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岁月之流
大多数人其实不认识他们,毕竟这里的原住民其实不多,雷恩回想起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幕,他重获新生,而在此之前,他战死了
萨莎带着雷恩走到了一处风景优美的农场,布劳斯先生已经不打了,正在养马,这里被他经营得不错,如今生活比以往更好了一些。
“姐姐,你回来了。”一个略有些婴儿肥的小女孩激动的看着她。
萨莎过去抱住了她:“卡亚,在这里过得还习惯吗”
“没问题,我很好。”小女孩点点头,她其实不是布斯斯先生的女儿,是被收养的。
上次罗塞之墙出现巨人,卡亚母亲被一头溜到村子的3米级巨人杀了,她则被萨莎救下。
农场里除了她,还有几个孩儿,这些孩子都是无家可归的人,布劳斯先生收养了他们,让他们在农场里做些简单的活。
并没有压榨童工,这其实是善举,假如没人收养他们,这些孤儿可能会饿死。
萨莎将雷恩介绍给孩子们,她上次短暂回过一次家,大家起码认识她。
“我知道,他就是斩首者杀了55头巨人。”一个男孩崇拜的盯着他,一脸兴奋的说道。
“我听过他的故事,他看起来并不凶神恶煞。”
关于雷恩的故事,是老村长告诉孩子们的,本地人其实也很惊讶,当年那个一脸倔强的男孩已经成了一名强大的士兵,许多外来人啧啧称奇,他们还真没想到,这里竟然是最近名声大噪的“斩首者”的故乡。
雷恩在农场吃午饭,三年未见,布劳斯先生很高兴,布劳斯太太也十分热情,她好像是把雷恩当作“女婿”的人选了。
仪表堂堂,实力强大,功成名就,咋一看,的确条件不错,当然,自从雷恩回到这后,就有些心不在焉。
布劳斯先生发现了这一点,午餐过后,他把一枚钥匙给了雷恩:“你还要这样继续下去吗不考虑退居二线吗
不管你多强大,一直冲在最前面,迟早是会倒下的,萨莎和我说了你的事,我觉得你现在还是呆在后方比较好。”布劳斯先生耐心的劝道,他敏锐的感觉到雷恩的精神状态出了问题,这在战场上也许很致命。
接过父亲那间小木屋的钥匙,雷恩笑了起来,十分洒脱:“这也许就是我存在的意义,当我拔剑而战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如果这条路没有尽头,就此沉眠也没有什么不好。”
只有战斗的时候,才能忘记自己是个孤魂野鬼,回到最初之地,他记起来了,记起了似乎有意无意被掩埋,尘封的往事。
布劳斯先生叹了口气,目送着他离去,自从他把昏迷的他背回来后,他就发现,雷恩完全变了个样。
他也不知道对方在森林里究竟经历了什么,雷恩那时刚刚苏醒,他看着他眼睛的时候,甚至感觉到了恐惧,这绝不仅仅是险死还生后能出现的眼神。
雷恩慢悠悠走到村庄偏僻一角,已经荒废的小木屋前,门前没长满杂草,布劳斯先生打理过。
将钥匙插进锁里,“吱呀”一声推开满是灰尘的木门,屋内的景象和他离开时没什么两样,只是桌椅板凳上布漫尘埃。
阳光再次照进了有几分潮湿腐烂的木屋内,灰尘在几缕光中弥漫开来,做着无规律的运动。
他在这里大概住了一个多月,而后三年未归,拿起一块纱布,将樟木板凳擦干净后,他将纱布丢在木桌上,没有去清洗那些锅碗瓢盆。
他孤身坐在凳子上,良久,他轻声念起了一首诗歌,那是从白塔城一位落魄的吟游诗人那学来的:
“致异乡人,
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笑着和每个人打招呼,
这里没人认识我,
我可以尽情欢笑,
失声痛哭,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有人举起酒杯,
我笑着和他分享我的苦乐悲喜,
我该走了,
我不能在一个地方停泊太久,
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风雨兼程,
我嗅到了泥土潮湿的气息和花草的芬芳,
乘着清风,伴着明月,
来到天之尽头,
我捧着沙子,亲吻海浪,拥抱晨曦,
旧时光沉淀在淤泥中,我迎来新生。”
“你知道吗,没人喜欢的我的诗歌,因为我本不是诗人,你是第一个想学的。”白塔城街角,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诗人笑着说。
