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捡尸小结巴,被陈浩南堵门 第12章

作者:暴走的八角

  其他人也皱眉,这吹鸡真够废的,自己场子被扫了,居然找阿强的麻烦。

  林强沉声道,

  “吹鸡哥,洪兴敢扫你场子,我们就扫他场子!”

  “我阿强愿意冲第一个!”

  其他大佬都暗自点头,这个阿强果然有勇气,洪兴都骑在吹鸡脸上拉屎了!

  这吹鸡却一个屁都不敢放!

  吹鸡自然不想打,他还指望那两个场子恰饭了!

  真打起来,林强可以扫洪兴几个场子,但自己两个酒吧肯定不保了。

  大D又大声笑道,

  “各位放心,只要我当上坐馆,绝对把洪兴打下去!”

  “陈浩南号称洪兴第一能打,又怎样?还不是被阿强一打五!”

  众人都有些无语,这大D对当上坐馆是有多执念,有机会就演讲。

  林强暗自摇头,大D还是去湾湾当老大吧,还能竞选立法委,最适合他!

  最有分量的邓伯走了进来,淡淡道,

  “都来了?”

  众人纷纷回应,可见邓伯在和联胜威望很高。

  邓伯看向林强,勉励了一番,

  “你就是靓仔强?单枪匹马杀上慈云山和油麻地果栏?”

  “很好,果然英雄出少年!”

  邓伯四十年前就当过坐馆,这多年仍然是和联胜威望最大的大佬,权谋自然不差。

  林强也知道邓伯,这个邓伯最热衷的就是,所谓的社团需要平衡,其实是不能让坐馆实力太大。

  他压制大D支持阿乐,不光是阿乐表面上更尊重他。

  更重要的原因是,阿乐的实力不及大D,未来两年还要靠邓伯的支持,才能对抗大D。

  两年后,邓伯支持吉米仔上位,阻止阿乐连任,也是因为大D已死,阿乐实力太大。

  可以说,以前的和联胜,流水的坐馆,铁打的邓伯!

  在林强看来,邓伯嘴巴里最讲规矩,其实最不讲规矩的就是他自己。

  可惜他不知道,阿乐权力欲滔天,直接把他给干死了!

  林强还在想这些事情,各堂主已经开始交这个月的规费了。

  大D示意长毛将箱子打开放桌上,

  “邓伯,这个月三百万,全在这里!”

  众人不禁感慨,大D果然是财大气粗。

  阿乐示意手下交钱,

  “邓伯,这是我的一百万”

  相比之下,大D在财雄势大上,绝对超过阿乐。

  邓伯微微皱眉,两人实力差距有点大,他想阿乐上位,也要费一些功夫。

  其他老大陆陆续续的交了规费。

  交钱比较困难的就是吹鸡和官仔森,这两个都是困难户。

  官仔森是一有钱就拿去赌,拿去吸。

  吹鸡就两个酒吧,小弟也是小猫两三只,惨烈。

  吹鸡叫苦不迭,

  “邓伯,我情况大家都知道,这次还被洪兴大佬B报复,两个酒吧几天都没法营业。”

  邓伯怒拍桌子,

  “吹鸡,你连十万块都交不出来?”

  吹鸡送上六万块,

  “邓伯,剩下的,下个月我再补上落。”

  邓伯摇了摇头,没救了,

  他敲了敲桌子,

  “官仔森!你的了!”

  官仔森还在会周公,他身后的吉米将钱交上,

  “邓伯,这是我们老大的规费,三十万。”

  众人皆摇头,大家都知道,这钱是吉米卖盗版光碟和经营马房赚的。

  官仔森赌博嗑药,黑白颠倒,早就废了,还好有个能赚钱的手下。

  林强看向吉米仔,这家伙看起来斯斯文文,真狠起来,直接将黑帮片变成了恐怖片。

  不过也是个人才,赚钱能力一流。

  吉米本来没什么野心,就想赚钱,却被各方逼成了狠人。

  混社团当老大,最重要的是钱多,有了钱小弟自然多。

  小弟也是要吃饭的。

  本来就刀口舔血,居然还要被拖欠工资,谁愿意跟你!

  林强也在盘算自己的赚钱路子,

  走粉肯定很赚钱,但他不想碰,一旦碰了这个,以后想洗白都难。

  走粉的连选坐馆的资格都没有。

  差佬打击毒贩力度很大,要是走粉的当坐馆,社团很可能被瓦解。

  夜总会、酒吧和赌档油水也多,但要有地盘。

  不过,林强已经也有了怎么来钱的想法.

第十四章 来自邓伯的捧杀!小结巴闺蜜KK有难?

  其实这个时候,做走私来钱也很快,

  九十年代初期,内地经济蓬勃发展,居民对家电的需求量大增,但供应有限。

  当时内地的家用电器和国外的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六十年代欧美就有了彩色电视。

  九十年代,内地彩色电视厂家多了起来,但那时候很多人还是喜欢进口货。

  当时的外汇多购买紧俏物资,进口电器正常渠道的比较少,催生了庞大的走私行业。

  不少富豪就是靠卖走私电器发家。

  其他冰箱、摩托车、收音机、收录机等等也是翻几倍的赚。

  还有洋烟,一箱洋烟港岛卖九百港币,运到内地可以卖三千港币。

  改装的大飞快艇,时速可达九十公里每小时,来回一趟,只要半个小时不到。

  大飞一旦全速开动,水警只能在后面吃浪。

  不过,走私也要地盘,屯门是不错的选择。

  屯门在新界西,有很长的海岸线。

  ‘大飞’从屯门到前海,只要十分钟不到,相当方便。

  林强打算先当上和联胜的红棍,去屯门插旗,当屯门的堂主,大力开展走私业务。

  走私风险小、收益大,以后想洗白也容易。

  此时屯门被洪兴的恐龙占据,还有一些小帮派,走私,蛇头啥的。

  和联胜早就被打出了屯门。

  交完钱,众人又商议了一些事。

  邓伯环顾一周,

  “今天最后一件事,我们社团五天后,要选一名红棍出来”

  “只要是社团的正式成员半年以上的,都可以参选。”

  “方式很简单,就是打架,谁最后站在擂台上,谁就是我们和联胜的红棍!”

  众人一片哗然,也就是说,在擂台上乱战,战到最后的就是红棍。

  以往都是推选,这次看来真的要选个能打的了。

  不过这也符合社团的风格,

  街头打架,可没有什么一对一可言,都是一窝蜂上。

  邓伯见外围的小弟都是跃跃欲试,沉声道,

  “规矩就是,打下擂台算输,不能带武器,汤药费自理!”

  听到汤药费自理,有些人打了退堂鼓,自己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何必上去挨揍,还没有汤药费!

  邓伯看向林强,

  “阿强,这一代你最能打,我看好你!”

  林强呵呵一笑,

  “邓伯说笑了,我也就会点点功夫而已,我们和联胜可是卧虎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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