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金闪闪要当昏君 第149章

作者:五色猫

“是吗?”吉尔伽美什略带着遗憾的声音传出,“本来还打算给某个实习的圣诞老人一个礼物的呢。真是遗憾。”

贞德 alter的耳朵动了动。

然后贞德 alter就发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

诶?!他是走了吗?

贞德 alter终于忍不住回头。

然后就发现了吉尔伽美什灿烂的笑容还有他那正在原地踏步的身体。

“去死!”

贞德 alter狠狠踩了吉尔伽美什一脚。

吉尔伽美什毫不在意,这点力气,我都感受不到。

金先生递出了一把长枪。

“给,你的礼物。”

“武器?”

贞德 alter有些疑惑,她接过长枪,挥舞了几下,发现对于她来说有些长。

“这是什么武器啊?叫什么名字?”

吉尔伽美什思考了一下:“好像是叫朗基努斯之枪吧。”

“原来如此。”

贞德 alter又试了试枪,然后她就发现了不对。

“诶诶诶???朗基努斯之枪!!!?”

吉尔伽美什拉了拉贞德 alter因为惊讶而长大的小脸,说道:“你不是复仇的圣女吗?拿着这个很合适啊。”

“什么合适啊!这么危险的东西,这宝具等级是EX吧!!!绝对是EX吧!!!”

贞德 alter想要把朗基努斯之枪还给吉尔伽美什,但吉尔伽美什没有接过,而是说道:“那要不要试一下能不能弑神?对着它轻轻说出弑神的愿望,然后投掷出去试试。”

“那是永恒之枪(Gungnir)吧!”

贞德 alter奋起反驳。

“哦对!”

吉尔伽美什又从王之财宝中拿出了冈格尼尔,用圣骸布将两把EX级别的长枪捆在一起,形成了有史以来可能是最强的对神宝具!

“这样就好了!要不要先杀一个神试试呢?”

宇宙,一团巨大的白光突然颤动。

“不要随便说出那种话啊!”

贞德 alter现在看着吉尔伽美什手上三件EX级别宝具的组合傻眼了。

吉尔伽美什思考了一下:“复仇圣女复仇的程度还不够,你说不杀神的话,那杀个天使?”

宇宙,环绕在那团巨大的白光外的许多团小白光突然颤抖。

贞德 alter叹了一口气,无言地捂住了眼睛。

“哦对!”吉尔伽美什眼睛一亮,“不久就会召唤出圣人,好像是叫圣乔治,就拿他试试吧。”

贞德 alter默默对圣乔治表示悲伤。

就在贞德 alter想要继续看书的时候,突然整个人被吉尔伽美什横着抱起,冲向行宫外。

“你干什么啊!!!”

贞德 alter羞怒道。

“光看书不实践怎么能行呢!”

吉尔伽美什抱着贞德上了圣诞老人车。

“这是!!!”贞德 alter的眼睛都在闪光,“麋鹿,圣诞老人服,哇哇哇!!!我们是要飞了吗?一定是要飞了吧!”

吉尔伽美什笑了笑,把贞德 alter抱在怀里,说道:“小心点,发车喽。”

贞德 alter想要挣脱,发现吉尔伽美什的筋力实在太大了,只好红着脸说:“这次就允许你抱我一次好了,下不为例哦!”

“是是。”

......

桑松步行了很久,才来到了养殖场,吉尔伽美什王也不给他一匹马,也不给他赶路用的宝具,他也是傻,什么都没要就靠着英灵的脚力赶过来。

养殖场外面还停留着几头双足飞龙看管着这里,吉尔伽美什和贞德 alter的全家福旗帜迎风飘扬,桑松现在看着上面吉尔伽美什的旗帜咋那么刺眼呢。

随后桑松就受到了养殖场的人们的热烈欢迎。

“解放我们的亲人来了!朋友们快出来!”