凯伦耸耸肩:“是啊,你写的并不好,不过我很喜欢,因为我是一个异乡人。”
诗人的家乡被战争摧毁,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死去了,外出旅行的他逃过一劫。
他开始了更漫长的旅行,游历过多个国度,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无所有。
他的诗写的不好,他很落魄,因为他不是诗人,他只是一个因战争无家可归的游子。
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仿佛重获新生,陌生的环境,他可以重新认识那一切。
木屋内,声音渐渐平息,雷恩缓缓站起身,朝着森林走去,他最习惯的,大概是孤独。
他并不是一孤儿,也不是杀手兵王,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花了很长时间才忘记过去的一切,但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
人们去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尚且需要不少时间适应那里的风土人情,如果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呢要怎么样,才能忘记自己是“异乡人”
踏着婆娑的树影,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挤开灌木和藤条,他沿着脑海中的路线,来到一处山坡下。
坡下有一块光滑的灰色磐石,周围长着一些绿油油的狗牙根和结缕草,他迈步走到石头边,轻轻抚摸这石块表面,感受着手心传来的那种质感。
雷恩坐在石头上,这里,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寂静的森林里,青苔爬满了老树褶皱的树皮,地面上杂草丛生,残破的蜘蛛网还挂在灌木的枝桠上,潮湿处未干的露珠从绿草油亮的茎叶下滑落,麝鼠鬼鬼祟祟的溜过。
闭上眼睛,躺在石块上,轻风拂过他有些凌乱的黑发,昨日重现
第一百二十六章:骑士
格雷一剑结果了那头正在被凯伦施刑的兽人。
“干什么这是我的战利品,我还没玩够呢”凯伦身上血迹斑斑,一脸不爽的收起几种款式不同的锋利小刀。
格里看着眼中全是仇恨和怒火的他,叹了口气:“残忍暴虐并不值得夸耀,因为没有人性的野兽都这样,一直用仇恨战斗的人,最后也会被仇恨的火焰燃烧殆尽。”
“哈”凯伦一脸讥讽,不屑的说:“现在你倒是像个圣母一样来指责我了,当初下令屠杀兽人妇孺的是你吧,你有什么资格来对我说教”
格雷自嘲的笑了笑:“是的,是我的错,我教会了你仇恨和无情,却没能告诉你们怎么用爱和守护来战斗,毕竟,我也没能学会那些。”
他对凯伦招了招手,和他坐在一旁的草地上,眺望着远方的白塔城:“凯伦,人类和兽人是怎么接触的”
回想起学院时上的历史课,凯伦不加思索的回答:“大约一千年前,一群兽人攻入了西南山区的人类的家园,那一次有超过2000名平民丧生,自此,拉开了帝国和兽人长达千年的战争。”
格雷悠悠一叹:“那个时候,西南边境压根就没几个人,因为,那时人们还生活在东北平原上,能不能凑齐200个人都难说。”
“你什么意思”凯伦声音有点变了。
“一千年前,人们顺着玛尔河开始往西南方向迁移,那时的卡兰只是个小王国而已,西南山区,以及更深处的魔鬼山脉,都是兽人的家园。
看到白塔城了吗那里也曾是兽人的家园,其实现在帝国西南所有的领土,都是从兽人手中抢的。”格雷面无表情的说。
身躯微微颤抖,凯伦涩声道:“这么说,我们才是入侵者,凶残的兽人在保卫家园书上可不是这么写的,上面说”
“是啊,你去编过历史书吗还是你见证过那段历史你知道吗,人类是最会编故事的种族,人可以写出圣典、经书,并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出神,天使,魔鬼
一切都是人想象出来的,没有什么神迹,只有人们的想象所谓至高无上的神,也是人们编出来的。”
