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京掀起神话复苏 第68章

作者:脑子有大包

  但这里都是无主圣衣,那他就是能威压所有白银圣衣的大哥。

  在黄金圣衣被贞德排除掉的情况下,压在其它星座头上的蛇夫座自然就是最显眼的那一个。

  “圣衣!合体!”

  在贞德做出选择之后,刚被星辰宫具现化的蛇夫座圣衣自动解体,开始与贞德合为一体。

  缠绕双蛇的粗大权杖,连接着一条长尾毒针的双翼盔,长至小腿的裙甲很好的掩盖了没有防护的大腿部位。

  圣衣虽然表现为钢铁材质,但其实是由圣域使用人类集体潜意识之中,对星辰力量的向往制作出来的,对于它的穿戴者来说,它就像是一件衣服一样柔软舒适,而不是一堆冰冷的铁坨。

  圣衣虽然看起来非常的厚重,但对贞德来说她完全感觉不到重量,只觉得圣衣就像自己的第二层皮肤一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就像那条连接在头盔上的巨大蛇尾一样。

  在贞德的意志之下,那条蛇尾左右摆动,上下翻飞,但却不会让贞德感觉到一点不适,就像是在活动自己的双手一样。

  “嗯,这里好像紧了一点。”

  贞德的胸口是很宏伟的,这一点在她生前穿戴的盔甲上就有很好的体现。

  蛇夫座圣衣的胸部板甲对她来说,有点过于压迫了。

  但这不是问题,圣衣是神话造物,改变外形这种事对它来说和吃饭一样简单,只要不是改变太多就行了。

  胸口板甲立刻变成鳞甲,层层叠叠的鳞片完全贴合贞德的身体曲线,直到贞德的胸口不再感受到压迫,它才重新变成板甲。

  经过这样一次改变,蛇夫座圣衣的胸部板甲出现了一个巨型凸起,突出部位实在是太大了,整个板甲变成了斜面装甲。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防弹能力变强了不是,斜面装甲的防弹能力比板甲强多了不是,摆个角度,跳弹是肯定的。

  手持双蛇权杖,贞德在一众星座失望的情绪中离开了星辰宫。

  这些星座都希望贞德能在挑几个,反正都包二奶了,再包三四五六个不也一样,每天一件圣衣换着穿这多时尚。

  可惜贞德不是这样的渣男,她只是为了能出去帮忙才来选第二件圣衣的,否则她都不会来。

  这群星座完全就是在拖良家下水,可耻!

  “蛇夫座吗,居然有权杖,这下可真是好玩了。”

  喀戎突然担忧起来了,蛇夫座不可怕,可怕的是有阿斯克勒庇俄斯之杖,这东西就不应该出现在白银圣衣里,它更不应该是银白色的。

  “喀戎老师,蛇夫座圣衣有问题吗?不然我回去换一个吧。”

  “额,不用,蛇夫座对你来说倒确实是挺配的。”

  当贞德一脸呆萌的问要不要她回去换一件圣衣的时候,喀戎很明显的感觉到了阿斯克勒庇俄斯权杖散发出的恶意,这家伙如果真还是曾经那个活人无数的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他绝不会散发恶意,也不会有那根长长的毒针。

  好吧,阿斯克勒庇俄斯,这是你自找的。

  就让贞德教教你什么是至善者,好好学着点,渣渣!

  喀戎恶意的腹诽着对方,他现在肯定阿斯克勒庇俄斯的灵魂在权杖里,他已经在期待这家伙被贞德教育的场景了。

  “和我来贞德,我有样东西送给你,就当是你出师的礼物了。”

  “这怎么行喀戎老师,我在圣域白吃白住这么久……”

  “诶,你是圣域的圣斗士,供给你的吃穿用度是圣域的职责,也就是圣域没有钱,不然我还得给你发工资呢。”

  “这样东西是我以私人名义送给你的,希望你以后能和赫拉克勒斯他们一样成为一个人人称颂的大英雄。”

  成为赫拉克勒斯一样的人,这可以说是喀戎的最高评价了,毕竟他是赫拉克勒斯的老师,赫拉克勒斯有多强,他是清楚地。

  期许贞德成为那样的人,意味着在喀戎眼里,贞德的才华不比赫拉克勒斯那样的半神差,虽然她的出身只是个纯粹的凡人。

  “哞哞~”

  一匹纯白的天马被拴在橄榄树下,对着喀戎哞哞的叫着。

  贞德不懂马语,但一旁的半人马喀戎一脸怒容的和天马对叫,让她明白了,这样叫是在骂人。

  “哞,哞哞~哞~(喀戎老匹夫,快放老子走,不然我咬掉你的尾巴!)”

  “哞哞~哞~嘶~哞~(小兔崽子闭嘴,我给你找了个好主人,你要是不听话,我让你去给我的兄弟们做种马!)”

  以上为友情翻译,请勿深究。

  反正经过一阵时而高亢时而低吟的交流,喀戎明显说服了天马,让它乖乖的趴下来成为贞德的坐骑。

  天马宽大的翅膀成为台阶,贞德稳稳地坐到了天马的背上。

  “喀戎老师,你是从哪里弄来的天马,我知道的神话里,你应该和天马没有关系吧。”

  你这是在小瞧我喀戎的人脉啊,小姑娘!

