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黑暗之主
对身负赌神赌术的王晋来说,要办到这一点并不困难。
“刚才,就是你搞的鬼?让牌一直和局?”
麦当奴眯着眼睛,眼中闪烁着精光的看着王晋道。
“不错,就是我!”
刚才站出来说话,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王晋和刚才的牌局有关系,所以王晋也就大大方方的就承认了。
只是,想象中麦当奴的暴怒并没有出现,反而他脸上挂着高兴的笑容。
“很好,你的技术非常的高明,我很欣赏!”
“有没有兴趣,投入我的麾下?”
麦当奴的招揽,来的猝不及防,差点闪到了王晋的腰。
“你要招揽我?”
王晋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麦当奴,想要看看麦当奴的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他刚才可是破坏了麦当奴的行动,麦当奴不仅没生气,相反还要招揽自己,这是什么道理?
就连一旁的高达,和无数的宾客,都是傻眼了!
高达更是想不通,在他这里就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到了王晋那怎么就变成找招揽了.. ...
这差距,也大的有点太过分了吧!
难道是王晋,长的比自己帅?
看了看王晋,阳光帅气的外表,然后又分外突出的气质后。
就连自信自己潇洒帅气的高达,都不得不承认,好像王晋是比自己帅一点。
“不错!我非常的看好你!”
“邀请你,也是真心实意的!”
“来了的话,你就可以成为我的副手!”
麦当奴的话说的很诚恳,甚至还以副手的地位诱惑。
这也是麦当奴看中了王晋的赌术,以王晋这种神鬼莫测的赌术,想要去赌场里搞钱,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就算有人想对付王晋,有他们这个强悍的武力集团,在王晋后面撑腰,又有什么好怕的。
在麦当奴看来,王晋简直就是他们这个犯罪集团,最完美的摇钱树。
只要保护好了王晋的安全,那钱真的是大把大把的来。
还需要去抢劫干什么?
风险又大,又不安全的,还是卖命的活!
一进去就能成为麦当奴的副手,那几乎就相当于二把手,或者三把手的地位了。
王晋表示都有些看不懂了,麦当奴这是看中了自己什么,竟然要邀请自己加入他们的犯罪集团?
难道是因为自己长的帅,麦当奴其实是个兔爷?
喜好男风?
想到这里,王晋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种喜好男风的,稍微靠近一点,王晋都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算了吧!我没这种能力,承受不起,承受不起!”
怀疑麦当奴是个兔爷的王晋,连连摆手,想也不想的就拒绝了。
他是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这种男风的事情,他真的承受不来。
难道是妹子们,不香了吗?
见到王晋直接就拒绝了,麦当奴的脸色,顿时冷了下来。
“你难道不在考虑考虑了?要知道,不投靠我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去!投靠你的人,难道都要经历这种事情?”
王晋一下子,看向四周的枪手,都带着一丝的怜悯之色,成为一个担惊受怕的匪徒,就已经很惨了。
现在还要忍受这种折磨,这些人都是狠人啊!
王晋都表示佩服,想要为这些枪手,点个大大的赞!
麦当奴则表示一脑子的问号,他不知道王晋已经想歪了,要是知道的话,只怕他会立即就上来和王晋拼命。
“不用多说了,我是绝对不会投靠你的!”
不谈王晋误会了麦当奴的事情,就是麦当奴不是个兔爷,忘记也不会投靠。
他差佬做的好好的,干什么要去做一个担惊受怕的匪徒。
再说,他还这么有钱,就算是不做差佬,做个富豪也潇洒啊!
何必去做匪徒!
“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你不肯投靠我,那我今天就先宰了你!”
麦当奴脸色难看,自己三番两次的诚意邀请,竟然都被拒绝,麦当奴怒了,抱着自己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心思,麦当奴就想当场就把王晋打死。
可惜,就在这个时候,大厅二楼的门,突然被哗啦一下打开了。
几个人就冲了进来,刹那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二楼,众多枪手也不例外。
生哥拿着冲锋枪,一眼就扫到了王晋,这简直就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那还有什么多说的,直接拿着冲锋枪,就对着王晋这边,一顿狂扫。
由于麦当奴和王晋站的不远,直接就被冲锋枪,擦伤了手臂。
这还了得!
自己有这么多的手下在这,还被别人打伤了,这传出去怎么混。
怒气汹涌的麦当奴,此时已经顾不上王晋了。
“给我杀了他们!”
麦当奴一声令下,所有的枪手,都开枪了,一场大混战,随即开启!.
第121章
怒气汹汹的麦当奴不知道,生哥他们几人是冲着王晋来的。
那一阵冲锋枪狂扫,也是对着王晋去的,只是他和王晋站的很近,这才被殃及了池鱼。
生哥他们可不管谁和王晋站在一起,在他们眼里,只有王晋,打死王晋就是他们的目标。
至于,谁被误伤到,那关他们什么事?
被打死了,完全是活该!
可惜,麦当奴并不知道,王晋才是生哥他们的目标。
他还以为,生哥是冲着自己来的,不然怎么不对其他的地方开枪,光就对自己开枪呢!
同时,也让麦当奴庆幸自己命大,只是被擦伤了手臂,这要是脑袋被打到了,他还活个屁!
抢劫没抢到,还把自己搞死了,那该是多么的悲催。
套用一句古话来说,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被意外伤到的麦当奴,自然是无比的暴怒,他很久都已经没有受伤了。
要是不把生哥他们这几个人解决,又怎么能消他心头之恨。
“都给我狠狠的打,一定要干掉他们!”
麦当奴一声令下,所有的枪手,顿时都开枪了。
哒哒哒........哒哒哒.........
一时间,火光喷射,子弹乱飞,各种玻璃制品,被打的稀里哗啦的破碎。
而几乎被集中在一起,像鹌鹑一样的宾客们,何曾见过这么可怕的枪战场面,一个个惊恐慌乱的尖叫起来,就想向外跑去。
麦当奴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过他也没在意,就让这些宾客,往外跑好了,他是来抢劫的,不是来杀人的。
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提供出钱,死的是给不出钱来的。
就算是这些宾客跑出去了,难道他们还能23跑出这条船?
在控制了这条船的时候,麦当奴就已经让人把船开离了航线,船只早就已经不在既定的航道航行了。
救生船,也被麦当奴的人,搞坏了!
想要跑出这艘船,除非是有人来救援。
否则,基本没可能跑出去。
也正是这样,麦当奴才不担心,宾客们会跑掉,反正都是案板上肉,想怎么切,还不是随他的意。
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解决掉生哥他们一伙人。
此时,麦当奴也算是看出来了,生哥他们一伙人,虽然人数少,但实力和火力都很强,身上也有着军人的影子。
麦当奴还以为是遇到了同行,也是想来船上抢劫的。
要不是对方只有三个人,人数太少,自己又被对方伤到了,麦当奴还真会考虑要不要停手,大家商量一下,一起发财。
毕竟,钱这个东西,是赚不完的。
如果不是真的深仇大恨,谁也不愿意无缘无故的死拼。
可惜,生哥一方的人,只有三个,而麦当奴在这里的手下,则有着二三十个,如此悬殊的兵力差距。
麦当奴不想着吃掉对方才有鬼,更何况他身上的伤,难道就不要报仇了。
麦当奴让手下狠狠的打,他不光是这么吩咐手下的,他自己也是这么干的。
胳膊在流血,没事!
麦当奴从自己的衬衫上,扯下了几个布条,牢牢的收紧,暂时止住了血,但胳膊上的疼痛,却时刻的提醒着他,他被人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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