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从大茂邻居开始 第8章

作者:大唐战神a

一瞬间,王学文感觉脑海中涌入许多信息,全部都跟厨师有关。

原本,王学文还自认为自己的厨艺不错,比绝大多数的家庭主妇的厨艺都要好。

但现在回头一看,自己以前的厨艺根本不够看。

最多算是一个家常菜。

对厨艺的理解太浅显,不够透彻。

对刀工、火候、调味、材料判断都很基础。

现在的他,足够去给大佬们做国宴了。

穿好鞋子来到客厅,将桌上的碗筷放到一旁,又将【储物戒指】里面的那头猪取出来,放在桌上。

之前,王学文的刀工很差。

普通的切菜还行,但要他完美的肢解猪肉,那就不行了。

昨天切的那一小块肉,完全就是随意乱切的。

但现在的他就不一样了,一头猪摆在面前,他知道应该如何下刀才最完美。

不到五分钟。

王学文仅靠一把菜刀,便将一整头主肢解完毕。

里脊、排骨、五花、腿肉等等,全都分割的好好的。

全程都是用切的,完全没用刀砍。

就算是猪头,也是用菜刀,熟练的划开脊柱关节处,将猪头割了下来。

王学文又从背包栏取出一头猪,分割好之后,将猪肉全都扔进【储物戒指】。

接着将菜刀也扔了进去。

如果今天能找到鬼市,那就直接摆摊卖猪肉。

先卖两头再说。

十头猪肉,王学文至少要卖掉九头的。

菜市场,一斤猪肉七八毛钱,这还要肉票。

没人每个月就只有半斤肉票,没有肉票,就不能在菜市场买肉了。

想吃肉,就只能去鬼市想办法。

鬼市的肉不要票,但价格更贵,能比菜市场的肉贵上一倍。

年前需求大的时候,说不定还能卖的更贵。

签到奖励的大白猪,一头足有三四百斤。

就算去除骨头,也有两三百斤的肉。

这卖一头猪,两头猪能卖八九百块钱!

赶上王学文老爹一辈子的储蓄,加上厂里的赔偿款总额了。

果然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拿了一个还算干净的麻袋,还有一杆秤扔进【储物戒指】,又将自行车也扔进【储物戒指】,王学文便悄悄的出了门。

凌晨两三点,正经人都已经睡下了。

后院的几户人家,全都漆黑一片。

因为是要去干见不得光的事情,王学文也不走正门。

直接从后院,翻墙出了四合院。

以他原来的体质,基本是很难翻墙出去的。

但有了【青龍血脉】,他的体质已经今非昔比。

一头三四百斤的猪,他都能抱起来,这在以前想都别想。

翻墙出了四合院,四下看了看,见路上也没个人。

王学文便从【储物戒指】中拿出自行车,骑上自行车就走。

京城那么大,光靠走路,天亮都不一定能找到鬼市。

骑车就快的多了。

这也是他买自行车的原因。

王学文骑着自行车,就在各个大街小巷的穿行。

这年头,除了大街上有路灯,小巷子里都是一片漆黑。

但不管有没有灯,反正对王学文是没什么影响的。

哪怕漆黑一片,他依旧看的清清楚楚。

别说是坑了,就是路上一个小石子,他都看的一清二楚。

逛了大半个小时,终于在西城老皇城根地下,发现了鬼市。

城墙底下,影影绰绰站着、蹲着好些个人。

也有人在脚边摆着一盏马灯,或者手上拿着个手电筒,还用布包着,也透不出来多少光。

从远处看,就跟一个个鬼火一样。

要不是王学文的【黑瞳】能夜视,清清楚楚的看着是一群人在摆摊、看货。

说不定他也会被吓到。

怪不得叫鬼市呢。

不仅是因为卖的东西见不得光,就这场景,看着也像是坟头鬼影乱飘,百鬼夜行似得。

不知情的人看到这场景,八成会以为自己撞鬼了。

胆子小一点的,回去说不得还会大病一场。

王学文下了自行车,找了个漆黑的角落,用麻袋装了一头猪的猪肉,朝鬼市走去。

他失策了。

不应该事先就把猪肉分割好的。

全都分割了,他都不好拿过去卖。

如果没分割,直接扛着两头猪过去就行了。

反正他的刀工好,现场分割速度也快。

随便找了角落蹲下,将麻袋里的猪肉摆出来。

没一会儿,便有人在他的摊位前停下了脚步。

“这猪肉怎么卖?”对方用手电筒照了照猪肉,小声问道。

“一块五一斤,不要票。”王学文也低声说。

他穿着棉袄,带着帽子,脸上还包着条手巾。

根本没人能认出他是谁。

“给我来二十斤!”

还有一个月过年,稍微有点钱的,都已经开始准备年货了。

这年头,什么物资都定额定量,没有票,有钱去菜场也买不到。

这好不容易在鬼市上碰到卖肉的,自然不能错过。

猪肉卖的很快,不到半小时,一头猪就全都卖完了。

有肥肉的卖的最快,纯瘦则卖的慢,哪怕价格便宜不少,大家也不喜欢。

这年头油也缺,肥肉能出油。

瘦肉不够油,那是要糊锅的。

一头猪,除了猪头,其他的都卖掉了。

卖了四百九十块钱,将近五百块!

当得上他两年工资了。

现在天色还早,王学文又到没人的地方,取出另一头猪肉。

继续摆摊!.

8、收获丰富,邻居都被馋哭了(求收藏!)

估摸着才四点半左右,王学文就把两头猪全都卖完了。

手里头的钱多了九百五十块钱。

除了两个猪头,王学文还给自己剩了一些排骨,和四个猪脚。

准备留着回去自己弄着吃。

排骨和猪脚,在现在这个年代,大家都不是很喜欢。

一个没什么肉,二个也没肥肉,骨头还占据一大半的重量。

除非真的有钱,又或者是在没得买了,不然真不会买这些东西。

有的选的话,最喜欢的就是五花肉。

有肥有瘦,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怎么弄都香。

王学文就不喜欢太肥的。

吃得太油腻。

排骨拿回去炖汤,猪脚拿回去,不管是炖还是烧,那都香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