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性逆天,我在霍格沃茨建浮空城 第16章

作者:龙与法神

但是在基本原理上,大家还是趋同的:魔法的施放需要两个元素,魔力和意志。

魔力是原材料,而意志就是生产的机械,

将原材料放入机器中才能制造出名为魔法的产品。

魔杖的作用是集中魔力,

而魔杖手势与咒语,不仅仅是引动魔力产生特定作用的意识,更是对自身的心灵暗示,方便巫师调动魔力,集中意识。

对于初学者来说,魔杖与魔咒是相当便利的工具,只需要按部就班就能施放法术——哪怕他们对这个法术毫无了解,也无法更改法术的效果。

但通过不断练习,巫师们对魔咒的了解就会更进一步。

当巫师对某个咒语足够娴熟,以至于将手势与咒语带来的暗示变成自身的本能,

他甚至不需要魔咒进行暗示,也能自己按照对应的方式集中意识,调动魔力,

这就是所谓的【无杖施法】、【沉默施法】。

但仅仅对某个魔咒深入探索,就算能把魔咒玩出花来,也只是个魔咒的使用者。

典型的例子就是某“遗忘咒人柱力”。

真正水平高超的巫师,能够深入了解咒语和手势的本质,通过对其的分解再组合,使得魔力产生其他特定效果,这就会产生新的魔法。

这一点上,莱文非常欣赏斯内普,

他确实是个天才,不仅是魔药大师,在大脑封闭式和摄神取念方面也堪称一代宗师,这也是他在邓布利多和伏地魔两个当代摄魂取念大师面前能当双面间谍的底气。

但事实上,斯内普在魔咒方面的造诣还要超过其他。

仅在校期间,他就创造出了数种黑魔法,而且每一个都是通用魔咒。

所谓通用魔咒,是指大部分巫师习得后能正常使用的魔咒。

事实上,从古至今,能够自己发明新魔咒的巫师不在少数,

但真正能广为流传的魔咒并不多,

这是因为许多魔咒刚刚创造出来时,都是创造者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无比贴合创造者的性格、身体特征与施法习惯,

但换了其他人使用时就会磕磕绊绊,使用不畅,

有的魔咒甚至纯粹依赖创造者的天赋,只有创作者本人能适应,别的巫师就算学会了也用不出来。

只有经过严格的调整,才能让一个新魔咒适合大部分巫师。

斯内普的魔咒几乎都是这样,

例如他创造的【倒挂金钟】至今还在霍格沃茨广为流传,

其中最优秀的还要属斯内普五年级创造的【神锋无影】。

即使在黑魔法中,这个法术也相当优秀,

不但杀伤力惊人,而且杀不死还有持续流血伤害,

不仅有持续流血伤害,还无法愈合,

不仅无法愈合,而且还无形无影,

不像其他黑魔法,一个个伴随着惊人的特效,仿佛在扯着嗓子告诉对面:

“我要来杀你辣!快点用护甲咒!”

神锋无影和那些妖艳贱货完全不同,它几乎没有任何声光特效(扯着嗓子念咒除外),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之选。

只可惜,他被莉莉·波特所牵绊,导致后来没有再钻研黑魔法,

不然的话,莱文相信,斯内普完全有机会成为比肩邓布利多的黑魔法大师——

比没鼻子的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有斯内普这个前辈珠玉在前,莱文自然不能落后,

拥有逆天悟性在身,标准自然不能太低了。

莱文列了个小目标,

在毕业前让通用魔咒列表中的魔咒数量翻一倍。

但再大的宏远,都要从最简单的魔咒学起。

第一堂魔咒课,教的是【照明咒】。

弗立维教授环顾四周:“谁知道照明咒的咒语?”

见四周的小巫师毫无反应,莱文立刻举手:“荧光闪烁!。”

毕竟是自己学院的教授,这种时候就该捧场才对。

“很好!咒语声调非常标准!拉文克劳加5分!”弗立维教授满意的夸了一句。

接下来就是实践阶段,弗立维教授让学生们自行尝试施法。

这个咒语莱文拿到课本的第一天就学会了,甚至在此基础上开发出了【舞光术】,所以直接就用了出来。

“很好,格林先生已经成功了,完美的光芒,拉文克劳再加5分!”

