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橘子气泡水
这买回去,也太占房间空间了。
这商家也是傻,这么大个毛绒玩偶怎么可能卖得出去?
讲道理嘛。
这毛绒玩偶如果拿来抱着睡觉的话,这体积,这大小,往床上一放,床睡觉的空间就只剩下一半了。
别说抱着睡觉了,翻个身都麻烦。
至于拿来当装饰物……
这东西这么大,璃月小户人家买了占房子空间,大户人家装潢都是古韵古风的,谁会买这么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回去当装饰品。
方秋看了眼那个店主,一个蒙德壮汉。
一看就没有经商头脑。
可怜的人呐。
“咱们走吧。”
方秋淡笑道。
“嗯。”
胡桃看了眼方秋的背影,又看了眼那个可爱的大玩偶,摸了摸下巴,微微沉思了一下,随即,嘴角不由扬起了一丝笑意。
然后一路小跑跟上了方秋。
……
……
昨天去了医院,已经好很多了。
待会还有一章。
第五十九章 鸽子的基本素养
跟香菱还有胡桃在璃月港的夜市逛了很久,方秋这才回了家。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
方秋突然才想起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自己……
忘记吃饭了!
吃完了一块蛋糕,一杯果汁稍微填了填肚子之后,就忘记这茬了。
本来打算带她们去吃好吃的……
算了,这么晚了,不太想出门了。
随便做碗素面吧……
忆苦思甜,居安思危。
不能太报复性消费。
在璃月也生活了这么久了,点火起灶已经可以一气呵成了。
再加上前世丰富的泡面经验。
一碗什么都不加,只放了佐料,汤面上只飘了些许油星的素面便做好了。
看着这碗清汤寡面,方秋一咬牙,拿起辣椒罐,擓了一小勺油泼辣椒碎,放进碗里。
那勺油泼辣椒碎一落入汤里,很快就晕开了点点红油。
一股淡淡的辛辣香味不断刺激着方秋的味蕾。
“这点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方秋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瓶油泼辣椒碎是她前几天买的,虽然是口味最清淡的那款,但她也一直没怎么敢用……
是时候该鼓起勇气用一下了。
方秋没有急着开吃,而是走到书桌前,把原稿拿到了餐桌前。
她要一边吃,一边看一下自己的书,有没有什么地方写得不对。
她并没有沿用仙剑三电视剧里的玉佩设定,而且将男主角也就是景天和女主角唐雪见的相遇改回了游戏里的剧情。
不过,两人的性格,方秋还是决定沿用电视剧里的。
景天,天大地大,快乐最大,想要成为大侠,还想成为有钱人,但内心富有正义感,有同理心。
唐雪见,性格娇纵任性,内心柔软,善解人意。
想到这儿,方秋挑起面条,轻轻撅起嘴巴吹了吹散发着热气的面条,然后将其放进嘴里。
佐料的香味瞬间在口腔内重新,与此同时,辣椒的辛辣也为口腔带来了微微的刺痛感。
还行……
处于能接受的极限。
方秋也微微松了口气,虽然不太能吃辣,但好像还是能吃一点点的。
明媚的烛火下,方秋一边吃面,一边以读者的角度去看原稿。
之所以以读者的视角去看,原因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作者在写书的时候,是一个上帝视角,作者知道后续的内容,比如说世界观啊什么的。
这会导致很多作者会下意识犯一个错误,那就是写出一些当前角色并不知道的一些信息。
所以,写完之后,以读者的视角再看一遍尤为重要。
方秋又吃了一口面条之后,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渝州城,永安当。
景天躺在床上睡觉,正当他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被一阵开门声吵醒了。
景天心中一凛,以为是小偷,只是他才刚起身就和屋内一个刚打开门的红衣少女尴尬地对视了。
红衣少女十分淡定,转身就走。
景天立马呵止了她。
红衣少女愤怒地回头,她告诉景天,自己不是小偷,她是唐家大小姐唐雪见,而永安当是唐家的产业,她有权自由出入永安当任何地方。
但是,景天压根不信,还要把她扭送去官府。
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也为了阻止景天喊人,唐雪见掏出了唐门独门暗器。
于是,景天当场认怂,并问堂堂唐家大小姐来永安当有什么事,他可以帮忙。
唐雪见拿出一个碎裂成两半的茶壶盖递给景天,问他有没有见过一样的。
景天告诉唐雪见,自己这儿虽然没有,但是,自己可以仿造一个一模一样的。
唐雪见见景天的房间里,的确很多仿制品,而且与原版几乎分不出区别,于是就把破碎茶壶盖递给了景天决定让景天试试。
只是,景天才刚接过茶壶盖,地震就发生了。
唐雪见一下子扑在了景天怀里,连带着景天一起摔倒了。
景天爬起来的第一时间就是心疼自己的仿制品。
而唐雪见则是问他痛不痛。
景天才刚说完不痛,唐雪见就告诉他,刚刚摔倒的时候,带毒的暗器伤到景天了。
景天当即便表示自己头晕眼花,人要没了。
唐雪见告诉景天,解药没带在身上,明天晚上带着做好的茶壶盖去城郊找她,那时候她会给给他解药。
于是,原本打算索要报酬的景天,没敢开口。
接下来的剧情,便是一些日常。
这儿也引出了何必平与茂茂,一个吝啬鬼,一个景天的跟班。
顺便借助这段日常,交代了世界观。
紧接着剧情,就是景天到城郊交付茶壶盖,然后发现除了交付茶壶盖,还发现唐雪见在收集露水。
通过他们二人的聊天,引出了唐雪见的爷爷,唐门门主现在正身患重病,需要用露水治疗。
正当此时,毒人便出现了。
剧情到这儿,就结束了。
方秋仔细看了看,以璃月读者的视角来看,要理解起来应该不难。
于是,方秋满意地放下了原稿,专心吃起了素面。
一边吃方秋不由得一边感叹,自己这进度实在是太慢了。
全神贯注写了三四个时辰,也就是六七个小时,居然才这点内容。
要是换成说电脑,内容至少能多一倍。
不过,用笔写也有用笔写的好处。
她感觉自己在用笔写小说的时候,要比用电脑专注得多。
特别是换上羽毛笔后,这种感觉尤为明显。
毕竟不用花精力在怎么才能写好毛笔字上了。
而且,因为用笔写文不好涂改,所以每一次遣词造句,方秋都会经过深思熟虑。
这样一来,写出来的小说的质量又上了一个档次。
吃完了素面,方秋将原稿放回了书桌上,方秋本想再写一点,写到徐长卿出场。
但还没提起笔,方秋突然感觉一阵睡意袭来,于是,她决定先休息了。
明天能干的事情,今天千万不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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