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小狼崽在诸天升级 第77章

作者:狂鬼归来

现在任国王之手的奈德·史塔克养父~琼恩·艾林就是他下毒害死的。

培提尔·贝里席和被调查眼看要败露丑事的瑟曦一拍即合,收买、威胁……

让这个跟了琼恩·艾林五年的侍从下手,害死了他。

而后不知内情的国王还册封他成为了爵士。

如果按照主角模版,接下来平民出身的修夫爵士,会根据现在的基础崛起……

可惜,他不是主角!

奈德在得知谷地只剩下修夫一个人留在君临以后,眉头一皱,正好国王要举行比武大会,于世就让修夫去龙石岛送信。

修夫觉得自己很牛掰,我都和财政大臣以及王后搭上关系了,你一个国王之手把我当成送信的小兵了?

国王都屁事儿不管呢,你国王之手算什么?知道上一个国王之手怎么没的吗?我药死的,亲手药死的。

修夫找到了培提尔·贝里席,想要拒绝这次送信,那意思:我都已经是你的人了,连琼恩我都帮你药死了,你应该给我撑腰啊。

他这一下不但没有让小指头给他撑腰,反而让小指头和瑟曦都起了杀心。

要不说没钱、没地位、没实力就别参与这种游戏,要不然一不小心就没了。

小指头和瑟曦都没给他出头,他自然也就只能作为一个传令兵去给龙石岛的公爵送信。

此刻正在回程的途中,马上就要举行比武大会了,修夫想着一定要报名参加,不求取得什么名次,只需在上面露脸就成。

反正,以自己的身手,保命应该不成问题。

他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实力的位置。

……

吉米随便拿出一柄单手剑,递给了修夫爵士。

修夫看着剑鞘,不是很华丽,不过却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包括剑柄的材质,修夫都没看明白。

但是他没敢说,或许是他出身平民,所以对这些并不在行吧。

吉米不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要是知道,非笑趴不可:致密橡胶的剑柄,你要是见过,该惊讶的就是我了。

修夫接过剑,剑柄很舒适,剑鞘上的不锈钢锁扣很精致,抽出剑,细密的锻造纹路,弹了一下,“嗡嗡”声悦耳,发出了好钢口才有的声音。

“哈伦,拔剑。”

旁边的一个侍从很显然知道修夫想要干什么,有些心疼的拔出自己的制式钢剑。

“叮!”

双剑相交,吉米的剑上面出现了一道白印,蹭了一下,消失不见了,那个叫哈伦的侍从,手里的钢剑被砍出了一个三分之一的豁口。

这把剑基本上已经废掉了,只需一剑,或者说只需修夫刚刚再用力点儿,那把制式钢剑就会断掉。

“好剑!它有名字吗?”修夫欣喜的打量着手里的剑。

“还没找到主人,当然没有名字。”吉米说道。

“哈哈!你很好!从此它叫新月了。说说吧,你想要得到什么?”

吉米……

我特么当然想要金龙,刚才都说好了,可是看这样子,你这穷鬼也没有金龙。

看着修夫后面两个侍从的马匹,吉米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修夫爵士,你看我这一路都是走过来的,如果你用你身后两个侍从的马匹换这柄新月,我觉得咱们彼此都会很高兴。”

修夫眼前一亮,这个倒是可以,这两匹马虽然远远不止八个金龙,但是他这两匹马却是通过小指头拿到的,只花了五个金龙贿赂金袍子就能得到三匹还没被打上印记的好马。

只不过这只是修夫的个人福利,穷人买不起这种马,贵族不屑于买这种马,军队嫌弃每次几匹几匹的,不够麻烦的,商队更喜欢买驽马……

所以,这福利虽好,可惜不能变现。

第九十三章比武大会

修夫立刻让两个骑士侍从把东西卸下来,还贴心的保留了两个马鞍,笑着送给了吉米。

然后还让侍从偷偷问了一下下,吉米的铠甲是否要卖。

吉米……

科学之神,史塔克出品,你买得起吗?

于是以家族传承的东西,不能卖为由拒绝了。

哎,总算是有马了,吉米把驮着剑的那匹马拴在马鞍上,翻身上马,混到商队里直奔君临。

吉米倒是有些可惜,可惜这个修勾~不对,修夫爵士没有仗势欺人黑吃黑,如果他仗势欺人,自己就可以说服自己超度了他。

没看出来,他还挺守规矩。这维斯特洛不全都是表面笑嘻嘻,背后捅一刀的贵族吗?

这点儿是吉米想差了,修夫也并非想守规矩,而是周围还有商队,这么多人看着呢,这又是在玫瑰大道上,如果他仗势欺人,以后谁还用正眼看他?

