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养乐多
十一点半,大量的学生涌入食堂。
见状,林闲开口道:“走吧,吃饭去!”
“哦!”
凌幼鱼站起身,就像一个乖巧的小媳妇,紧紧跟着林闲。
没走两步,似乎想到了什么,赶忙转过头把餐桌上的包装袋抱在怀中,仿佛抱着一件稀世珍宝。
林闲见到这一幕,心中更加疑惑了。
这丫头,到底看上自己什么了?连自己有女朋友都不在乎。
刷卡打饭,两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安静的吃着午饭。
两人都不说话,就这样默默吃着饭。
凌幼鱼非常享受此刻的气氛,嘴角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
她不在乎林闲有女朋友,就想一直这样,陪在他身边,岁月静好。
吃完饭,两人走出食堂,林闲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颊,笑道:“我先回宿舍了,下午见!”
“下……下下下午……见!”
凌幼鱼红着脸说了一句,随后转身就跑。
一路跑回宿舍,凌幼鱼在舍友冷漠的目光中直接爬上床。
放下床帘,将自己封闭在这个小空间里,她这才缓缓打开卡地亚包装袋。
只见礼盒中,静静躺着一条银色手链,点点碎钻闪烁着星光般的光芒。
将手链戴在手上,凌幼鱼不知想到了什么,小脸又红了。
片刻后,她拿起手机,给妈妈发了条信息,分享自己的喜悦。
“麻麻,今天他约我吃饭了,还送了我一条手链。”
凌母:哈士奇震惊.jpg真哒?
027
凌幼鱼:嗯嗯。麻麻,我好喜欢他。
凌母:我特么养了你十八年,别人一条手链就把你骗走了?暴怒.jpg
凌幼鱼:麻麻你再这样,我不理你了。
凌母:你熊大你牛逼.jpg
凌幼鱼看着手机上的表情包,鼓起小嘴,气恼的打字道:麻麻,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要发这些表情。
凌母:上次准备去学校,你不同意,那什么时候把他带回家给我们看一看?
这个问题,让凌幼鱼愣了愣。
沉思了片刻,她才回道:我还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呢。
凌母:什么?送你手链还不表白?老娘今天就来学校。
见自己妈妈又开始不靠谱,凌幼鱼郁闷的放下手机。
抱着枕头,她心中思索道:“他送我礼物,还约我吃饭,应该会喜欢我吧!”
想到在食堂里,林闲略带侵略性的目光,凌幼鱼不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熊大,俏脸微红。
……
林闲回到宿舍里,刚准备摊开练字帖,试一试大师级硬笔书法,就见王泽境风风火火的冲进小寝室。
“林哥,停车场那辆法拉利 是不是你的?”
王泽境满脸兴奋,激动道。.
第83章
“是我的!”
林闲微微一笑,不紧不慢的取出卡地亚钢笔,同时打开一瓶墨水。
见他承认,王泽境更加兴奋,搓着手期待道:“林哥,说好回来给我开两圈的!”
给钢笔吸完墨水,清理了一下墨汁后,林闲瞥了他一眼,淡然道:“本来是想给你开两圈的,不过听说某人在我出去这几天里,疯狂散播我有女朋友的消息。”
卧槽!
王泽境顿时傻眼了。
“林哥你听我解释。”
王泽境哭丧着脸,解释道:“我真不是故意的,昨天戚珍珍说要找我们宿舍联谊,专门向我打听了林哥你的情况,结果我不小心说漏嘴了。”
“林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见他一副可怜兮兮地模样,林闲不再逗他了,将车钥匙扔过去,笑道:“去开几圈吧,当-心别把车蹭了!”
手忙脚乱的接过车钥匙,王泽境顿时恢复笑脸,拍着熊脯保证道:“林哥你放心,我绝对会像对待我老爸-一样对待它!”
“我去,你这样说我反而不放心了!”林闲忍不住打趣了一句。
说实话,别看王泽境性格跳脱,平时一副不靠谱的模样,但其实他反而是宿舍几人中,除了林闲外,最知道分寸的人。
从第一次见面,试戴江诗丹顿的手表就可以看出一些。
又比如传播林闲有女朋友这件事。
王泽境知道,林闲上次大大方方的承认,就说明他根本没打算保密,不在乎其他人知道。
拿着车钥匙,王泽境一把搂住刚要进门的张凯,狂笑道:“凯子,哥哥带你去飙车,体验一把法拉利812的激情!”
张凯还没回过神,就被王泽境稀里糊涂的拉走了。
见状,林闲不由摇头失笑,随后低下头,开始练字。
之前硬笔书法入门级的时候,练字要集中精神,每一笔每一划,都写的格外慎重。往往写一个字需要七八秒,甚至十多秒。
但是此刻,林闲却有种下笔如有神的感觉。
一笔一划行云流水,仿佛就像是本能一般。
不但速度提高了无数倍,字迹也比之前更加好看,少了几分刻意的匠气,多了几分飘洒自如。
这就是专家级硬笔书法的恐怖之处!
要知道,想要达到专家级硬笔书法,没有十几年如一日的苦练,根本想都别想。
而十几年的苦练,则早已经让每一个字,都融入了肌肉记忆,形成了本能。
停下笔,林闲看着一整页飘逸洒脱的字迹,不由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他觉得就凭这手字,起码可以让女生对自己的好感度增加5点!
接着,林闲手中一动,一改之前飘逸的风格,规规矩矩的写下一行楷书。
这行字极为规范,简直就像是印刷出来一样。
紧接着,林闲又写了几行字,每一行都是一种不同的风格,行书草书信手拈来。
“硬笔书法这个兴趣爱好,终于培养完成了。”
林闲随即思索道:“接下来在培养什么爱好呢?”
兴趣爱好这东西,等同于技能。俗话说得好,技多不压身。
除了撩妹之外,还可以增加一个人的修养和气质。
退一万步来说,哪怕有一天系统突然离去,林闲也可以靠着一身的技能,继续潇洒惬意的生活下去。
为什么有些女人明明颜值不高,但却给人一种知性和书卷气息,让人不由心生好感呢?
除了与生俱来的天赋外,更多的是兴趣爱好,一点点培养出来的气质。
林闲的气质偏向于安静,如静谧的湖水,又如一块美玉。
老子曰:上善若水。
诗经·国风又曰: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这种气质不太合适学习街舞、摇滚又或是跑酷等兴趣爱好,因为这会与他的气质产生冲突,最终导致的结果,会让人感觉很别捏。
所以,最好还是选择一些偏向安静的兴趣爱好。
比如他之前学习的吉他,硬笔书法这一类。
· ····求鲜花····· ·······
“反正已经学了硬笔书法,要不再学习一下毛笔书法?”林闲琢磨道。
“林哥,你一个人在自言自语说什么?”
这时,雷鸿光走近宿舍,好奇道。
林闲摆摆手,答道:“我在想培养哪一个兴趣爱好。”
“……”
雷鸿光一愣,随即挑眉道:“卧槽,林哥你这个想法太高端了,我参与不了。”
对于林闲,雷鸿光是真的佩服。
有钱长得帅,关键还比他们努力。
军训那段时间,每天练字一小时,雷打不动。
结果现在又要开始培养新的兴趣爱好,这让雷鸿光无比绝望。
.... ........ .......
这时,王蒙忽然开口道:“其实我觉得学习绘画挺好的,既可以陶冶情操,又很实用。比如说为自己女朋友画一幅画,又或是设计自己的房子,想想就很有趣,。”
对啊!
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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