  喀戎煞有其事的说道:“怎么会没有关系,我是半人马,它是天马,大家都是马,半个同族,我当然能弄到天马了。”

  他牵着缰绳,带着贞德往圣域外面走去,只是走的方向不是圣域的大门,而是西格玛和拿破仑弄出来的一条小道。

  那条小道的出口在一片森林里,人迹罕至,是秘密出行的好地方。

  脱离了圣域,走出了山洞,喀戎凑到贞德耳边小声说道:“赫拉克勒斯从来都不想成为大英雄,他只想成为他父母的阿尔喀德斯。”

  “只是他一生都没能摆脱命运的束缚,被迫走上了成为大英雄的道路。”

  “不要被命运左右你的人生,不要被英雄之名束缚你的心。”

  说完他就一拍天马的屁股,让它载着迷糊的贞德飞上天空。

  贞德能不能理解他不知道,但他作为老师,不能让所谓的英雄之名再次将自己的学生拖进痛苦和死亡。

  赫拉克勒斯是这样,阿喀琉斯也是这样。

  所谓的英雄,有什么好当的!

  喀戎惆怅的看着渐行渐远的天马,喃喃道:“天马送出去了,该去弄颗金苹果还债了,我上哪去弄金苹果啊?”

  他先前是诳贞德的,半人马和天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人和猿猴的关系一样,都是灵长类,但绝不是同类。

  这匹天马是喀戎跑到冥域找美杜莎买的!

  没错,就是他跑去冥域买的,别看现在两边在打仗,但只要喀戎不是去打架的,那就可以进去蹭饭。

  作为希腊著名导师的喀戎,人脉就是这么广。

  天马就是他在贞德去星辰宫挑选圣衣的时候,去冥域找美杜莎买的。

  在神话里,天马帕伽索斯是从美杜莎的血液里诞生的,但在这里,天马是美杜莎为冥王饲养的地狱梦魇的变种。

  喀戎用一枚金苹果做代价让美杜莎沟通冥王,从极乐净土里带出了一匹天马,也就是墨规临时捏了匹天马卖给他,因为地狱梦魇没翅膀,他得现插一对翅膀上去。

  墨规很想知道喀戎要去哪里弄金苹果,他在圣域里可没弄这个东西,不是他忘了,而是圣域里根本就不该有这东西。

  所以墨规一直在默默注视他,这老马要是去弄个苹果来刷漆,他绝对让他走不出冥域。

  虽然现在墨规根本不缺那点捏天马的能量,但有人敢耍他那是绝对要付代价的。

  喀戎当然弄不到真正的金苹果,他也不去找宙斯要,因为宙斯绝对不会给。

  所以他的办法就是,弄个真正的金苹果给美杜莎。

  纯金做的,拳头大的苹果,你不能说它不是金苹果吧。

  他买马的时候只说了金苹果,可从没说是百头巨龙看守的金苹果。

  这不是骗,这是语言的艺术,这真是太美妙了!

  就是拿这个金苹果给美杜莎,容易被米诺斯堵在冥域里打,天马是冥王的所有物,喀戎这算是在欺骗冥王,米诺斯是绝对要动手的。

  所以他决定发个快递,只要我人不去,就不会被打,我真是太聪明了!

  找到完美解决方案的喀戎高高兴兴的捏苹果,墨规也是嘻嘻哈哈的回去捏人了。

  冥界的东西这么容易让人糊弄走,那以后岂不是谁都要来冥界糊弄人了。

  这让我这冥王还怎么演下去,你这是砸我招牌呢!

  你拿语言的艺术来弄我的马,那我就用物理的艺术来要苹果,看大家谁更艺术。

  天马拉着贞德在天上飞驰,明晃晃的白银圣衣和白的发光的天马闪瞎了一众客机的狗眼。

  马背上的贞德瞪大着锐利的双眼,在千米高空上寻找着阿尔萨斯的位置。

  在地图上找地方很容易,飞在空中找地方那就麻烦了,现实里可没人给你标国界线和地区名称。

  “喂,贞德小姐,你到了没有,我要顶不住了!”

  “西格玛先生,我离开圣域了,但是我找不到阿尔萨斯了!”

  “我给你发个定位,你快点过来,我要顶不住了!”

  作为穿越圣火的铁血硬汉,能让西格玛说自己顶不住了,那只有一种情况。

  那就是他要被打死了!

  感谢尸泪,风飘北极雪,腐女狼2,等朋友的推荐票,

  感谢无所谓19960625的月票,

  第二更,6000字打完收工。

第98章 游击队在行动

  在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的首府斯特拉斯堡,西格玛正陷入苦战,他在接到拿破仑传来的命令后就离开了圣域,来到了阿尔萨斯洛林地区。

  贞德的出生地就在阿尔萨斯洛林和香槟阿登的交界地,贞德在这个地方拥有极高的人气。

  在她复生并且支持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的消息传来后,这两个地区都出现了拥护贞德的武装部队。

  虽然还是小打小闹的散兵游勇,但他们散布的范围,和总的人数非常可观。

  甚至是和阿尔萨斯一河之隔的德意志,都有不少崇拜拿破仑和贞德的人跨越边境,前来加入游击队。

  当西格玛到达阿尔萨斯洛林时,拿破仑派遣的军官已经统合了一部分游击队。

  游击队的成员是五花八门的,武器更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拿不出的。

  两千多人的游击部队,除了没有重武器以外,你基本能见到世界上所有出现过的单兵武器。

  上到经典枪王AK系列,下到一战遗老m1916,无所不包。

  有枪的都还算好的,至少这是能远程攻击的热兵器。

  还有一群拿冷兵器的,真的是让西格玛见识了人类生物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