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燃冷光
张光沐漫不经心地自我介绍起来:“我好美食,贪图口腹之欲,虽不喜奢华服饰,但也讲究排场。”
“首次出行,进京赶考,身边只有两三个人的话,总感觉寒碜了些。”
“多些人,一是安全,二是热闹,三来……”
“在这一路上,我还可以跟大家讲学,说一些圣贤哲思,以及妖魔秘识。”
张光沐笑吟吟地说道:“正所谓: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我流风县张光沐,少小就立下大志,要为万世开太平,也绝非空口白牙,随意乱说。”
“我打算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
这就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理念了。
张光沐在这部戏里面,已经将一名“不怕干大事,也不拒绝鸡毛蒜皮小事”的读书人形象书里起来。
不论是观众、潜意识演员亦或是导演、制片组工作成员、贵宾席的某位十四皇子,都觉得这人无论后面怎么发展,都绝对不可能成为一名腐儒,与“食古不化”这个词是绝缘体。
言归正传,在张光沐看来,《天下知》的主线剧情是一路单程推进,从流风县到盛京城,本来这一趟出了门,张光沐就不可能再回来。
这些书丢在家里,那就只能吃灰,价值归零。
可是,把它们送出去,换成大批护卫,就是纯赚!
这样的表现落在观众们眼里,就是纯粹的赌狗行为。
只不过张光沐一直都是这副德行,从第一步潜意识电影开始,就喜欢当散财童子,让大部分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都获得好处。
在这方面钻牛角尖钻了好几个月的部分观众们,不得不承认,或许张光沐就是这样一个自信的家伙,犹如李太白一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除此之外……
眼前这两个人,张光沐只是简简单单地扫了两眼,就看透了他们的成分。
汤华还好说,就是普通装横的,好对付。
苗志这个,看向笔墨纸砚和桌旁的书籍时,提起“读书人”这三个字的时候,那股发自内心的向往,是怎么遮掩都遮掩不住的。
张光沐把自家囤的书丢出去,当做诱饵,就不信他不上钩!
况且……
这么做,其实还有第三重考量。
昨天夜里虽然苦读了一整夜,但这些书里的信息量实在是有点大,张光沐才只看了不到百分之二十,感觉自己可能会遗漏掉一些关键性的“超凡”讯息。
所以……
这些书归了苗志以后,张光沐还能以的身份,打着教学备案的幌子,继续从这些书里翻找有价值的情报。
“好气魄!好气魄!不愧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尘!”
苗志不再犹豫,狂喜道:“凡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觉悟?我和汤华兄弟这身家性命,就交给您了!”
“护卫的事情,不劳您操心!”
“太阳落山之前,我能给您找来二十条刀剑娴熟的好汉子!”
于是双方达成了共识。
彼此都觉得自己在这场交易之中获得了天大的好处。
当张光沐交出了地契房契田契之后,苗志就拉着汤华,满心欢喜地离开了这间小屋。
苗志没有互吹大气。
他的确只花了一天时间,就给张光沐找来了二十个精气神完足、装配刀剑的青壮年男子。
在这场临时护卫任务中,苗志、汤华等人没有出现任何利益分配矛盾。
张光沐给出的任务报酬,金钱方面,苗志一分钱不要,只要那些书。
而汤华和另外二十名护卫,则瓜分了三契。
于是乎……
《天下知》的第一幕,赶考书生倾家荡产换盘缠的戏码,以一种导演徐浅秋完全不曾料到的方式落下了帷幕。
就这样,张光沐和他的二十二名护卫离开了流风县。
浩浩荡荡一行人,朝着京城的方向前进着……
第141章 妖魔屠宰场,东莽/死寂之镇
乡间路面状况极差,路途坎坷。
大道上崎岖不平,小路就更是让张光沐感觉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一样。
一路望过去,都是丛生的草木与凌乱的石块。
赶了大半天的路,张光沐才意识到,自己在初始地图里的时候,舌绽莲花说服的苗志和汤华这些人究竟有多重要。
本来按照张光沐的想法,肯定是散尽家财,斥巨资包一辆马车。
再找个看上去有那么点高手风范的沧桑护卫,甭管其实力咋样,只要看着厉害就行了。
然后一书生、一护卫、一车夫,总共三人,轻车简从,一路冲到京城。
现在……