第八章:圣桑松

在吉尔伽美什带着贞德 alter四处翱翔的时候,桑松正在接受着当地养殖场人民们的热情招待。

“同志,您吃这个肉试试看。”

看起来像是养殖场当家的男人给桑松夹了一块肉。

桑松没有从这个男人身上看出来一点贵族打扮的式样,虽然养殖场场主也不太可能是大贵族亲自来操办,但是应该最次也是落魄的小贵族才对吧。

看到桑松疑惑的目光,养殖场场主笑了笑,说道:“您不知道,上一个养殖场场主因为压迫奴隶,压迫平民,无恶不作被玛尔达大人铁拳圣裁了,尸体都被双足飞龙吃了。其余一些人因为情节较轻,需要等到吉尔伽美什王修订出新的法律来再审判。我是被大家推举出来的代理场主。”

骨灰都没剩下啊......

桑松轻呼吸了一口气,理了理思绪,天呐,法国大革命都没这样的壮举,到一地发现作恶的贵族就地处死,情节轻一点的还要等待审判,关键是......

“你们都不抵抗吗?”

“哪能啊!”

养殖场场主笑了笑。

“高兴还来不及,我们人民终于翻身做主人了。巴不得里应外合呢。”

得民心者得天下......

桑松切了一块肉吃,觉得吉尔伽美什王这次法国的王位是做稳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把我派到了这里。

咦,这肉......

中世纪的时候家庭富裕的人会吃大量的肉,因为医生告诉他们这是保持健康最好的食物。中产阶级希望每日晚餐时至少可以吃到一大块肉(除了天主教国家的大小斋日);富人阶层期许可以享用更多种类的肉、家禽和海鲜。

但是桑松吃不出来这是什么肉,肥而不腻,有大量脂肪,像是鸭肉,但是这块头明显不是鸭肉,而且这肉没有腥味。

不会是牛肉,在同一时期,牛肉既不常见也没人爱吃,因为牛是用来取奶或耕地的,老牛才会被屠宰食用,但肉质又老又硬;小牛肉虽受欢迎,但不易储存。

早期,牛也不常作为耕牛,反而是马较之作为耕马更常见。

但是马怎么可能那么常见,宝贵的很。

“这是什么肉?”

养殖场场主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说道:“大人,这是猪肉。”

猪肉?

难道是烤乳猪?

中世纪在猪肉菜中只有烤乳猪是高级奢侈的食物,所谓乳猪,一定是从出生伊始只喝母奶的小猪仔,两周至六周大便宰杀,但三至四周大的乳猪品质最佳。

这样的烤乳猪没有腥味。

而长大了的猪,虽然很多人买,但是那些人大多数是穷人。

“烤乳猪吗?”

桑松问道。

养殖场场主笑的更加神秘了,说道:“不,大人,这是成猪。”

成猪?成猪做成这样?

桑松灵光一闪,这个时候虽然猪肉是主要肉食,但是平民和农奴们吃着会高兴吗?

而且,当时家养的猪一般只吃森林里的浆果和橡实,和野猪类似,并且十分好动,喜欢跑来跑去和打架。

“这是怎么做的?”

桑松突然想到了,难道吉尔伽美什王让自己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自己推广食谱吗?

这是自己杀人和医生两个职业都不符合啊。

“说来也是一件趣事。”

养殖场场主笑了笑。

“这猪在一次打架中不小心被对手伤到了下体,当时下体就没了,成了太监猪,受了打击,不爱跑,也不爱打架,每天吃饱了就睡,这肉养的十分肥厚。”

这......

桑松他懂了!

原来吉尔伽美什王是这个意思,猪被阉割后就会有如此的特性。

那么鸡鸭鹅呢?牛呢?其他动物呢?

中世纪的时候,一些雄性的肉鸡、肉鹅、肉鸭、肉牛、肉猪都没有经过阉割,所以吃起来会有腥味,而且好动。

桑松站起身来,眼睛中仿佛冒着火。

如果自己把这件事完成了,岂不是大大减少了管理这些肉猪等动物的人手,又祛除了这些肉猪等动物的腥味,还能让这些动物们的肉快速生长。

只是自己这把处刑刀上要沾满畜生们的鲜血......

不!

这把刀上沾染的是法国的荣耀!到时候每个法兰西的人民都能吃上肉!在吃上肉的时候都会记得我桑松的名字!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位玛丽皇后,知道我做出这样的壮举之后肯定对我青睐有加!

想到这里,桑松不由得大笑出声:“哈哈哈哈!场主!我们来对这些动物进行阉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