵热气,但在寒冷无比的冬天,烤着火会特别的舒服。
从锅底里,能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里面明显熬制很久的羊骨,配上各种香料!
火锅的奥妙,在于底汤,在于蘸料!
“客官,您请。想吃什么,可以夹着配菜放置在炉子里涮一涮,食材会在顷刻间即可煮熟,即能品尝到食材最鲜美的时刻,最后配上咱醉仙楼的蘸料,保准会可口无比。”生怕郑宝文不懂,小厮介绍道。
“吃法倒是新奇。”
郑宝文他们也不笨,很快明白了火锅吃法。
“爹爹,可以吃了吗。”郑筱眼巴巴看着自己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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