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恐怖堡的掘秘人 第341章

作者:执笔之狼

苦桥那边的防守,由一直嚷嚷着当指挥官的梅斯公爵接手。

这支深入河湾腹地的敌军,人数不会太多,因为绕过“玫瑰大道”意味着他们的补给跟不上。

蓝礼也明白这点。

这次孤注一掷出动苦桥的半数军队,也是为了将这支孤军深入的敌军,彻底歼灭……

…………

奥顿·马瑞魏斯伯爵披着金色巨号的披风,骑着高大骏马,轰隆隆地走在军队的前方。

在他之后,是两位贵族少爷。

他们肩并肩骑乘两匹栗子色母马,宛如一个盘里的豌豆。

他们是雷德温家的双胞胎,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

两人长相相仿,年纪很轻,相貌平庸,橙色头发,还有长满雀斑的方脸。

经常有人背地里叫他们“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

“哥哥!我们建功立业的时机到了。

我们英勇奋战的英姿,玛格丽王后一定会为之欢呼,没准也会被哪个吟游诗人编进歌谣里,传颂给后世……”

弟弟霍柏·雷德温爵士兴冲冲道。

他的双胞胎哥哥霍拉斯·雷德温看起来更为成熟一点,“战场上刀枪无眼,不过为了玛格丽王后,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可是骄傲的雷德温!”

青亭岛的雷德温家族,统治的着维斯特洛最西南边的一座岛屿。

它曾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后来并入河湾地的一部分。

青亭岛是全维斯特洛最富庶的地区之一,这里盛产非比寻常的金色葡萄酒。

这也导致了雷德温家族拥有无与伦比的财富,位于河湾三巨头之一。

七国三大舰队之一的雷德温舰队,更是最为强大的海军。

梅斯公爵的母亲“荆棘女王”奥莲娜夫人,就是现任青亭岛伯爵派克斯特·雷德温的姑姑。

同时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的妻子也是梅斯公爵的妹妹米娜·提利尔。

与雷德温家族、海塔尔家族联姻,是“玫瑰”提利尔坐稳河湾总督之位的关键。

“五王之战”开始后,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无意深度参与这场争夺王位的战争,但耐不住儿子们的请求。

于是,让他们带领一支上千人的军队,加入了苦桥联军。

河湾人都传言,雷德温这对双胞胎,他俩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蓝礼的“王后”——有着“高庭玫瑰”之称的玛格丽·提利尔。

从前,他们经常决斗,是为了决出谁是下一任青亭岛伯爵。

现在他们却又双双想成为蓝礼的“彩虹护卫”,只为了接近玛格丽王后。

霍拉斯爵士时常为玛格丽带来鲜花和水果,霍柏爵士则弹奏竖琴,为她演奏情歌。

这自然引得了蓝礼·拜拉席恩的反感。

蓝礼虽然是“蓝同”。

但也不愿有人背着他染指自己的王后,于是委婉拒绝这两位身怀不轨的雷德温加入自己的“彩虹护卫”。

他暗地里曾跟“百花骑士”洛拉斯说:

雷德温家的人的雀斑,总比见识多!

但不可否认,青亭岛的雷德温家族实力强大,其海军更是无可匹敌。

剧情里,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最后加入了泰温·兰尼斯特的联盟,参加黑水河之役,保卫都城君临。

战后,派克斯特伯爵和儿子们在王座厅受到了表彰。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甚至考虑将女儿瑟曦·兰尼斯特太后,嫁给雷德温双胞胎之一,以此拉拢青亭岛。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雷德温家族的强大!

至少在“老狮子”心中,不下于名义上的“河湾总督”提利尔家族……

第300章 悲惨的命运,一丝惭愧

风中带来了秋日的寒意,只有高悬空中的太阳,还残留着一丝夏日的痕迹。

在苦桥前往长桌厅的道路上。

“奥顿伯爵,您第一次上战场时有多大?”

双胞胎中的哥哥霍拉斯·雷德温饶有兴致的问道。

“啊,跟你现在这个年纪差不多。”

奥顿·马瑞魏斯伯爵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那个时候,我不得不去。”

“您说的是‘篡夺者之战’?”霍拉斯似乎想秀一下自己的历史常识。

“没错,当时担任‘国王之手’的是我的祖父欧文伯爵,他让我做他的侍从。

那时他年事已高,没有侥幸死在平叛的战斗中。

却被‘疯王’伊里斯二世流放,最后悲哀的死在狭海对岸的自由城邦……”

“真是遗憾~~”

为了迎合这番话里的意境,霍拉斯略带欷歔的叹了口气……

这支前锋军队一共有五千余人,由多个家族的军队组成。

其中属于青亭岛的人马,就有一千余人。

他们装备精良,高举着象征青亭岛紫色葡萄的旗帜。

由骄傲的骑士、誓言骑士和自由骑手所组成,后面跟着大队的步兵,衣甲鲜明,刀枪如林。

与之相比,奥顿·马瑞魏斯伯爵麾下的士兵就显得狼狈得多。

他们大多穿着残破的皮甲,只有少数才拥有铁甲,甚至还有不少人只是穿着麻布。

有过战阵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士兵,脆弱得经不起一阵箭雨的洗礼。

为了支持蓝礼·拜拉席恩争夺王位,马瑞魏斯家族几乎将整个领地的地皮都翻了一遍。

这才征集出八百人士兵,其中大多数还是前脚在种地的农民。

“奥顿伯爵,您的士兵似乎有点弱不禁风啊!”霍拉斯口不择言地指出了这点。

虽然这支前锋的指挥官是奥顿·马瑞魏斯伯爵。

但真正属于他的士兵只有八百余人,剩下的都是各个家族七拼八凑出的部队。

其中雷德温家族就占了一千余人,而且士气高昂,装备最为精良。

这也是霍拉斯·雷德温说话的底气所在。

奥顿伯爵摸了摸大鼻头,倒也没有生气,坦承道:

“他们中的大多数,先前都是淳朴的平民百姓。

从没离开自己的村庄哪怕十里地,直到几个月前的一天,被我的命令征召来了。

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马瑞魏斯家族华美的旗帜下出发,也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

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

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赢取财富和荣耀,甚至改变自己的身份,成为一名贵族。

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接下来,他们会尝到战争的美妙滋味!”霍拉斯笑道。

在这位高贵的雷德温少爷看来,战争只会带来胜利和荣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对普通人来说,战场上的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们崩溃。”

奥顿伯爵毫不客气道。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霍拉斯听得一愣。

“知道等待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吗?

他们会一次又一次参加战斗,多到数不清。

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

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也会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

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

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或者从活人那儿偷。

当然,若是幸运打了胜战,他们便可以光明正大的掠夺。

杀牛宰羊,强女干女人,掠走财富。

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都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已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

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

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大人,您说的这些似乎太过悲观了。”

一旁的双胞胎弟弟霍柏·雷德温,有点看不过去了。

“然而,这就是现实!”奥顿伯爵一字一顿道:

“若是打了败战,等待他们的命运会更惨!

他们中会有人不堪忍受,然后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成为一名逃兵。

到了那时,国王、领主和诸神,对他们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

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