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凡人的我,无法陪你们走到最后 第100章

作者:gugugugu

魔了。”

“我不能以英雄的身份死去。”

浮舍垂下眸子,说着,“因为我将被您杀死——于璃月而言,岩王帝君不能杀死英雄,我亦不能暴露业障的事...”

“你想怎么做?”

帝君隐隐猜到了什么,他语气莫名强烈了起来。

“我将以罪人之身而死。”

浮舍抬起眸子,紫萱色的眸光倒映着钟离的面容:那惊讶的面容。

“我将以罪人之身而死。”

一个人死亡的形状定义了他的一生。

而仙众夜叉之首,参与了魔神战争与仙魔战争的英雄,守望了璃月六百年的腾蛇大元帅,选择了以罪人的形状定义他的一生。

“你不愿加冕,却自愿负枷。”

“..不应许。”

帝君盯着他,重复了一遍:“唯有此事,我不会应许。”

“摩拉克斯。”

浮舍又换回了最初的称谓,他洒脱自然地笑了笑,也给自己斟了一碗桂花酒:“你刚才说...我们已经算友人了吧?”

帝君怔了怔。

“那这不是【元帅】对【帝君】的请求。”他笑着道,举起了那碗泛着微波的酒,“而是【浮舍】对【友人】的请求。”

“稻妻崇尚的死亡是物哀的美学,是华美而绚烂的死亡,他们推崇着死亡的形态,所以也重视着身后的名誉,所以那边很流行介错人。这是稻妻的美学。”

诺岩表情很认真。

“但璃月的死亡美学不是这样,我们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善恶在我,毁誉由人,盖棺定论,无藉于子孙之乞言耳。”

他声音并不高,但掷地而有声:

“无愧于本心,那或毁或誉,便任由后人纷说——管他去哩!”

你不愿加冕,却自愿负枷——帝君刚才这样说道。

浮舍的答复是:

"若能为所爱之人而死,若能为值得奉献的事业而死,那于浮舍此生而言:枷锁亦是王冠。”

“我想选择这样的死亡——这是作为友人的请求。”

这是约定其二。

他举着杯,清澈的桂花酒中,倒映着新年的夜空。

灿烂的烟火打在夜空上。

半晌。岩王帝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他顿了顿,也举起了酒碗。

“你也须应允一件事。”

他道。

“什么事?”浮舍好奇地问道。

“这是桂花酒,但现在才刚开春,桂花并不如何的熏香,酿造的酒并不如何醇厚,算不得好酒。”

帝君认真地道,“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再与你共饮桂花酒。”

浮舍顿了顿,他忽然露出了笑容,那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洒脱,似要穿透天空,他指着帝君的鼻子,“哈哈。好,帝君也是个酒鬼啊,哈哈哈,好,帝君有此雅兴,浮舍定当奉陪!”

有酒友相约,又怎敢败他性子?

“契约既成。”

帝君道,举着杯。

浮舍也举着杯,接着道:“食言者——”

烟花绽放夜空,酒碗相互碰撞,片片桂花摇曳芳香。

他们一起笑道:

——“当受食岩之罚!”

这是约定其三。

——

熏暖的春风摇曳着淡淡的晨光,又是一年新年,惠风和畅。

万民堂的肉包子很好吃,也很便宜。

与七七做完广播体操...咳,运行完本门派的神功之后,诺岩擦干了汗水,便随荧来这万民堂吃早餐。

吃了一半,察觉到柜台有些喧闹。

“摩拉此物...倒也算奇异。”

那男子是文人打扮,绯金色的眼瞳,竖着发冠,他穿着很考究,举止也颇为优雅,只不过,他似乎遇到了些困扰。

是吃饭忘记带钱了吗...