拉文克劳的学生虽然聪明,但是比起集体荣誉,他们更加关注个人成绩与爱好,缺乏表现欲。

这直接导致拉文克劳明明有着一群学霸,却每每在学院杯上被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压制。

这一届总算是出现了个既优秀又有表现欲的了。

在弗立维眼中,莱文的远远超过了其余的小巫师,这让这位拉文克劳院长也忍不住抓住机会为自己学院加了几分。

除了分数,莱文这堂课也有着额外的收获。

他趁着自由练习的机会,向弗立维教授资讯了关于【照明咒】的进阶使用,

弗立维教授自然不吝于给自己的得意门生开开小灶。

【你学习了终极照明咒(LumosMaxima),你通晓奥术魔法,明悟了终极照明咒的核心理念,并且作出了升级】

【你的终极照明咒升级为昼明术】

【昼明术:将一定范围照得亮如白昼,该法术产生的光芒等同于阳光的效果(能够像阳光一样驱散吸血鬼等)】

莱文距离他的小目标又前进了一步。

第18章图书馆大扫货

接下来的课是草药学,他们要和和赫奇帕奇一起上。

草药学教室在城堡东南方向,是一所独立的大温室。

这里由赫奇帕奇的院长、草药学教授斯普劳特教授管理,种植了不少神奇植物、草药,

除了用来教学之外,也是算是霍格沃茨的产出,据说斯内普的药材柜中就有不少材料由斯普劳特教授提供。

波莫娜·斯普劳特教授是位矮矮的、有着飘逸灰发的女巫。

她通常都戴着满是补丁的厚帽子,满身泥土,因为她总是待在温室里摆弄花草,毫不在乎外在形象。

总得来说,是个乐观而有同情心的人,一个标准的赫奇帕奇。

她人不仅为人随和友善,讲课也十分生动。

在他的课堂上,莱文照例发挥出色,毕竟拥有绝对记忆力与【学者之触】的他,大脑相当于一个超级数据库,通过扫描录入的一切知识随时都能被调用。

当然,仅仅是调用知识并不意味着能够将其投入实际运用,

但这种能力放在照本宣科回答课堂问题上,那对普通人算是碾压了。

对此,拉文克劳的同学们很快地适应了,并引以为荣。

的确,积极回答问题对拉文克劳而言算不上值得称赞的品质,

但是把这件事做到极致,任何课堂问题都能100%回答正确,

这样的人即使是他们也得佩服。

下课之后,莱文加快脚步飞快的来到礼堂,这让史蒂夫觉得找到了同道中人。

但莱文和他不同,他走这么快不是为了干饭,而是为了早点结束干饭,好快点去去图书馆看书。

草草吃完晚饭后,莱文登登登来到图书馆,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一个到这儿的学生,比万事通小姐赫敏·格兰杰还早。

不过,他来到这儿的第一件事并非看书,而是写作业。

与麻瓜世界不同,霍格沃茨并没有什么习题册、作业本提供专业的习题。

他们的作业基本上都是写小作文,

例如总结课程要点、描写课程感悟什么的。

而且他们的作业限制并不是字数,而是长度。

所谓长度,大概和行数差不多。

只不过教授不会去数作业写了多少行,而是去数从头到尾消耗了多长的羊皮纸。

今天上了三节课,加起来要写接近两英尺长的作业。

为了更容易完成作业,许多小巫师就会到图书馆写作业,一边写一边查找资料。

毕竟抄书总比自己编容易。

但对于莱文来说,区区作业完全不是问题,

他的脑海里就有各种资料供他调用,

而他本人更是精通各种水文凑字数的技巧,

毕竟前世当了那么久龙国学生,老做题家了。

但比起他下笔如有神的水文技巧,小巫师们还是更羡慕他那支自动写作的钢笔,

他只要口述,笔会自动完成作业。

这就是【抄写术】的妙用。

其实,莱文很乐意把自己发明的小法术教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