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小鹏子
其实,想要俘获小怜的芳心,是有前车之鉴的,那便是参考柳春江。
在剧中,在柳春江一步步的追求下,他是活的了小怜的芳心的。
虽然他们两人之间是一场孽缘,最终以柳春江吐血身亡,小怜出家的悲惨结局结束,但是不可否让,在此之间,他们彼此之间是相爱的。
小怜为什么会爱上柳春江呢?
其实,她和柳春江之间的爱情,与冷清秋和金燕西之间的爱情,非常相似。
都是灰姑娘遇上了出身高门的权贵之子的故事。
类似于现代的一些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文章。
概括起来,其实就是高富帅爱上贫民女的故事。
成功男,有权有势,年少多金,而后爱上了穷逼的女主,百般追求女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也侧面表明,女孩,都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十分有本事,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有权有势,给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
这一点,丁鹏全部都有。
他年少多金,能够让小怜过上公主一般的生活。
其次,柳春江是很有才华的,他与酒囊饭袋一般的金凤举,截然不同。
柳春江是留学英国的医学学士,在医学方面,颇有造诣。
同时,他文质彬彬,浑身书卷气,读过不少书籍。
这与酷爱读书的小怜,兴趣爱好极为相似。
这也是他们两人,彼此吸引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点。
综上所述,小怜,喜欢有才华,有本事,年少有为的青年才俊。
而这一点,丁鹏完全符合。
因此,想要俘获她的芳心,对于丁鹏而言,其实不过是时间问题。
再加上她如今已经是他身边的丫鬟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彼此之间,经常相处在一起,孤男寡女的,又都是年轻人,正是对爱情无比渴望的年龄,难免会擦出一些爱的火花出来。
因此,丁鹏胸有成竹,他并不着急。
在小怜的伺候下,丁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了之后,他便叫着小怜一起,去屋内吃晚饭。
晚饭非常丰盛,看的丁鹏食指大动,胃口大开,他坐下,正准备大吃一顿时,却发现小怜站在一旁,一动不动。
他对着小怜招了招手,道:“小怜,怎么不过来吃饭?”
小怜笑着回道:“少爷,您是主人,我是仆人,哪里有仆人跟着老爷一起吃饭的道理,如果让少奶奶知道了,她非打死我不可。”
小怜口中的少奶奶,指的便是她之前的主人,吴佩芳。
在金府,门规森严,仆人是绝对不允许跟主人同桌吃饭的,尊卑有别的思想,在这个旧社会,依旧很严重。
丁鹏才不管这些,他站起身,拉起小怜的小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随后他说道:“在这里,我说了算,你也是我府上的人,她虽然是金府的大少奶奶,难道还管到我这里来了?在我这里,与金府不同,没有什么主人仆人之类的分别。更何况,小怜,我从来没有把你当仆人看待,在我心里,你更像是我的一个朋友,陪我一同读书写字,照顾我生活的朋友!以后,仆人主人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不然我就不高兴了,知道吗?”
丁鹏的态度,让小怜意外之余,还有些感动,心里觉得一阵暖意。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丁鹏竟然是把她当朋友一般看待的,根本没有把她当做下人。
这样的话语,她活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心中不由暗道:“丁少爷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有权有势,年轻有为的,年纪轻轻,干出了那么多大事,没想到性格,竟是这么温和和善,一点权贵者的架子都没有!”
顿时,她对丁鹏的好感度,蹭蹭的直往上涨,心里感动不已。
“谢谢丁少爷,”小怜坐在丁鹏身旁,柔声说道。
丁鹏微微一笑,道:“叫什么丁少爷,多生分,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了,你就叫我丁大哥吧。”
“来,吃菜。”
丁鹏给小怜的碗里,夹了一块麻婆豆腐,这道菜,是小怜最喜欢吃的。
因为看了无数遍《金粉世家》的原因,他对于里面每个人物,都非常了解。
而且,因为是旁观者的原因,他甚至比里面的人物自己,都更加了解他们自己。
小怜的所有喜好,比如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丁鹏都一清二楚。
他连续给小怜夹了几道菜,都是小怜最喜欢吃的,夹玩之后,他笑道:“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便随便夹了一些……”
小怜连连点头道:“这些都是我最喜欢吃的,谢谢丁少……丁大哥。”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了起来。
因为丁鹏对小怜十分了解,他每每说出的话,都常常击中小怜内心,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到了最后,小怜只觉得,跟这位丁大哥相处,实在是太愉快了,越聊越是投机。
两人从吃食,一直聊到了诗文上,小怜看过所有关于丁鹏的诗文,她说道:“丁大哥,你所写的诗文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雨巷》,写的太美了,真是难以想象,丁大哥平日里,究竟是怎么写出这些美好的诗篇的?”
丁鹏笑道:“写诗,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有时候,一个瞬间,便有了灵感,便能绘制出一篇好诗,如果没有灵感,那便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就像现在,在看见我们家小怜之后,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首新诗,是写你的,小怜,要不要听听?”
“写我的?”小怜柔美的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看着丁鹏,有些难以相信,对方仅仅看了她一眼,便有了灵感。
而且,还会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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