张光沐只能庆幸,自己的作死行为被这二十二名护卫们苦口婆心地劝住了。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张光沐不在乎钱。
哪怕是拿银锭子打水漂,都不会觉得心痛。
只要不消耗账户里的龙盾余额,爱咋滴咋滴。
不过……
如果出发前真包了马车,看这奇葩路况,张光沐估计自己这会儿恐怕已经被抖掉半条命了。
就算没有被抖死,至少也得吐上个三五次。
真要那样的话,第一次接剧情主角,就直接翻车,什么形象都没有了。
赶路其实挺无聊的。
张光沐昨天夜里一宿没睡,先是闲的没事弄死了一只妖魔,然后又熬了个大夜,一直在看书积累知识。
要不是有观众里面有一些比较沙雕的小白团子经常秀操作,动不动就来一通搞笑的段子帮忙振作精神的话,张光沐估计自己走着走着都能睡着了。
大半天时间下来,一行人穿过了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森林、湖泊,终于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这里是一个小镇,镇口处竖着一块牌子。
虽然木牌经过风吹日晒和雨淋,上面写着的三个字有些斑驳不清,但张光沐依旧勉强辨认出,是三个字。
是剧本里面没有提到过的小镇。
“到这里修整一晚上,明天再继续出发,怎么样?”
苗志作为护卫队的带头大哥,流风县十里八乡有名的游侠儿,在这个小团队里说话还是有些分量的。
众人都表示没什么意见,纷纷将目光聚焦在张光沐身上。
本来大家只是将他当成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穷酸书生,看做是一个败家子。
护卫队里面,有许多人见了张光沐之后,都是存着看他丢脸的心思。
结果一夜路走下来,人家还是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不喊累不喊苦的。
黑夜里面遇到些不长眼的野物,护卫队里都有些人被吓得四处乱窜,惊慌失措,可张光沐却一直都是淡定从容的姿态,没有什么特殊反应。
队伍里面,一小部分护卫已经开始对张光沐刮目相看了,不再将其单纯地视作一个书呆子。
现在日上三竿,不算什么赶路的好时间,可是……
在这个时间节点,只需要稍微休整一下,等过了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中午到傍晚的时间,都是可以用来赶脚程的!
苗志之所以这么做决定,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
“咱们流风县距离京城不远,一晚上接一上午,就已经走了三成的路。”
说到这里,苗志看向张光沐:“约摸着,只需要两到三天功夫,就能到地儿了!”
“放心,距离春闱,现在剩下的时间肯定是足够的,咱们得保全精力才行!”
“可别紧赶慢赶地走到了,结果把人累出毛病了。”
“况且,京城那边,住一晚上花的钱,都能在其他地儿住上一旬了!”
看似是在帮张光沐分析,实际上是避重就轻,故意错开了关键性的问题。
如果是全力赶路,的确只需要两三天功夫。
可是像现在这样,大中午的,就要找地方歇脚,一休息就休息到第二天,那至少还得个五六天时间。
实际上,苗志也并不是想要借此黑张光沐的钱。
这次的护送任务,他自己是不拿钱的——他已经拿到了最宝贵的东西,可以传家的宝贵书籍。
主要是……
他想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多跟张光沐学习一点东西,接受一下读书人的文化熏陶。
苗志的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要让他立大志。
至于说立了大志后,应该怎么办,爹妈没说,人就没了。
所以苗志只能靠自己去想去悟了。
张光沐当做护送奖励的那些书,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有些时候,即便是有钱也买不到,只有书香门第才有传承,要么就是那些家道中落的寒门子弟,有资格去找同窗借阅、抄录书籍,当做传家宝。
所以苗志对那些书非常宝贝,将其中一小部分放在家乡,找到一个没人知道的位置,秘密藏起来,剩下的大半书籍,都随身扛着。
因为……
这些被单独挑选出来的书籍,据张光沐所说,是非常适合用来给稚童入门的书。
苗志觉得张光沐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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