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燃冷光
倒是化身银色光团的李筱筱,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之后,只觉得这导演有点少见多怪,并没有往深了想。
他也不管别的剧情角色,只是将视角锁定在张光沐这边,跟着一起看书。
老实说,透过这些书了解大乾王朝和《天下知》的世界观,也挺有意思的。
眨眼的功夫,一夜过去。
翌日。
嘭!嘭!嘭!
粗暴的砸门声骤然响起。
看了一整夜书的张光沐,终于放下了书本。
理论上来说,这一幕是青皮和游侠登门,自己智退二人,保全家产的戏码。
只不过……
张光沐觉得那样做收益太低,脑子稍微转了一下,就想出了三套高风险、高收益的应对方案。
至于说……
究竟选择哪一个,关键不在张光沐,而在那两名贴着标签的身上。
那两人的态度、性情和潜意识特质,将直接决定张光沐会用什么方案去应对他们。
第139章 游侠与青皮,镇邪佩!
听到这暴躁的砸门声,张光沐放下手中的书本,整了整衣服,缓缓站起身来,抬起了房门上类似“横闸”的简易锁。
吱呀一声,房门被人粗暴地推开了。
两名满脸横肉的青壮年男子出现在了张光沐的视野之中。
这两人皮肤黝黑,神态凶狠,眼神阴鸷,拥有着高度相似的鹰钩鼻,凶神恶煞的模样,寻常百姓见了都要退避三舍。
如果是信奉“相由心生”理论的人,一看他们,就会在心里默默给出“不是什么良善之辈”的评价。
见到两人的瞬间,张光沐脑海之中就同步浮现出了剧本提示。
这剧本提示,与其说是在通过心声的方式指引张光沐的行动,不如说是在侧写张光沐的处境,让某些关闭了沉浸追更模式的观众更好地融入《天下知》的世界背景之中,提升人们的代入感。
“书生,我苗志向来敬重读书人,祖上也曾是书香门第,若不是早些年遭了难,说不准咱现在也是同窗,一起赶考做大官去了。”
率先说话的人,是个头较高那位,身高约有一米八七,体格精瘦,眼里毛着精光,给人一种剽悍的感觉。
显然,苗志在这青皮两人组之中,明显是地位较高的那个,是带头大哥。
“所以……”
苗志上下打量了张光沐一番,原本到了嘴边的话,变成了另一幅模样:“这流风县东南八乡的房产流动,除了在官府那边报备之外,都是要经过我们苗、汤兄弟之手的。”
“你不在这个圈子里混,一心只读圣贤书,咱们兄弟二人也不为难你。”
“交一成的‘好处费’,咱就给你当一趟跑腿,帮你把这件事干的漂漂亮亮,保证你轻轻松松地带着盘缠进京赶考,如何?”
这明显是来收好处费了。
只不过,苗志觉得张光沐这个人,和自己遇到的其他书生不太一样。
真要说哪里有区别,他一时半会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此人气魄不俗,或许真有可能赶考成功,高中状元,直接一飞冲天,成为人上人。
所以……
他宁愿稍微亏点钱,也想要结个善缘。
别看他苗志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皮,被许多人视作地痞无赖,可他也是有自己追求和目标的男人!
蓄积资金,高买低卖,赚钱,成为天下豪商!
而第一步……
就是投资张光沐!
不晓得为什么,苗志一看这少年,就感觉对方眼熟,身上那股气势和自信满满的感觉,也不是什么穷酸书生都能有的,所以并不想太过得罪。
甚至,他还想要交好对方。
听到这话,张光沐还没什么反应,倒是另外一名身材敦厚的黑壮青年急了眼:“你说错了吧!是三成,三成啊!”
“咱们干了这一票活之后,还得给官府补贴两成,如果只收一成好处的话,咱还得自己掏腰包去补贴亏空!”
他都快要急死了。
搞这种事情,本来就得罪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把名声搞臭有为了什么?
还不是为了那点钱!
要是连那点钱都赚不到的话,还不如去干车船脚牙行当呢!
当个屁的游侠!
又累又容易受伤,一不小心得罪了什么大人物,或者碰到了一些凶神恶煞、性格狠戾的家伙,当时就被人家乱刀捅死了。
风险大,又不赚钱的行当,谁他妈愿意去做?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
发话的人是汤华,虽然面容凶恶,和苗志比较起来,却明显憨直了许多,一开口就自爆了家底:“这样的话,那咱还不如不干呢!”