“我来付吧——当然,你要记得还的。”

诺岩拍了拍那人的肩膀,反正用的不是自己的钱,荧会报账的。

这辈子做事情就要讲究一个没心没肺,随心而动,不要在意后果。

“那多谢小友了。”

这人转过身来,他认真地询问道:

“在下钟离,不知小友如何称呼?”

“诺岩。”

少年笑了笑,“清诺岩!”

又是2.5章!厉害吧!

哇啊,奥密克戎我和你已经结束啦,再纠缠下去就不礼貌了啊!

第一卷 : 第七十六章 这家伙本来就是我的

桂花美酒有一番来历和历史渊源。

‘月宫赐桂子,奖赏善人家。 福高桂树碧,寿高满树花。 采花酿桂酒,先送爹和妈。’

先制成白酒,装甏伏酒,用鲜桂花浸成桂花露,渗入白酒,酿成桂花酒。

所谓带径锄绿野,留露酿黄花,便是这个理。

荧原是不许清诺岩早晨饮酒的。

她曾经耳提面令地警告自己,喝酒抽烟会变成短命鬼!

早上饮得醉醺醺的,接下来的一整天人都是恍惚的,清晨饮酒也伤身伤脾胃。

她说的很有道理,清诺岩表示赞同,坚决抵制清晨饮酒——但面前这桂花酒也太香了啊!

这叫做钟离的男子,果然是一位讲究的公子哥,为人颇具有江湖意气,自言他是土生土长的璃月人士,现今在璃月港的‘往生堂’做事。

清诺岩仗义疏财用荧给的钱替钟离替账后,他便说要请自己喝上一杯。

讲究人做什么事情便讲究,他取出的这潭桂花美酒,酒香醇厚,酒体亦是清澈,一看便是数年的陈酿,讲究人喝得便是讲究酒,有这番美酒在前,清诺岩自是不好推辞。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第三个约定:与在万民堂遇见的第一个人共饮】

自山间倒斗,坟前上香等一系列阴间任务之后,总算是有一个正常的阳间玩意了!

清诺岩自从来着璃月之后,每天不是去挖坑倒斗,就是去换郊野里的坟头上香等人...他都开始怀疑前世的他不是啥正经人物了。

 现在可好,喝酒不阴间。

大不了,酒里再加几颗枸杞。

两人重新落座之后,诺岩拍拍胸脯,豪气冲天仗义疏财,表示钟离兄咱们再整一点,早饭与午饭一同吃了,摩拉一事不必在意,反正也不是花俺的钱...

这钟离兄也是个耿直的人,说整便整,从点菜上,便可以看出他讲究性子来,要点便点最贵的龙井,不吃辣,也不吃鱼,豆腐必须要甜口。

清诺岩表面上云淡风轻,实际上心中暗暗心惊,默默计算着钱财,暗道此厮脸皮恐怕不在我之下,这番可能要遭了重手,也不知荧那边能否交代过去...

杏仁豆腐是万民堂的招牌菜。

菜点完了,万民堂上菜的速度很快,不过那跑堂的伙计却长得有些奇怪。

圆滚滚的,棕色的毛发,远远看上去像是一团小小毛球,它头顶着那盘冒着热气的豆腐,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将菜肴放在桌上,毛球如释重负地插腰。

熊?

...这看起来是一只小熊。

那只小熊昂着小脑袋,眨巴眨巴眼睛,盯着钟离,它似乎发现了什么,开心地拍了拍短短的爪子,憨态可掬的可爱模样。

灿烂晕暖的晨光透过万民堂的窗棂,罩在了他们之间,窗外树荫婆娑,随风摇曳,投下律动的绿茵。

“久违了。”钟离轻声道,“老友。”

小熊又开心地拍拍爪子,又转过头来,眨巴眨巴眼睛,盯着清诺岩。

“..哇,你好啊。”少年下意识地招手问好。

不知道为何,见着这只小熊,总能感受到某种亲切感。

就好像与故人相逢。

小熊又拍拍熊爪子,现出很开心的模样。