如果这是战争当中,别说用两匹马换一把剑了,修夫要是能给你剩个裤衩都不算他是真爵士。

……

吉米骑上马,跟在商队里,商队护卫晃晃悠悠的过来了,和吉米聊着天儿,问一些潘托斯的事情。

这个商队叫斑鸠商队,说是商队,其实就是个流浪卖杂货的,到了小城堡,还能负责表演杂耍。

财力决定他们不可能去的地方太多,都是一群听了吟游诗人的故事,想要暴富的人。

可以说,连山贼都懒得打劫他们,一群穷鬼,任麻没有。

他们所谓的商品,就是从一个地方偷来的东西,去另一个地方卖。

他们最贵的东西应该就是那五头拉车的驴子了吧。

他们所想的潘托斯,都是道听途说,吉米虽然没去过潘托斯,但是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

顺便问问现在的情况。

在得知现在的国王之手是来自北境的艾德·史塔克以后,吉米就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在听说君临即将举办比武大会以后,吉米就更了然了!

这群人还羡慕吉米,赶的真是时候,比武大会上应该有很多贵族,他们可都是拿钱不当钱的主儿,这次你这么多好剑,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

经过一天的悠闲,吉米混到商队里,进了君临,当然,进门费吉米要给的,只不过身上只有金币的吉米,为了不漏财,只能拜托商队的人垫付。

到了兑换所,吉米掏出十五枚金币,兑换了十三金龙又六十八银鹿,还有零零散散的一些童星以及铜分、铜板。

进门费是一铜分,吉米出去以后先把铜分给了商队首领,商队们直接去了腌肉街,他们的财力也只能支持他们在那里住宿。

然后等待比武大会,为胜利者唱上七场赞美其勇武的赞歌。

运气再差,也能得到一些银鹿打赏。

吉米则按照刚才打听到的,牵着两匹马来到了钢铁街,直接租了一个房子,一副要常住的样子。

路过的时候,买了几身衣服,然后又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铁匠铺。

“老板,我这里有来自潘托斯大师所产的好剑,可以在你这里寄卖吗?”

“什么好剑?”

吉米抽出一柄剑:“你可以试试。”

经过一番测试,老板眼睛都冒光了,直接开价:“双手剑二十金龙,单手剑十七金龙,我可以全部买下。

这样既不耽误你的时间,又可以让我赚到钱。”

当然,以这种剑的品质,老板给的价钱绝对良心!

吉米心里已经想卖了,但是不能说出来啊,如果表现的太视金钱如粪土,肯定会被盯上啊。

经过漫长的讲价和卖惨以后,吉米多收获了几个金龙,十几枚银鹿。

……

马匹被放在了租来小院子的马厩里,然后吉米换上衣服,每天出去闲逛,买一些小东西,顺带着观察整个君临的地形。

荷鲁斯则在天上查看君临的街道以及周围的地形,现在首先要面临的是救艾德。

不用荷鲁斯肯定是不行的!采购了一大批的面粉以及腌肉之类的,让荷鲁斯找一个隐蔽的海岛。

这个作为将来藏奈德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以后,比武大会也开始了!

……

吉米来到场地,看着骑士们正穿着全身覆盖的铠甲,站在跑道两侧。

旁边的侍从递上比赛用的长枪。

这东西虽然很少致命,但是如果怼实了或者怼到铠甲薄弱的部位,还是会要命的。

至少吉米看那几个被从马上戳下来,“吭哧,吭哧”半天起不来的,就知道这次比武的危险性了。

不过还好,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死亡。

“哦!哦!”

随着比武的继续,一个个厉害的选手也开始出现了,周围的人群也开始疯狂。

比武大会可是有赌局的,每个厉害的骑士都有人支持,即便是不支持骑士,也支持自己的金钱啊。

……

现在场上的两个人还有一个是吉米的熟人,修夫爵士,还是那一身看起来像样子货的铠甲。

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人家上场都是穿真正的战斗铠甲,他穿的居然是依仗铠甲。

看对面那壮汉……

吉米怜悯的看了一眼修夫,就凭借对面那个壮汉肆无忌惮的绽放着自己狂暴的杀气,修夫爵士此次怕是要修坟了。

吉米身高不矮,但是对面这个家伙比吉米还要高出一头半,一身重铠甲,吉米都怀疑马能不能驮动他。

最有特点的是头盔,人别人那个叫头盔,这家伙简直是扣了个桶啊!

就这一身,吉米敢肯定,修夫就算是用手里的比赛骑枪捅他身上,估计这货最多后退两步。

这时候,在众人口中得知了这家伙的名字~格雷果·克里冈

但是人们更愿意叫他另一个名字,会走路的魔山,一个人渣,烧杀抢掠无恶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