无论哪个地方都有潜规则,汤华和苗志这一行的潜规则,就是得拿出两成的好处费,去买通官府,美其名曰“疏通门路”。
如果只收张光沐一成的好处费,那他们这一单做完,甚至连“白干”都不如!
还得自己搭钱进去!
汤华也是真的急了,也顾不得那么多,口不择言,直接暴出了行业的潜规则。
“蠢蛋!”
苗志被同伴来了一波背刺之后,原本努力维持的凶相顿时绷不住了:“让你说话了吗?”
“你就胡说八道!”
气急败坏的他,怒骂了汤华一句,顺手在对方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
“是不是傻逼!”
苗志这才恼火地解释道:“老子都说过多少遍了!在外面办事的时候,我说了算,别他妈问东问西!你这是在拆我台子啊!”
他现在气急败坏,感觉自己的本来布置好的大好局面,被这个蠢货拖了后腿,都恨不得把汤华的亲妈都给杀了。
挨了一下打的汤华,虽然感觉不怎么痛,但也感觉面子上挂不住。
于是汤华眼睛一瞪,犹如铜铃一般,反手就要打回去:“去你娘的!”
见状,苗志连忙后撤数步:“等等!你别动手!”
“我这身板扛不住你几巴掌!”
这个时候,苗志才意识到,自己虽然个子高,但身板不如汤华敦厚壮实,两人真要打起来,别说面子上挂得住挂不住的问题了,对方要是真起了性子,估计给自己当场打死都是有可能的。
汤华却是喘着粗气,如同一头生气的公牛一样,梗着脖子,不管不顾地要打回来:“不行!我吃亏了!你站着别动,让我打一巴掌!”
这两人的这一番互动,让张光沐看的想笑。
身材不算高却相当壮实的汤华转过头,向着张光沐发来了友好对线邀请。
“你笑啥?”
他举着拳头,凶神恶煞道:“再笑,老子揍死你!”
“像你这样的穷酸,老子能打一百个!”
他是真的这么认为的。
毕竟作为青皮无赖,在街坊邻里之间的口碑声誉都不怎么好,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那些读书人了。
像张光沐这样的书生,社会地位和未来的上升潜力,都是远远要超过他们的。
正因如此,汤华才想要在其他方面找回属于自己的优越感,找到自己比对方更强的地方,通过言语将对方贬低,最好贬低到犹如泥土般轻贱。
那样,才能显出他的优秀,才能让人羡慕,才能在遇到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亲戚时,随口说上一句“我三拳两脚就把那傻子书生打的跪在地上求饶”,以表示轻蔑与不屑,显出几分豪气。
对此,张光沐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他一个字都没有说,只是唇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讥嘲般的笑容。
一切尽在不言中。
哪怕张光沐一个字都没说,却已经把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清晰地展现出来了。
——我这样的,能打一百个?你可拉倒吧!
汤华顿时产生了一种吹牛被人当场戳穿的感觉。
“你瞧不起我!”
大家出来江湖闯荡,都是相互给面子的。
这人不给自己面子,狠狠打他两个嘴巴子,不过分吧?
汤华这样想着,有点恼羞成怒,也不想着跟同伴苗志争那一巴掌的问题了。
“老子打死你个没爹没妈的小东西!”
他当即举起手就冲进漏风的小屋子里,想要打张光沐两巴掌解解气。
没爹没妈这样的描述,并不是在辱骂。
虽说汤华经常嘴巴不干净,见人就喜欢乱喷小贱种、婊子养的之类的话,但这次他还真就没这样骂张光沐。
汤华只是叙述了一个客观事实而已。
他说的是真话。
在流风县这地界儿,许多人都知道,张光沐从小就是个不知道自己老爹是谁的可怜虫,小小年纪,老妈就死了。
大约,是因为在汤华的内心深处,也觉得张光沐这个从小就没了妈的孩子,的确有几分可怜,所以有些下不了嘴。
虽然下不去狠嘴乱骂,但直接给张光沐一个耳光解解气,还是可以的。
他的动作速度不慢,力量也很大,非常熟练,应该是经常做这样的事情。
可惜,张光沐早有准备,根本没想着受汤华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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