格雷喝了口水,看着旁边默不作声的凯伦:“历史,铁一般的铭碑,泛黄的纸张,仿佛坚不可摧,却一碰即碎。我来告诉你我们曾经做过什么吧。”
最初,只有极少量的山民见过兽人,并把他们当作某种食人族,魔鬼山脉就是这个意思,里面住着吃人的魔鬼。
而兽人,一开始也只把人类当作某种罕见的食物,当人类顺着玛尔河大规模进入西南丘陵地带时,兽人起初很高兴,又多了一种牛羊,他们圈养人类。
和兽人只吃肉不同,人类可以吃素,又挺“聪明”,可以帮他们照顾牛羊马,还可以吃。
但很快他们就笑不出来了,那个时代,圣晶石打开人体潜能的作用已经被发现,贵族私军“骑士”小规模出现,普通人难以对抗铜皮铁骨的兽人,但骑士可以。
边境骑士团应运而生,最初只有七个编制,晨曦、白塔、光盾、剑雨、荆棘、玫瑰、圣环。
第一批边境骑士3500人,而兽人的数量始终是个迷,有人说2万左右,有人说5万上下,也有人说超过10万。
可以肯定,他们分得很散,非常不团结,一开始,几乎没有数量超过300的兽人部落,彼此厮杀十分激烈。
可以说,后来能出现人数几千的兽人部落,还是人类步步紧逼、欲赶尽杀绝的功劳。
一点也不团结的兽人节节败退,大片丰饶肥沃的土地被人类占领,这里物产丰富,无论是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渔业等等都能得到很好的发展,一年四季风调雨顺。
并且,人们不仅在这发现了很多水果,还在这发现了番薯、土豆、地瓜等作物,以及铁矿、金矿等重要资源。
后面的事就变得简单了,战争机器开动,一步步蚕食兽人的土地,动手的不只有人数越来越多的边境骑士团,还有贵族们的联军。
就这样,凶残的兽人被打懵了,丢下大片领土,不停地往魔鬼山脉深处迁移。
帝国建起,从此,帝国每辉煌一分,兽人的处境就艰难一分,人类不吃兽人,只是差点把他们灭族而已。
西南肥沃的土地成了帝国的粮仓,支撑起人口膨胀,经济腾飞,渐渐接近千万人的庞大帝国的运转。
就这样,卡兰帝国一边消化兽人的土地,另一边也没放弃对外扩张,周围的小国要么被灭,要么臣服。
可以说帝国能有今天的辉煌,那得有兽人土地一半的功劳。
边境骑士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充当刽子手,不仅杀兽人,不时还被调去攻击别的人类国度。
因为长期和兽人作战,边境骑士的战斗力在整个大陆闻名遐迩,毕竟,魔鬼山脉是大陆唯一存在兽人的地方。
兽人很凶残,他们吃人,人类讲究明礼仪,不吃兽人,结果就是,现在兽人快被灭族了。
剑刃淬毒那只是基本操作而已,边境骑士每次进入未知的兽人领域,除了侦察,第一件事就是往水源里洒圣晶石粉末,一段时间内,这些水经受过“洗礼”的骑士喝了没事,但兽人喝了铁定暴毙圣晶石毒性堪比砒霜,兽人和人类是两个物种,他们没法用圣晶石打开身体潜能。
直到帝国西南境内人口渐多,突破百万,边境骑士团除了当刽子手,高喊为了人类,为了帝国,杀光兽人外,终于有了一层别的意义,守护西南的上百万平民不受兽人的侵扰。
毕竟兽人虽然整体上节节败退,但他们也不是不会反击,再说了,丢失了大片土地后,兽人过冬时,必须去劫掠人类、或者人类养的猪牛羊等来度过隆冬。
“但最讽刺的是,假如不是我们侵占了兽人的土地,把人口迁过来,我们根本不需要守护什么,因为兽人不能离开西南区域,否则很快就会死去,原因暂时不明。”格雷淡淡的说,这一切真是太精彩了。
兽人也是个明,假如站在第三方,中立的角度,还是人类更吊,杀得更狠。
身体微微颤抖,雷恩心中毫无波澜才怪:“呵呵哈哈这可真有意思,其他人,他们知道所谓的真实历史后是什么反应”
“有人不以为然,兽人又不是人类,跟他们讲什么道德也有人觉得我们虽然是入侵者,但谁叫我们是人类呢,没办法只能继续杀,至于和谈的,你知道的,没成功过,而且现在这种人也几乎消失了。
反正只要持续下去,兽人肯定完蛋,尽管牺牲也不会少,不过现在彼此的仇恨太深了,必须倒下一个。
上一篇:在原神玩宝可梦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下一篇:我们还是做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